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生 章 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政策的規定,為更好地貫徹教育部關于實施招生“陽光工程”的要求,規范我院招生工作,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學院全日制普通本、專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學院基本情況
第三條 湖南女子學院成立于1985年,是建國后第一所公辦全日制女子普通高校,是全國婦聯與湖南省人民政府共建的一所女子學院。
第四條 達到本科培養要求的畢業生,頒發湖南女子學院全日制普通本科畢業文憑;符合學位授予條件者,授予相應的學士學位。達到專科培養要求的畢業生,頒發湖南女子學院全日制普通專科畢業文憑。
第五條 學院英文名稱為Hunan Women’s University,國標代碼為11538,省內代碼為4342。學院分為南北兩院,地址(湖南省長沙市中意一路160號 郵編:410004)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六條 學院成立由院領導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貫徹落實國家和省招生工作的有關政策,執行學院黨委和行政有關招生工作的決議,研究制定學院招生政策,并領導招生工作的實施。
第七條 學院設立招生就業處,負責制定有關招生規定和實施細則,編制招生計劃,組織招生宣傳、招生考試和招生錄取工作。
第八條 學院成立由紀委監察處和有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監察小組,負責監督招生政策的貫徹落實,維護廣大考生和學院的合法權益。
第四章 招生計劃、專業及要求
第九條 我院限招女生,每年招生專業及招生計劃情況,請查閱我院當年招生簡章及招生計劃一覽表。
第十條 我院各專業招生對考生的外語語種要求為英語。報考美術類專業的考生要求無色盲、色弱;報考空中乘務專業要求身高1.63至1.72米之間且面試、體檢合格。
第十一條 藝術類考生有校考的省份采用校考成績,其他省采用省聯考成績。
第十二條 色盲色弱的考生不宜報考美術學、視覺傳達設計、服裝與服飾設計、產品設計、學前教育、空中乘務等專業;各專業對考生體檢專業限報要求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十三條 學院的招生錄取工作嚴格按照國家教育部、湖南省教育廳有關文件精神實施。
第十四條 學院根據相關省生源情況確定提檔比例,提檔比例不高于1:1.2。
第十五條 對進檔考生以投檔成績為依據,無專業級差分,第一專業志愿不能滿足的考生,按其第二專業志愿錄取,仍不能滿足的按其第三專業志愿錄取,以此類推。考生所有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將考生調劑錄取到其他缺檔專業,否則作退檔處理。
第十六條 藝術類考生的錄取分數線由文化成績和專業成績兩部分構成,按綜合分從高到低錄取,綜合分=專業成績×70%+文化成績×30%。
第十七條 實行計算機網上遠程錄取。錄取結果除在各省招生辦的網站上公布外,學院招生網也將在錄取結束后兩天內公布,網址http://zsc.hnwu.edu.cn/index.html。
第六章 收費標準及獎、助、貸措施
第十八條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學生入學須繳納學費、住宿費、教材費及各項代收費等費用。根據屬地管理原則,學院嚴格按照湖南省物價局、湖南省財政廳和湖南省教育廳核定的標準收費。
第十九條 獎學金:國家獎學金的獎勵標準為每人每學年8000元,國家勵志獎學金獎勵標準為每人每學年5000元。
第二十條 助學金:國家助學金分為“一等4000元”、“二等3000元”和“三等2000元”3個檔次,資助標準分別為平均每人每學年3000元。
第二十一條 學院設有新生報到“綠色通道”,為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學生辦理先入學后繳費手續,同時為已申請生源地國家助學貸款學生及時確認信息辦理回執(注:凡我省高考錄取新生可憑高校錄取通知書到當地縣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申請辦理國家助學貸款)。
第七章 其他
第二十二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實行。未盡事宜,由學院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
第二十三條 招生地點:湖南長沙市井灣子中意一路160號湖南女子學院辦公樓101室。招生熱線: 85570812、82825069、82766142、83526935(傳真0731-85652796)
二○一五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