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求實職業技術學院招生簡章,招生專業,招生錄取分數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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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總則 為了保證青島求實職業技術學院2015年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學院和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等有關文件精神,結合學院招生工作的具體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 本章程適用于青島求實職業技術學院普通高職招生工作。 第二條 青島求實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工作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三條 青島求實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其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院概要 第四條 學院全稱:青島求實職業技術學院 院校代碼:13321 第五條 校區地址:青島市城陽區豐海路51號 第六條 建校時間:2003年 第七條 辦學層次及性質:民辦、專科(高職) 辦學類型: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院校 招生對象:2015年參加高考的學生 第八條 ★地理環境 青島求實職業技術學院是2003年經山東省人民政府批準、教育部備案的民辦普通高等院校,學院坐落在海濱城市——青島,毗鄰膠州灣。 ★專業設置 學院下設信息工程學院、商學院、外國語學院、基礎教育學院、機電工程學院、建筑工程學院、汽車工程學院、航空服務學院、旅游學院、藝術學院、影視學院、體育學院、酒店管理學院、動漫學院、報關學院、海洋學院、航海學院等25個分院。開設了空中乘務、旅游管理、應用韓語、計算機信息管理、電氣自動化、動漫設計與制作、環境藝術設計、烹飪工藝與營養、金融與保險、模具設計與制造、電視節目制作、船舶工程技術、民航安檢技術管理等45個專業。2015年我校面向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分專業招生計劃數詳見各省招生主管部門印發的《2015年高等教育招生填報志愿指南》或《招生考試報》。 ★辦學條件 青島求實職業技術學院主要從事全日制高職教育和成人學歷教育。學院總占地面積750.65畝;校舍建筑面積24.6萬平方米;專任教師330人,其中碩士研究生248人,本科82人,獲得中高級以上職稱的達到116人;教學儀器設備資產總值5169萬元,固定資產總值10629萬元;圖書86.2萬冊,電子圖書310GB。 ★歷史沿革 2003年4月經山東省人民政府批準,在“青島求實文理專修學院”的基礎上建立了“民辦青島求實職業技術學院”,同時撤銷了“青島求實文理專修學院”的建制。學院系民辦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以實施專科層次職業教育為主。高職教育的舉辦,使學院進入了一個新的發展階段。自舉辦高職教育以來,學院堅持把為社會培養大量高等技術應用型專門人才作為一項主要任務,認真總結教育教學經驗,大力改善辦學條件,教育教學質量逐年得以提高。 ★辦學宗旨 知識改變命運,思想成就未來。校 訓:誠樸勇毅博學篤志。辦學思想:一切為了學生,為了一切學生,為了學生一切。辦學宗旨:嚴管理、高要求、優師資、高質量,以市場為導向,以服務社會為己任。管理理念:以人為本以德為先。培養目標:培養“一專多能,一人多證”高素質復合型、實用型人才,使學生學會做人,學會做事,學會生活,學會創新。 ★辦學特色 在教學方面學院始終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學發展觀為指導,遵循高等職業教育規律,切實落實《教育部關于全面提高高等職業教育教學質量的若干意見》(教高〔2006〕16號)文件精神,進一步加強思想政治教育,把融入到高等職業教育人才培養的全過程。高度重視學生的職業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重視培養學生的誠信品質、敬業精神和責任意識、遵紀守法意識,培養出一批高素質的技能型人才。及時跟蹤市場需求的變化,主動適應區域、行業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需要,根據學院的辦學條件,有針對性地調整和設置專業。根據市場需求與專業設置情況,建立以重點專業為龍頭、相關專業為支撐的重點專業群,輻射服務面向的區域、行業、企業和農村,增強學生的就業能力。以切實提高教育教學質量為中心,以深化校企合作、工學結合為切入點,積極開展課程體系、教學內容、教學方法、教學手段建設與改革;全面落實了“以服務為宗旨、以就業為導向”的辦學方針,推動各項教學基本建設,使學院專業建設整體水平和人才培養質量大幅度提高。 第三章 組織機構 1、學校成立由主管校長、黨委書記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專科招生工作,集體研究決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2、招生辦公室為學校專科招生的常設機構,在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貫徹執行國家招生政策和規章,具體負責學校招生工作的組織實施。 第四章 錄取 第九條 學院采取計算機遠程網上錄取方式開展錄取工作,實行“招生學校負責、省級招生監督”的錄取體制,按照公平競爭、公正選撥,德智體美等方面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選撥優秀新生。 第十條 錄取規則 1.根據各省的志愿設置及投檔錄取原則進行錄取。對實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執行相關省份的投檔規定,按“分數優先,遵循志愿”原則接受投檔,第一次填報志愿的投檔考生不足時,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征集志愿考生。對未實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優先,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的原則錄取,先錄取第一志愿報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檔考生不足時,再錄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類推。 2.對于進檔考生,根據考生考試成績按照專業志愿先后方式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3.不設專業志愿級差,無相關科目要求。在最低錄取分數線以上,當考生所有專業志愿均不能滿足時,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被綜合考慮調錄到未滿額的專業,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被退檔。 4.對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5.美術類專業根據進檔考生專業志愿,按專業成績由高分往低分錄取。 6.春季高考考生按專業類別由高分到低分錄取。第十一條 學校根據經省招生部門核準備案、加蓋錄取專用章的錄取新生名單填寫錄取通知書,直接寄送被錄取考生。 第十二條 錄取結果公布渠道:本校的校園網或教育部指定網站查詢。 第十三條 報考要求: (1)空中乘務專業要求考生體貌端正、口齒清楚、聽辨靈敏。 (2)體檢標準按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3)學校所有專業,對男女比例和外語語種無特殊要求。 第五章 其它 第十四條退費按照山東省教育廳等七部門下發的魯教財字【2010】27號文件中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獎助學金及勤工助學政策:學院實行獎學金制度,具體設立獎學金情況如下: 1、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獎學金最高金額為8000元。 2、學院對于經濟困難的考生具體有以下三個方面的幫扶措施:第一是減免部分學費,第二是由學院提供各種機會讓學生勤工助學,第三是通過各種渠道籌集資金對困難學生進行資助。 3、家庭困難學生可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第十六條 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及證書種類:青島求實職業技術學院;符合畢業條件者頒發普通高等教育專科學歷證書。 第十七條 學院不委托任何機構和個人辦理招生相關事宜。不收取國家規定之外的任何費用。對以青島求實職業技術學院學院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機構或個人,學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十八條 本章程若有與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未盡事宜,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本章程由青島求實職業技術學院負責解釋。 聯系方式:地址:青島市城陽區豐海路51號郵編:266108 電話:(0532)84937401、84932212、84932213、84931013 傳真:(0532)84931092、84937466 學院網址:http://www.qdqs.com 學院微博:http://weibo.com/u/270520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