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試時間:6月16日—19日
2.高考狀元多少分、形式、分值及答卷時間
高考狀元多少分分Ⅰ和Ⅱ。科目Ⅰ的考試結果是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的重要依據,科目Ⅱ的考試結果是普通高中招生錄取的前置條件。
科目Ⅰ:語文、數學、英語(德語/法語)、物理、化學5科,總分670分,成績以分數形式呈現。
科目Ⅱ:思想品德、歷史、地理、生物、體育5科。各科成績均以等級形式呈現,分A、B、C、D四個等級,D等為不合格;等級劃分標準為:依成績排序,考生總數的前40%為A等,前70%為B等及以上,前90%為C等及以上,成績達不到合格水平(60分)且排序在最后10%的為D等。
考試時間 | 科目 | 分值 | 答題時間 | 考試形式 | 考試對象 | |
6月16日 星期二 | 9:00-11:00 | 語文 | 150 | 120分鐘 | 閉卷筆答 | 九年級學生 |
15:00-16:40 | 物理 | 120 | 100分鐘 | |||
6月17日 星期三 | 9:00-11:00 | 數學 | 150 | 120分鐘 | ||
15:00-16:40 | 化學 | 100 | 100分鐘 | |||
6月18日 星期四 | 9:00-11:00 | 英語 (德語/法語) | 150 | 120分鐘 | 閉卷筆答,含聽力 | |
15:00-16:40 | 思想品德、 歷史 | 200 | 100分鐘 | 閉卷筆答 合場分科合卷 | ||
6月19日 星期五 | 9:00-10:40 | 地理、生物 | 200 | 100分鐘 | 閉卷筆答 合場分科合卷 | 八年級學生及須補考的九年級學生 |
中考體育測試的時間、內容及辦法見《關于做好全市初中畢業升學體育考試工作的通知》(蘭教體〔2015〕105號)。
同等學歷社會考生和2015屆初中畢業生,已參加過科目Ⅱ考試,等級為D等的,可允許參加下一屆同科次單科補考,補考成績按C等(合格)和D等(不合格)計;等級為C等(含)以上的,不安排補考。
外地回蘭考生和因休學、轉學等原因缺考生物、地理的考生,須參加生物、地理補考,補考后成績按正常等級標準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