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章程 ( 全國統考 ) | ||
一、學校全稱 | 上海紐約大學 | |
二、就讀校址 | 上海 市 浦東新 區 世紀大道 路1555號 | |
三、層次 | ■ 本科 □ 高職 □ 專科 | |
四、辦學類型 | ■ 普通高等學校 □ 成人高等學校 □ 公辦高等學校 □ 民辦高等學校 □ 獨立學院 □ 高等專科學校 □ 高等職業技術學校 | |
五、分專業招生人數及有關說明 | 詳見各省(區、市)高招辦公布的招生計劃 | |
六、預留計劃 | 無 | |
七、專業培養對入學外語 考試語種的要求 | 入學考試外語語種不限,入學后教學語言為英語 | |
八、招收男女生比例 | 無 | |
九、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 根據《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 |
十、錄取規則 | 學生需通過上海紐約大學“校園日活動”,獲得報考上海紐約大學資格。學生參加2015年普通高考,高考成績達到生源所在省本科第一批錄取控制線,上海紐約大學將結合高考成績、學校面試評價、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等,通過本校招生綜合評價體系,擇優錄取。 | |
十一、收費 標準 | 學費標準 | 100,000元/學年[滬價費(2012)018號] |
住宿費標準 | 待定 | |
十二、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及證書種類 | 學校名稱 | 上海紐約大學 |
證書種類 | 修學期滿,符合畢業要求,頒發上海紐約大學的本科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以及美國紐約大學的學位證書 | |
十三、聯系電話 | 021-20595599 | |
十四、投訴監督電話 | 021-20595255 | |
十五、網址 | http://shanghai.nyu.edu | |
十六、資助學生政策 | 被本校錄取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入學后可按規定申請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崗位等。學校承諾:確保被本校錄取的學生不因家庭經濟困難而輟學。 | |
十七、其他須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