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省教育廳轉發了《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執法監察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要加強招生錄取政策及執行情況的執法監察,高考招生嚴禁違規點招錄取等與國家招生政策相違背的招生辦法,加強對自主招生和特殊類型招生的監管,完善招生錄取結果復查制度。
為深入推進高考“陽光工程”,重點檢查各高校在所有省(區、市)錄取考生的最低成績公示情況,未經公示的一律不予注冊學籍。嚴禁泄露或篡改工作中需階段性保密和涉及考生個人的信息,嚴禁以信息發布或傳遞等謀取非法利益。
高考招生嚴禁違規點招錄取就為大家分享到這里了,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2015地方高考招生計劃:哈爾濱醫科大學
哈爾濱醫科大學高考招生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