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體育學院招生簡章,招生專業,招生錄取分數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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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做好2015年招生工作,選拔符合培養要求的新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山東省教育廳、山東省招生委員會、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的有關文件規定,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2015年山東體育學院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學校簡介 第三條 學校名稱:“山東體育學院”,學校代碼:“10457”。 第四條 辦學層次:“本科”;辦學類型:“公辦普通高等學校”。 第五條 學校的上級主管部門是山東省體育局、山東省教育廳。 第六條 辦學地點:濟南校區(濟南市世紀大道10600號)、日照校區(日照市東港區山東路685號) 第七條 學校簡介:山東體育學院是山東省獨立設置的普通高等體育院校,始建于1958年,1983年和2003年先后被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批準為學士和碩士學位授權單位,2005年6月和10月,先后獲全國首批體育專業碩士學位研究生培養試點單位資格和體育碩士一級學科授予權。 學院總占地面積2060余畝,建有濟南、日照兩個主要校區,校舍總建筑面積55.50萬平方米,擁有室內體育場館41個,室外訓練場46個,其中投資額超過千萬元的有標準50米游泳館1個、田徑場1個;其它大型綜合訓練館12個,室內專項訓練館9個,標準400米塑膠田徑場4個,人工草皮足球場3個。全院固定資產總值為59739.81萬元,儀器設備總值6056萬元。建有13個實驗室,99個校外實習基地;圖書館館藏文獻量(紙質類)67.71萬冊,中外文期刊(紙質類)600種;數字資源17000GB,電子圖書6000GB。 學院目前設運動系、體育系、武術系、基礎理論科學學院、體育社會科學學院、體育藝術系、政治理論課部、研究生部、繼續教育部等9個教學單位。全日制本科教育設體育教育、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運動人體科學、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公共事業管理、特殊教育、英語、舞蹈表演、計算機科學與技術、應用心理學、教育技術學、體育經濟與管理、運動康復、表演、舞蹈編導、休閑體育17個招生專業;碩士研究生教育設運動人體科學、體育教育訓練學、體育人文社會學、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學4個專業;博士研究生為聯合培養,設水上運動裝備工程和體育教育訓練學2個專業。有體育教育訓練學“泰山學者”1名、山東省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3名、全國優秀教師7名、省級優秀教師5名、博士生導師4名、碩士生導師55名。截至9月,全院各類在校生7462名,其中全日制碩士研究生250 名、非全日制體育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160名,本科生7212名。 學院現有1個國家級專業綜合改革試點項目、1個國家級大學生校外教育實踐基地、1個省級重點強化建設學科、1個省級體育人文社科研究基地、1個省級重點實驗室和1個省高校基礎課實驗教學示范中心立項建設實驗室、2個省級教學示范中心、6個省級特色專業、9門省級精品課程、2個省級教學團隊、1個省級人才培養模式創新實驗區。 2002年、2005年和2013年,我院先后三次修訂本科各專業培養方案,以體現學院基本定位,體現具有時代特征的教育理念,體現德智體美全面發展,體現素質教育、創新教育和應用教育。重視加強課程建設,從2004年開始,有計劃地啟動了精品課程建設,制定和完善精品課程建設評估指標體系,投入專項資金50萬元進行重點建設。成立了教材建設指導委員會,嚴把教材質量關。2002年以來,我院教師共編寫教材40部,其中,獲省教學成果二等獎一項;承擔各級各類教改項目共有80余項,發表各類教學內容與課程體系改革教研論文100余篇。同時,我院還十分重視師德和學風、教風、校風建設,重視教書育人、管理育人、服務育人工作,形成了全員、全程、全方位育人的良好格局,被省委高校工委和教育廳評為“文明校園”和“德育工作優秀高校”。2006年底,順利通過了教育部高等學校本科教學工作水平評估,并取得優異的成績。 學院始終堅持體育教學、運動訓練、體育科研緊密結合的辦學思路,山東省田徑、游泳、舉摔柔、拳跆、體操等運動項目管理中心對內是學院的競技系,山東省體育科研中心對內是學院的科研所。學院根據國家體育事業和山東地方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堅持體育教學、運動訓練、體育科研緊密結合,形成了辦學定位準確、辦學思路清晰、辦學優勢突出、辦學特色鮮明的發展格局。學院著力加強學生創新實踐能力和競技運動水平的培養,強化學生實驗、實習實訓、課程設計、社會調查、畢業論文和課外科技活動等實踐性教學環節,突出“一專多能”,學生的實踐能力和運動技能得到不斷提高。學院先后派出奧運會、全運會科技服務隊22支,140人次獲得省級社會實踐活動先進個人榮譽稱號。2011年全國體育教育專業學生基本功大賽獲團體總分第四名,2012年全國大學生英語競賽決賽獲D類特等獎,第十三屆全國大學生英語演講比賽中獲二等獎;山東省第一屆大學生藝術展演活動獲二等獎。學院注重學生運動技能的培養,不斷提高競技水平。近5年來,先后獲得國內外重大賽事金牌349枚,特別是在第30屆倫敦奧運會上,學生周璐璐獲得女子舉重75公斤以上級金牌1枚、李曉霞獲得乒乓球女子單打和女子團體金牌2枚、張成龍獲得男子體操團體金牌1枚。先后承擔國家和省部級課題30余項和廳局級課題100余項;我院主辦的《山東體育學院學報》和《山東體育科技》均為全國中文體育類核心期刊。建院56年來,學院為國家和我省培養了3萬余名優秀畢業生,其中包括馬文輝、尹延芹、鞏曉彬等知名教練員,鄭鳳榮、奚愛華、劉春紅等優秀運動員,于承惠、于海等著名武術表演藝術家,為國家體育事業振興和山東經濟社會發展作出了重要貢獻。 下一步,學院將在省委省政府的堅強領導下,進一步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解放思想,更新觀念,抓住歷史機遇,促進科學發展,努力實現新起點上的新跨越,力爭早日建成山東體育大學,為我省經濟文化強省和體育強省建設作出更大的貢獻。 第三章 招生錄取 第八條 招生機構:學校成立由院長及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本校招生工作,并設立招生辦公室,具體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招生紀律監察工作由本校紀委負責。 第九條 招生政策:按照《關于印發<2015年普通高等學校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招生管理辦法>的通知》、《山東省2015年普通高等學校體育專業招生工作實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執行。 第十條 招生計劃:按照國家教育部核準的、各省級招生管理部門公布的我校分省分專業計劃數執行。招生計劃主要有兩個公布渠道:一是我校將計劃報相關省(自治區、直轄市)后由各省級招生管理部門以規定的形式向社會公布;二是由我校通過學校網站等形式向社會公布。 第十一條 錄取原則:藝術類專業錄取原則為舞蹈編導專業按綜合成績(綜合成績=校考成績×70%+高考文化課成績×30%)擇優錄取,綜合成績相同者,按照校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其他專業按投檔考生校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校考成績相同者,優先錄取高考文化成績高者;體育類專業錄取原則為體育教育和特殊教育兩個專業按照體育成績從高到低錄取,專業成績相同者,按照文化課成績高者優先錄取;其余體育專業均按照文化課分專業從高到低錄取,文化課成績相同者,按照體育成績高者優先錄取,錄滿為止;文史類、理工類專業錄取原則為按照文化課從高到低錄取,文化課成績相同者,英語、應用心理學、運動人體科學、運動康復專業按照英語成績高者優先錄取,計算機科學與技術、教育技術學專業按照數學成績高者優先錄取,錄滿為止;體育單招錄取原則為在文化考試成績達到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基礎上,分專項、分男女根據考生的文化考試成績(30%)及體育專項考試成績(70%)進行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錄取結束及時在山東體育學院網站(http://www.sdpei.edu.cn)公布相關信息。 第十二條 特殊要求 外語語種:英語專業只招英語語種考生,其它專業不限外語應試語種,但所有學生入校后要統一編入英語教學班學習(學校不對非英語語種的學生單獨開設語言課程)。 體檢標準:按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第四章 其他 第十三條 收費標準:經山東省物價局批準,我院各專業收費標準:運動訓練專業、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每生每年7000元,舞蹈表演、表演和舞蹈編導專業每生每年8000元,其他專業每生每年4800元。按照《山東省高等學校收費管理暫行辦法》有關規定,學生因故退學或受校紀處分開除學籍的,學校應根據學生實際學習時間按月計退剩余的學費和住宿費。代收費用也應在學生退學時一并結清。學生學習時間按每年10個月計算。 第十四條 資助措施 根據《山東省普通高校國家獎學金管理實施辦法》、《山東省普通高校省政府獎學金管理實施辦法》、《山東省普通高校國家勵志獎學金管理實施辦法》、《山東省普通高校國家助學金管理實施辦法》、《山東體育學院關于進一步加強生源地國家助學貸款管理工作的通知》、《山東體育學院勤工助學管理辦法》、《山東體育學院頒發專業獎學金辦法(試行)》等文件精神,凡遵紀守法、勤奮學習且家庭經濟困難的普通全日制在校生,可通過貸、獎、助、補、減等資助措施解決上學期間的學雜費和生活費。 第十五條 學習期滿,成績達到學校規定的要求,學校頒發山東體育學院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授予相應山東體育學院學士學位。 第十六條 學校不委托任何機構和個人辦理招生相關事宜。對以山東體育學院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機構或個人,學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十七條 本章程如果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相抵觸,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未盡事宜,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本章程由山東體育學院負責解釋。 注:此招生章程已經山東省教育廳審核,并在教育部備案,詳細內容可登錄山東省教育廳網站(http://www.sdedu.gov.cn/)或教育部“陽光高考”信息平臺網站(http://gaokao.chsi.com.cn/)查詢。 學校地址: 山東省濟南市世紀大道10600號 郵編:250102 日照校區地址:山東省日照市山東路685 郵編:276826 招生咨詢電話: 0531-89655029 E-mail: stzs@sdpei.edu.cn 招生網址: http://www.sdpei.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