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理工大學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為保證普通本專科招生工作順利進行,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按照教育部和廣西有關招生工作政策,結合桂林理工大學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本章程適用于桂林理工大學普通本專科招生工作。
第二條招生工作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對考生進行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三條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新聞媒體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要
第四條學校全稱:桂林理工大學。
第五條學校代碼:10596。
第六條辦學類型:為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是廣西重點建設的高校之一。
第七條辦學層次:以本科、研究生為主,高職專科為輔。
第八條辦學地點:研究生、本科層次在廣西桂林市屏風校區和雁山校區;高職專科在南寧市空港校區和安吉校區。
第九條學校簡介:
桂林理工大學創建于1956年,原為國家部委所屬高校,1998年改制為中央與地方共建。現有桂林屏風、雁山,南寧安吉、空港四個校區,占地面積4000余畝。設有19個二級學院,有各類全日制在校學生29000多人,其中本科生18000多人、研究生近1800多人、高職專科9000余人。是一所以工為主,理、管、文、經、法、藝7大學科門類協調發展的多科性普通高等學校。
學校擁有一支優秀的師資隊伍。有專任教師1600多人,其中高級職稱600多人,博士生導師42人,國家“*”入選者1人,中科院“*”入選者1人,教育部優秀教師資助計劃、享受國家特殊津貼專家等其他國家級高層次人才項目入選者31人,廣西“八桂學者”、特聘專家、優秀專家、省部級“十百千人才工程”等省部級高層次人才項目入選者110人。
學校是教育部第二批“卓越工程師教育培養計劃”高校,擁有一級學科博士學位授權點3個,一級學科碩士學位授權點16個,專業學位碩士類別3個、工程碩士專業領域11個,本科專業69個;有特色專業、精品課程等國家級本科教學工程項目22項;有省部共建國家重點實驗室培育基地1個、教育部重點實驗室1個、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1個,廣西重點學科26個,廣西重點實驗室6個。學校曾獲得國家科技進步特等獎、國家教委科技進步一等獎。近年來,承擔國家級、省部級等各類科研項目3900余項,其中“973”前期專項、“863”計劃、自然科學基金、社會科學基金等國家級項目240余項;獲專利授權290余項;科研成果獲國家技術發明二等獎、廣西自然科學一等獎、廣西科技進步一等獎以及廣西社會科學優秀成果一等獎等國家及省部級獎70余項。
學校致力于培養具有創新精神和較強實踐能力的應用型人才,學生在全國和全區大學生各級各類競賽中成績卓著,其中在“挑戰杯”全國大學生課外學術科技作品競賽中,連續七屆比賽總分位列廣西高校第一。培養的學生以專業基礎扎實、實踐能力強倍受社會各界歡迎,近十年畢業生初次就業率均保持在90%以上,連續13年被評為“廣西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先進單位”,獲“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先進集體”榮譽稱號。
學校先后與美、英、德、日、澳等20多個國家的100多所高校建立了合作關系,其中與48所著名高校簽訂了學術交流、人才培養和科研合作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