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城市職業學院高考招生簡章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自治區教育廳、考試院招生工作有關規定,結合我院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院全稱為:柳州城市職業學院,學院代碼:14067,注冊地址:廣西柳州市鷓鴣江路8號,郵編:545002。
第三條柳州城市職業學院是國家公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第四條面向廣西區內及吉林、福建、四川、重慶、河北、內蒙古、河南、海南、寧夏、廣東、云南、貴州、湖南、浙江、湖北、陜西、甘肅、青海等十九省招收各民族考生。
第二章招生專業、人數及收費標準
第五條招生專業28個(高職);計劃招收全日制高職新生2500人(計劃數以教育廳文件為準)。
第六條嚴格按自治區物價局核定的標準收費(以批文為準):學費4000—6500元/學年,住宿費750元/學年,所有招生專業、人數及收費標準通過學院招生簡章及學院網站向社會公布。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學生入學后可申請國家助學貸款和勤工助學崗位。
第三章錄取
第七條參加專科提前批次和專科普通批次錄取,在線上考生中按志愿先后擇優錄取(同志愿按高分到低分),不另加試。
第八條錄取時男女比例不限,其他限制詳見各專業要求。
第九條對實行順序志愿批次(高職高專提前批),依據“志愿優先、成績排序”原則,按照考生報考學校志愿先后錄取,即優先錄取本校第一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志愿不足時時,錄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十條對實行平行志愿批次(高職高專普通批),遵循“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按照考生報考學院的平行志愿錄取。學院對進檔考生按照“專業志愿優先”的原則,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第一專業志愿不能滿足的考生考慮第二專業志愿,仍不能滿足的考慮第三專業志愿,以此類推。
學院允許專業調劑,對于考生所填專業志愿均不能滿足但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學校將隨機將其調劑到未滿專業中,直到錄取滿額為止;對所填專業志愿均不能滿足且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作退檔處理。高考成績總分相當的情況下,優先錄取有文體特長、綜合素質好、英語及專業相關科目分數高的考生。
第十一條錄取新生必須思想品德合格,身體條件符合教育部、衛生部和中國殘聯共同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有關規定,對思想品德不合格或患有不符合報考專業體檢標準疾病的考生不予錄取。
第十二條錄取結果公布渠道:錄取名單一旦確定,我院及時在學院網站公布錄取結果。
第四章組織機構與監督機制
第十三條學院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領導和組織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下設招生辦公室,負責處理日常招生事務。
第十四條學院成立招生工作監察辦公室,負責監察招生錄取全過程,并設立招生監督電話(電話號碼:2752170),接受社會監督。
第五章其它
第十五條錄取的新生須按錄取通知規定的日期到我院辦理入學手續,逾期不報到又無請假手續的,取消入學資格。
第十六條查詢及聯系方式
1、學院招生辦公室電話:0772-20900135331029
2、學院網址:www.lcvc.cn
第六章附則
第十七條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執行。本章程若有與國家有關政策、規定不符之處,以國家有關政策、規定為準。
第十八條本章程由柳州城市職業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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