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學校全稱 | 上海金融學院 | |
二、就讀校址 | 校本部:上海市浦東新區上川路 995 號 | |
三、層次 | ■本科□高職□專科 | |
四、辦學類型 | ■普通高等學校□成人高等學校 ■公辦高等學校□民辦高等學校□獨立學院 □高等專科學校□高等職業技術學校 | |
五、分專業招生人數及有關說明 | 詳見各省(區、市)高招辦公布的招生計劃。 | |
六、預留計劃數及使用原則 | 年度本科招生計劃數的1%預留計劃用于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人數的不平衡。 | |
七、專業培養對入學外語考試語種的要求 | 錄取時不限制外語語種(有明確語種要求的專業除外),考生進校后,學校外語教學語種為英語。 | |
八、招收男女生比例 | 無 | |
九、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 按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規定執行。 | |
十、錄取規則 | 1、以公平、公開、公正為原則,以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考試的成績為依據,堅持德、智、體全面衡量,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2、認可各省市的加分政策,但享受加分的考生最高分值原則上不超過20分(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等中西部省份按教育部和當地商定的加分政策執行)。所享受的加分直接計入考生總成績并依此成績作為分配專業依據。 3、我校對進檔考生按照“志愿優先”的原則予以錄取(即在同分數條件下參照志愿順序,同志愿條件下分數優先)。達到學校最低錄取分數的考生,如果第一志愿專業不能滿足,按其第二志愿、第三志愿專業依次投檔。各專業志愿之間不設級分差,即第二志愿專業要取決于第一志愿是否已錄取額滿,依此類推。 4、考生已達到學校最低錄取分數線但其所有專業志愿均不能滿足,若服從專業調劑的,則調劑錄取到未滿專業;若不愿服從專業調劑的,將予以退檔。如遇高考總分相同,文科錄取科目順序依次為語文、外語、數學;理科錄取科目順序依次為數學、外語、語文。 5、對采取平行志愿填報及投檔方式的省市,學校根據文、理科招生計劃數從高分到低分在1:1.05的比例范圍內調檔,學校根據實際調檔比例在不超過105%的范圍內行使自主錄取權。對采用非平行志愿填報及投檔方式的省市,學校根據文、理科招生計劃數從高分到低分按不超過1:1.2比例調檔,學校在120%的范圍內行使自主錄取權。 6、本科專業中的國際經濟與貿易、國際商務、英語(商務英語、金融英語方向)、經濟學(國際經濟方向)專業限招英語,并須參加英語口試,口試等級要求B級以上(含B)。如口試成績采取百分制計分則要求口試成績達到70分以上。 7、中丹合作的財政金融類專科專業限招英語,并須參加英語口試,口試等級要求C級以上(含C)。如口試成績采取百分制計分則要求口試成績達到60分以上。 | |
十一、收費標準 | 學費標準 | 1、一般專業:每生每學年最高不超過5000元[滬價行(2000)第120號]; 2、中丹合作辦學專業:每生每學年最高不超過15000元[滬教委財(2005)34號]。 |
住宿費標準 | 每生每學年1200元[滬價費(2003)56號、滬財預(2003)93號、滬教委財(2012)118號] | |
十二、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及證書種類 | 學校名稱 | 上海金融學院 |
證書種類 | 修學期滿,達到畢業要求,頒發上海金融學院本科或大專畢業證書。中丹合作各專業畢業生學業期滿,成績合格頒發上海金融學院專科畢業證書和丹麥哥本哈根NIELS BROCK商學院高等教育文憑。 | |
十三、聯系電話 | 招辦咨詢:021—50218552 021—50213407(傳真) | |
十四、投訴監督電話 | 監察:021—50218636 50218899轉8016 | |
十五、網址 | www.shfc.edu.cn | |
十六、資助學生政策 | 學校認真執行國家和本市相關學生資助規定,被本校錄取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通過“綠色通道”申請入學,入學后可按規定申請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上海市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崗位、特殊困難補助和學費減免等。同時,學校還設立了校外的助學項目:如中華慈善基金助學項目、晨興慈善基金助學項目、上海市慈善基金會手拉手助學項目、新疆少數民族學生助學項目、中國金融教育發展基金會金育助學金助學項目、巧帛勤助育人獎學金助學項目以及企業贊助助學項目等。 學校承諾:確保被本校錄取的學生不因家庭經濟困難而輟學。 | |
十七、其他須知 | 1、今年我校四個學院繼續采用按學院學科大類招生。本科學院為:國際金融學院(金融學類)、會計學院(工商管理類A)和工商管理學院(工商管理類B);專科學院為:中丹學院(財政金融類)。 2、國際金融學院的金融學類:招生專業分流后含金融學(國際金融方向)、金融學(金融理財方向)、金融學(合規與反洗錢方向)、金融學(CFA)和信用管理專業;會計學院的工商管理類A:招生專業分流后含會計學、會計學(ACCA)、財務管理和審計學(注冊會計師方向)專業;工商管理學院的工商管理類B:招生專業分流后含工商管理(國際企業管理方向)、工商管理(藝術金融管理方向)、人力資源管理和物流管理(物流金融管理方向)專業;中丹學院的財政金融類(中丹合作):招生專業分流后含國際金融和市場營銷專業。 3、我校大類招生本科學院采取的是通識教育加專業教育人才培養模式,實行大類招生的各本科學院在一年后進行專業分流;專科學院采取的是基礎教育加專業教育人才培養模式,中丹學院學生在一年半后進行專業分流。分流原則請詳見招辦網站所公布的“學院學科大類專業分流實施細則”。特別提醒考生注意:在填報工商管理大類專業時要仔細看清專業備注和所屬不同學院的專業代號,以免混淆。 4、今年我校新生全部在校本部就讀。 5、我校本科及中丹學院專科新生全部實行學分制收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