湖南體育職業學院
全日制普通高職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范招生工作程序,依法治招,保證招生錄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湖南省教育廳的有關規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的全稱為湖南體育職業學院,部標代碼為12423,地址為長沙市雨花區體院北路71號。
第三條 學校為湖南省省屬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院校(公辦),辦學層次為高職專科,上級主管部門是湖南省體育局。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四條 學院招生錄取工作在院黨委統一領導下,由招生辦公室組織實施。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學院成立由院長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本院招生工作。招生辦公室是學院常設機構,負責處理學院招生日常事務,工作職責主要是:執行教育部有關招生工作的規章,以及主管部門和有關省級招生委員會的補充規定或實施細則;制定并向社會公布本校招生章程;開展招生宣傳工作;編制并報送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組織實施本校錄取工作,負責協調和處理錄取工作中的有關問題;對錄取的新生進行復查等。
第五條 學院紀委、監察室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和檢查,調查處理有關招生違紀事件。
第三章 招生條件
第六條 按照國家教育部當年頒布的《教育部關于做好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及各省級招生委員會的相關文件規定精神執行。附:運動訓練專業、體育教育專業、社會體育專業、體育保健專業、體育服務與管理專業、武術專業均招收體育類考生(文理兼招),其中體育保健專業、體育服務與管理專業可招收部分非體育類考生,表演藝術專業招收音樂(文)大類的考生。
第四章 錄取原則
第七條 根據國家教育部當年頒布的《教育部關于做好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有關省級招生委員會的補充規定或實施細則,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德、智、體全面考察,擇優錄取。
第八條 優先錄取第一志愿填報我校的線上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況下,錄取非第一志愿考生,但非第一志愿考生的錄取分數要求高于第一志愿考生的錄取分數。
第九條 招生按招生計劃數的120% 比例投檔。
第十條 原則上按已公布的各專業的招生計劃執行錄取。當錄取過程中出現各專業之間線上生源差距較大的情況時,在總計劃不變的前提下,適當調整各專業招生計劃數,減少線上生源不足的專業招生計劃,相應增加生源充足的專業招生計劃。對生源比較充足的熱門專業,根據生源情況,在適當調整增加招生計劃的同時,由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向省招生辦提出最低錄取分數線。
第十一條 根據考生填報志愿的順序,參考相關科目考試成績,依照文化加專業術科的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到相應專業。優先錄取獲得省級(含省級)以上獎勵的進檔考生。
第五章 其 他
第十二條 學費收費預收標準為:運動訓練專業:4600元/年;體育教育專業:3500元/年;社會體育專業:4600元/年;體育保健專業:4600元/年;體育服務與管理專業:4600元/年;武術專業:4600元/年;表演藝術專業:7500/年;健身運動與管理專業4600元/年;高爾夫服務與管理專業4600元/年。
第十三條 學院專業介紹、獎助學金政策等詳細信息見當年招生簡章。
第十四條 學校地址:湖南省長沙市雨花區體院北路71號;郵編:410019;咨詢電話:0731-85072855(兼傳真)85072701;電子郵件:hntyzy2013zs@163.com;學校網址:http://www.hntyxy.net/。
附 則
第十五條 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規范和上級有關政策相抵觸,以國家法律、法規、規范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十六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湖南體育職業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