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條 新生入校后,學校按照有關規定進行體檢和入學資格等復查。復查不符合條件的學生,取消入學資格。
第二十五條 普通本科、專科學費和住宿費等費用的收取,執行山東省物價局、教育廳、財政廳統一核定的標準。
第二十六條 學生退費規定按照《山東省高等學校收費管理暫行辦法》(魯政辦發【2008】65號)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七條 獎助學金政策:為了保證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學生在校的正常學習,學校設有多種獎學金,獎勵品學兼優的學生;設有優秀特困生獎學金,獎勵經濟困難的優秀特困生。經濟困難學生還可申請國家助學貸款或參加學校組織的勤工助學活動。家庭困難學生可以申請通過綠色通道辦理入學手續。
第二十八條 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及證書種類:學生在校學習期間,達到山東建筑大學學籍、學位管理規定等有關要求的,本科生頒發山東建筑大學本科學歷證書和學士學位證書,專科生頒發山東建筑大學專科學歷證書。
第二十九條 學校不委托任何機構和個人辦理招生相關事宜。對以山東建筑大學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機構或個人,學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三十一條 聯系方式
機構名稱:山東建筑大學招生辦公室
通訊地址:濟南市臨港開發區鳳鳴路 郵政編碼:250101
咨詢電話:0531-86367222、86367225;傳真:0531-86367222
學校網址:http://www.sdjzu.edu.cn
本專科招生信息網網址:http://zsb.sdjzu.edu.cn
E-mail:sdjzdxzsb@sdjz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