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總則
為做好2015年招生工作,選拔符合培養要求的新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東省招生委員會有關文件規定,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本章程適用于齊魯師范學院普通本、專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學校概要
第二條學校名稱:齊魯師范學院。學校代碼:14276
第三條辦學性質:公辦
第四條辦學類型:普通高等學校
第五條辦學層次:本科
第六條頒發證書:在規定的修業年限內,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成績合格,頒發教育部監制的“齊魯師范學院”畢業證書。符合國家和學校學位授予標準者,授予相應專業的學士學位。
第七條學校地址:歷下校區位于山東省濟南市歷下區歷山路36號,章丘校區位于山東省濟南市章丘大學園區文博路2號。
第八條學校概況:
齊魯師范學院的前身山東教育學院成立于1948年,是一所以教師教育為辦學特色的成人本科師范院校,是山東省中小學教師、中小學校長、教育行政干部培養培訓的重要基地。在67年的辦學實踐中,學校在教師教育方面積累了豐富的經驗,形成了師資優勢、課程資源優勢、網絡技術優勢和研究優勢,培養、培訓了一大批中小學教師、中小學校長和教育行政干部,為我省及其他省市區基礎教育發展做出了重要貢獻,多次榮獲“全國成人高等教育評估優秀學校”和“山東省高職院校和成人高校人才培養工作水平評估優秀學校”等稱號,2010年4月,經教育部、山東省人民政府批準,山東教育學院改建為齊魯師范學院。
學校現有歷下和章丘兩個校區,占地面積近1300畝,校舍建筑總面積25.5萬平方米,教學、科研儀器設備總值7360萬元,各類實驗室、計算機機房、多媒體教室、語音室等270多個,建有多功能體育館、田徑場、足球場等現代化體育設施;現有館藏紙質圖書101萬冊,各類電子文獻數據庫32個,電子信息服務平臺7個,中外文期刊1615種,建有圖書館局域網,擁有快捷便利的電子檢索系統。學校設有4所附屬學校,并建有120多處實習基地。
學校現有普通本科專業25個,普通專科專業32個,全日制在校生1.2萬余人,學科專業覆蓋了哲學、經濟學、法學、教育學、文學、歷史學、理學、工學、管理學等九大學科門類,初步形成了學科門類較為齊全、師范專業與非師范專業協調發展的普通學歷本專科教育體系。學校擁有省級教學團隊2個,省級精品課程16門,3個專業分別被評為省級品牌專業,5項教學成果獲省部級優秀教學成果獎。1個教學單位被授予全國教育系統先進集體。山東省中小學師資培訓中心、山東省中小學校長培訓辦公室、山東省教育行政干部培訓辦公室、山東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認證指導中心、山東省教育干部普通話培訓測試中心均設在我校。
現有專兼職教師600余人,副高級以上260余人,具有博士、碩士學位者450余人。學校注重“名師工程”建設,有終身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專家4人,“富民興魯”勞動獎章獲得者2人,山東省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1人,全國優秀教師、山東省教學名師、優秀教師、師德標兵、中青年學術骨干等20余人,在山東大學、山東師范大學、曲阜師范大學等高校兼職碩士研究生導師、博士研究生導師70余人。我國著名學者、博士生導師歐陽中石先生被聘為學校學術委員會首席顧問;多位國內外知名專家被聘為學校客座教授和兼職教授;引進國家“*”海外高層次人才、省內外高校及科研單位高水平專家15名,為學校領軍型人物的培養和高水平團隊建設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學校在教師教育、基礎教育新課程改革、學校管理研究等方面成果豐碩。此外,在中國傳統文化研究、國際政治研究、兒童文學創作與研究、人口教育研究、功能材料研究等方面,也取得了突出成績。改制以來,我校實現了國家和教育部科研立項零的突破,相繼獲得國家社科基金5項,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3項,獲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項目4項,全國教育科學“十二五”規劃項目1項,全國統計科研計劃項目1項,共承擔省級和廳局級科研課題229項;近五年我校教師作為第一作者出版著作、教材共86部,發表論文946篇。學術論文被CSSCI收錄71篇,學術論文被 SCI、EI 索引82篇,1部著作入選國家哲學社會科學成果文庫,6部教材入選教育部“國培計劃”培訓課程資源庫。我校教師先后榮獲“山東省社會科學重大成果獎”、“山東省社會科學優秀科研成果獎”等省部級獎勵21項,“山東高等學校優秀科研成果獎”、“山東省文化藝術科學優秀成果獎”等廳局級獎勵87項。
學校堅持“一切為了學生發展”的辦學宗旨,堅持“育人為本、德育為先”的辦學理念,高度關注學生成長成才,齊抓共管,多措并舉,人才培養規劃更加科學合理,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取得實效,學生教育管理日趨規范,學生資助力度逐年加大,學生參與各種競賽活動捷報頻傳。我校學生在全國數學建模大賽、電子設計大賽、全國生物專業技能比賽、全國大學生演講比賽等活動中均取得優異成績。畢業生總體就業率連續多年超過90%。畢業生總體就業率連續多年超過90%。我校廣大畢業生在各條戰線上辛勤工作,建功立業,為教育事業、社會發展做出了積極貢獻。有20多人次被評為“全國大中專學生志愿者‘三下鄉’社會實踐先進個人”、全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進個人”、山東高校“十大師德標兵”提名獎、“百優輔導員”、山東高校“十大優秀學生”提名獎,1個學院被評為“全省教育系統先進集體”,1個班級被評為“全國先進班集體”。
第三章招生錄取
第九條招生機構:學校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本校的招生工作。招生與就業指導處具體負責本、專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學校紀委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
第十條招生計劃:招生專業和招生計劃以省教育廳公布為準,通過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學校招生簡章、學校網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一條錄取原則:按照教育部及各招生省份有關文件精神,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以高考成績為依據,德智體美全面衡量,擇優錄取。
1、院校志愿:根據各省的志愿設置及投檔錄取原則進行錄取。對實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執行相關省份的投檔規定,按“分數優先,遵循志愿”原則接受投檔,第一次填報志愿的投檔考生不足時,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征集志愿考生。對未實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優先,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的原則錄取,先錄取第一志愿報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檔考生不足時,再錄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類推 。學校在招生錄取和安排專業時,相同條件下優先考慮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外語聽力成績高的考生。
2、專業志愿:
(1)文理類:專業志愿分配按照分數優先原則進行。當考生成績無法滿足考生所填報的專業志愿時,如果考生服從專業調劑,學校根據考生文化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調劑到招生計劃尚未完成的專業,直至錄滿;如果考生不服從專業調劑,則作退檔處理。
(2)藝體類:進檔考生按考生術科(專業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專業成績相同時,按文化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3、考生的各種加分、降分均按上級有關文件執行。
4、錄取結果的公布渠道:學院招生信息網,招辦咨詢電話,錄取通知書等。
第十二條特殊要求:
1、外語語種:英語專業要求考生的外語應試語種為英語;其他專業考生不限制語種。但我校公共外語科目為英語(學校不對非英語語種的學生單獨開設語言課程)。
2、體檢標準:按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對隱瞞既往病史或有其他舞弊行為的考生,一經查出將給予嚴肅處理,情節嚴重者將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
3、無男女比例限制,無單科成績限制,無口語加試要求。
第四章其它
第十三條新生復查:新生入校后,我校采取考試、核查電子檔案、體檢等形式對新生復查,對違反招生工作有關規定的學生進行處理。復查不合格的學生,我校有權做出處理或清退決定。
第十四條收費標準:按照山東省物價局、山東省教育廳批準的標準執行。
學費:文史類專業每生4000元,外語類專業每生4000元。理工類專業每生4500元,經濟學、管理學類專業每生4500元,體育類專業每生4500元。藝術類專業每生8000元。中外合作類專業每生13000元/學年。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軟件外包方向)專業每生9200元/學年、物理學(物聯網方向)專業每生8800元/學年,商務英語(航空乘務方向)、商務英語(航空服務方向)專業每生8800元/學年,以上專業及新增校企合作辦學專業的收費標準以物價局批復為準。
退學學費:退費規定按照《山東省高等學校收費管理暫行辦法》(魯政辦發【2008】65號)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資助措施:根據《山東省普通高校國家獎學金管理實施辦法》、《山東省普通高校省政府獎學金管理實施辦法》、《山東省普通高校國家勵志獎學金管理實施辦法》、《山東省普通高校國家助學金管理實施辦法》等文件精神,學校建立了融多種形式于一體的學生獎勵資助體系,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
第十六條學校不委托任何機構和個人辦理招生相關事宜。對以齊魯師范學院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機構或個人,學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十七條學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要求、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準;本章程若有與國家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未盡事宜,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學校招生與就業指導處聯系方式:
通訊地址:章丘市大學園區文博路2號齊魯師范學院招生與就業指導處 郵編:250013
聯系電話:0531-66778290(傳真) 監督電話:0531-66778366
E--mail:qlnuzhaoban@126.com 網址:http://www.qlnu.edu.cn
第十九條此招生章程已經山東省教育廳審核,并在教育部備案。
第二十條本章程由齊魯師范學院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