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家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有關精神,促進高等學校入學機會公平,讓更多勤奮好學、成績優良的農村學子看到更多希望,經研究,學校2015年繼續參照自主招生的辦法試行農村學生“自強計劃”。
一、招生計劃
160名,招生專業詳見下表:
科類專業名稱
文史中國語言文學類、新聞傳播學類、工商管理類、法學、公共管理類、社會學類、信息管理學類、公共衛生與預防醫學類等
理工經濟學類、微電子科學與工程類、化學基地班、資源與環境類、地理信息科學、水利類、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機械類、能源動力類、自動化、建筑類、土木類、計算機類、電子信息類、光電信息類、遙感科學與技術、測繪類、輕工類(含印刷工程、包裝工程)、臨床醫學等
注:我校可根據情況,對招生計劃及專業進行適當調整。如2015年招生專業有所調整,以新專業為準。
二、報名條件
符合2015年統一高考報名條件,勤奮好學、成績優良、品行端正、自強不息,在邊遠、貧困、民族等地區縣(含縣級市)以下高中就讀的農村學生。申請考 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戶籍地須在本省(區、市)確定的具體實施區域的農村,考生本人須具有當地連續3年以上戶籍和當地高中連續3年學籍并實際就讀。
三、報名辦法
采取考生申請與就讀中學推薦相結合的辦法。
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須在2015年4月15日至5月5日登錄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完成報名申請。
各中學應嚴格按照報名條件推薦學生,并在校內外顯著位置公示推薦條件、辦法、程序及名單,做到信息公開、程序透明。每所中學推薦學生不得超過5名。
考生須在報名截止前將報名申請材料電子掃描件上傳至報名系統,材料包括:
1.武漢大學2015年農村學生單獨招生申請表(網報成功后通過系統打印并由本人、中學負責人分別親筆填寫相關內容并簽字確認,中學審核蓋章);
2.高中階段各類課程修習情況及成績、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綜合素質評價檔案(包括記載學生在思想品德、學業水平、身心健康、藝術素養和社會實踐五個方面突出表現的成長記錄、典型事實材料以及相關證明)及其他反映學生成長與發展情況的寫實性材料等;
3.考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的戶口本首頁、戶主頁及本人頁,其他證明材料無效;
上傳至報名系統的申請材料要求真實、詳盡、準確、清晰,材料復印件須中學蓋章。所有申請材料通過報名系統網上提交,我校不接收紙質報名申請材料。未按要求完成報名、報名申請材料不合要求者,報名無效。
四、審核及錄取辦法
1.經生源所在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戶籍、學籍資格審核通過的考生,我校將組織專家對其申請材料進行集體審核,按招生計劃的一定比例確定“自強計劃”入選 資格考生名單。名單將于6月3日前在我校本科招生網公示,同時報送至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及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等網站上公示。
2.我校將根據各省(市、區)入選資格學生人數所占比例,分科類和專業確定“自強計劃”在各省(市、區)的招生計劃,并通過武漢大學本科招生網公布。錄取時,我校可根據各省(市、區)入選資格學生報考情況及生源質量,對招生計劃在省份間進行適當調整。
3.公示無異議的“自強計劃”入選資格學生如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考試,按生源所在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的有關規定填報我校志愿,如高考投檔分數(含政策性加分)達到生源省份第一批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簡稱一本線),我校將依據公布的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按照學生高考投檔分數(含政策性加分)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擇優錄取,同時根據我校招生章程的規定為學生分配專業。
五、有關說明
若發現考生有弄虛作假等違紀、舞弊或其他不誠信行為,一經認定,將依照國家、學校相關規定,根據查實時間取消其錄取資格、入學資格等;已取得學籍者將 取消學籍,并報生源省級招生考試部門,空缺名額不遞補。若發現推薦中學存在弄虛作假等行為,將取消該中學下一年度推薦資格,并報中學所在省份省級教育行政 部門。
六、監督機制
武漢大學監察部全程監督“自強計劃”招生工作。
考生申訴及舉報聯系方式:027-68754231,wdzsb@whu.edu.cn,jwo@whu.edu.cn。
七、咨詢方式
武漢大學招生辦公室
辦公地點:武漢大學本科生院大樓南樓二樓西側
咨詢電話:027-68754231
網址:http://www.aoff.wh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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