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警官高等專科學校高考招生簡章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保證學校普通高校招生工作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自治區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招生工作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并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學校概況
第三條學校全稱:廣西警官高等專科學校
第四條學校國標代碼:11547
第五條學校地址,長湖校區:廣西壯族自治區南寧市青秀區長湖路6號,仙葫校區:南寧市仙葫開發區開泰路148號。
第六條辦學層次:專科
第七條辦學性質:公辦普通高等學校
第八條辦學類型:全日制
第三章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九條學校設立由學校領導和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貫徹執行教育部和廣西壯族自治區招生委員會的有關招生工作政策,負責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規定和實施細則、確定招生規模和調整學科招生計劃,領導、監督招生工作的具體實施,協調處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項。
第十條招生辦公室為學校招生領導小組的執行機構,其主要職責是根據學校的招生規定和實施細則,編制招生計劃,組織招生宣傳和錄取工作,處理招生的日常事務。
第十一條學校設立由學校領導和紀檢監察部門組成的招生監督小組,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在錄取期間負責考生的信訪、申訴、投訴處理工作。
第四章招生計劃
第十二條學校招生專業有偵查、治安管理、刑事技術、禁毒、信息網絡安全監察、交通管理、警察指揮與戰術、警察管理、法律事務、法律文秘、計算機應用技術、安全保衛。分專業招生計劃及有關要求詳見招生考試院公布的廣西普通高校招生計劃。
第十三條錄取批次:
(一)高職高專提前批:公安類專業、體育類安全保衛專業。
(二)高職高專普通批:普通類安全保衛專業、法律事務、法律文秘、計算機應用技術專業。
第五章報考條件及要求
第十四條報考普通類專業考生要求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身體健康。
第十五條報考公安類專業除了符合普通類專業報考條件外,還須具備以下條件:
(一)參加面試、體能測試、體檢。面試、體能測試和體檢標準,除以下項目標準按公安部和教育部有關規定調整外,其他項目和標準均按照《公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暫行辦法》(公政治[2000]137號)實施:
1.雙眼裸視力均不低于4.8(含文、理科);
2.男子1000米4'05"以內(含4'05")、50米7"1以內(含7"1)、俯臥撐10秒內完成6次以上(含6次)、立定跳遠2.2米以上(含2.2米);女子800米4'00"以內(含4'00")、50米8"6以內(含8"6)、仰臥起坐10秒內完成5次以上(含5次)、立定跳遠1.5米以上(含1.5米)。
3.肝功檢驗事項(不包括國防生和公安現役院校)執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衛生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人社部發〔2015〕12號)和教育部高校學生司《關于明確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體判定標準的函》(教學司函〔2015〕22號)規定。
(二)政審合格。政審標準執行2006年公安部政治部印發的《公安院校招生政審工作暫行規定》。
(三)年齡不超過21周歲(1993年9月1日以后出生),未婚。
報考公安專業面試、體能測試地點:廣西警官高等專科學校長湖校區(南寧市長湖路6號);時間:暫定于7月初(具體時間以招生簡章和學校網站http://www.gagx.com.cn公布的為準)。
第六章錄取規則
第十六條執行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招生錄取嚴格遵守教育部、自治區招生考試院的有關政策和規定,以考生高考成績為基本依據,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綜合衡量德智體美,擇優錄取。
第十七條在符合廣西警官高等專科學校投檔要求的情況下,學校依據考生志愿,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擇優錄取。提前批次按照順序志愿投檔錄取,普通批次按照平行志愿投檔錄取。
第十八條公安類各專業由自治區招生考試院按我校提供的經面試、政審合格的考生數據投檔。投檔比例一般控21bb制在招生計劃的120%以內,女生招生比例控制在15%以內。錄取時堅持從高分至低分、兼顧考生第一志愿優先權的原則。當第一志愿考生生源充足時,原則上只錄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沒有錄滿的情況下,從高分至低分錄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對于所報專業已滿且又不愿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不予錄取。
第十九條普通類專業按照文科類、理科類實行平行志愿投檔,投檔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計劃的105%以內。普通類專業毋須參加面試、體能測試,不限男女比例。
第七章收費標準
第二十條學生學費、住宿費的收費標準按照廣西壯族自治區物價局有關文件執行。
第八章招生工作的咨詢、監督與申訴
第二十一條招生工作的監督與申訴
學校紀委是接受紀律監督與申訴的部門。
監督電話:0771-5612492
第二十二條招生咨詢及聯系方式
聯系地址:南寧市長湖路6號;郵政編碼:530023
聯系電話:0771-5612367、5610122(傳真)
學校網址:http://www.gagx.com.cn;
電子郵件:gxjcxyzsb@163.com
第九章其他
第二十三條學校鼓勵廣大學生勤奮學習,刻苦訓練,按規定享受國家獎學金和學校獎學金。有完善的勤工助學和特困生國家助學貸款等制度。學生在校期間實行嚴格的警務化管理。
第二十四條學生畢業時頒發通過教育部網上學籍學歷注冊的“廣西警官高等專科學校”普通全日制專科畢業證書。
第二十五條本章程如有與國家有關政策和規定不符的,以國家政策和規定為準。
第二十六條本章程解釋權歸廣西警官高等專科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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