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工程學院高考招生簡章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以及教育部有關規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專科層次招生工作。
第三條 學校全稱:長春工程學院
辦學類型:普通高等學校
學校性質:公辦
招生層次:本科、專科
第四條 學校主校區地址:吉林省長春市朝陽區寬平大路395號。
第二章 招生計劃
第五條 在有關省(區、市)分專業招生人數及有關說明,詳見各省(區、市)招生辦公室公布的招生計劃。
第三章 學歷證書頒發
第六條 學生完成培養方案要求的教學內容,成績合格,符合畢業條件,
本科畢業生由長春工程學院頒發國家規定的本科畢業證書。專科畢業生由長春工程學院頒發國家規定的專科畢業證書。高職畢業生由長春工程學院頒發國家規定的專科(高職)畢業證書。
第四章 學位授予
第七條 學生學習期滿,成績合格,達到學校規定標準的本科生,由我校授予相應的學位。我校與英國西蘇格蘭大學合作舉辦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專業和土木工程專業中外合作辦學項目。被該項目專業錄取的學生,入學時在我校注冊,建立學籍檔案。學習結束后,達到項目規定的學業標準,將獲得我校頒發的學士學位證書;經英方考核合格的,頒發西蘇格蘭大學學士學位證書。學生學習期間,經英方考核合格的,可以赴西蘇格蘭大學學習并建立學籍,達到英方學業標準的,獲得英方頒發的學士學位證書;同時,經我校考核合格,頒發我校學士學位證書。
第五章 收費標準
第八條 學費收取標準
本科專業:
英語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000元;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800元;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800元;工程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200元;工商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200元;建筑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900元;機械電子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500元;水文與水資源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500元;房地產開發與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200元;寶石及材料工藝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000元;新能源科學與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400元;安全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500元;土木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000元;電子信息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800元;測繪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500元;自動化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800元;農業水利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000元;建筑環境與能源應用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000元;環境設計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900元;建筑電氣與智能化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800元;市場營銷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180元;財務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200元;能源與動力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400元;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500元;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000元;水利水電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000元;環境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000元;勘查技術與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500元;應用化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500元;資源勘查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500元;給排水科學與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000元;軟件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800元;城市地下空間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000元;城鄉規劃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000元;智能電網信息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400元;道路橋梁與渡河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000元;工程造價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200元;公共藝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400元;焊接技術與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500元;產品設計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900元;服裝與服飾設計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900元;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合作辦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3000元;土木工程(合作辦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3000元;
專科專業:
發電廠及電力系統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500元;會計電算化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400元;水電站動力設備與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300元;機械制造與自動化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300元;水利水電建筑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700元;道路橋梁工程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700元;電子商務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0000元;計算機網絡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0000元;軟件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0000元;圖形圖像制作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0000元;
第六章 錄取說明
第九條 專業培養對外語的要求
報考英語、計算機類、軟件類、中外合作辦學專業的考生,外語語種為英語;其它專業可不受外語語種限制。
第十條 批準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我校資源勘查工程專業只招收男生;其它專業對男女生比例無特殊要求。
第十一條 經批準的身體及健康狀況要求
執行教育部等部門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2003年修訂)等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