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大學行健文理學院高考招生簡章
一、總則
1、為維護考生、學院的合法權益,規范招生管理,依法治招,確保各項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各省(市、自治區)教育廳的有關規定,特制定本章程。
2、本章程適用于廣西大學行健文理學院本科招生工作。
二、學院概況
3、學校名稱:全稱為廣西大學行健文理學院,英文名稱為GuangxiUniversityXingJianCollegeofScienceandLiberalArts,國標代碼為13638。
4、辦學屬性和層次:學院是經國家教育部批準設立,由廣西大學與廣西希達教育開發有限公司聯合創辦的獨立學院,屬普通全日制本科高校。今年共有39個本科專業面向全國23個省(市、自治區)招生。
5、辦學優勢和定位:學院依托“211工程”重點建設學校廣西大學辦學,充分共享廣西大學深厚的文化底蘊和豐富的教育教學資源,旨在培養具有創新精神和競爭意識、綜合素質高、理論基礎扎實、知識面寬、實踐能力強的復合型應用型人才。
6、辦學地點:廣西南寧市秀靈路75號。
7、學歷及學位證書:學生完成學業達到畢業的,頒發廣西大學行健文理學院畢業證書。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授予廣西大學行健文理學院學士學位證書。
三、錄取
8、學院錄取工作根據國家教育部關于做好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有關通知和招生省級委員會的相關規定實施,堅持公平公正、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9、按照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區)招生部門安排的錄取批次和獨立學院投檔分數線及投檔辦法進行錄取。調檔比例視各省(市、自治區)生源情況不同作適當調整。對江蘇省考生的學業水平測試等級要求為選測科目2C,必測科目4C。
10、身體健康狀況要求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11、對進檔考生按專業志愿優先的原則從高分到低分安排專業(江蘇省考生進檔后按照“先分數后等級”排序,結合考生專業志愿和綜合素質評價,決定所錄專業)。在同等條件下,專業相關科目成績高者優先錄取。如考生所有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時,若愿服從專業調劑,則可將考生調劑錄取到其他缺檔專業,否則作退檔處理。
12、凡進檔考生,只要其專業服從調劑、體檢不受限、且我院同批次招生計劃未滿,均可獲錄取。如考生自愿放棄,作退檔處理。
13、報考我院藝術類專業的考生,文化成績達到當地相應批次的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專業成績合格,以專業成績為依據,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如專業成績相同,文化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14、學院非外語類專業不限制考生應試外語語種,但學生進校后,非外語類專業教學活動中,涉及外語的均使用英語。學院所有專業均不作男女生比例限定。
15、在錄取過程中如出現各專業生源差距較大時,學院在總計劃不變的前提下,可根據生源情況適當調整各專業招生計劃數。
16、如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區)實行順序志愿投檔模式,優先錄取第一志愿報考我院的線上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況下,錄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四、收費標準及其他
17、學院各類收費項目一律按廣西壯族自治區物價局批準文件執行。學費及各個專業學費標準每生每學年13500元-17000元不等。
18、新生報到后3個月內,學院按照有關規定對學生進行入學體檢和資格復查。凡不符合錄取條件的考生,取消其入學資格。
19、大類招生專業錄取的學生,半年后進行專業分流。分流時若個別專業申報學生人數達不到一定規模,將視情況考慮取消該專業當年辦學,學生可分流到其他志愿專業。具體按照《廣西大學行健文理學院大類招生專業分流培養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20、學院錄取工作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有關政策及規定實施,接受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辦公室的監督。
21、學院設立由學院黨委主管紀檢工作的領導和紀檢監察部門組成的招生紀檢監察小組,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設立咨詢電話和信訪郵箱,安排專人負責考生的信訪、申訴、投訴處理工作。
22、學院專業介紹、招生計劃、收費標準等詳細信息請訪問我院主頁http://xingjian.gxu.edu.cn或查看今年的招生簡章。
23、咨詢、聯系方式:
地址:廣西南寧市秀靈路75號廣西大學行健文理學院招生就業指導中心郵編:530005
咨詢26ae電話:0771-3223310日常聯系電話:0771-3270025(兼傳真)
電子郵箱:xjzhsh168@126.com舉報電話:0771-3223382
24、學院招生工作以本章程為準。
25、本章程的解釋權屬廣西大學行健文理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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