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汕頭大學學費標準
第六章 收費標準以及獎助學措施
第二十三條 學生學費、住宿費的收費標準按照廣東省教育廳、廣東省物價局有關文件執行。2015級學生收費標準:
(一)學費:藝術類專業每生每學年10000元,醫學類專業5760元,其他按不同專業分別為4560、5160元,具體見生源省(區、市)公布的專業目錄。
(二)住宿費:每生每學年900--1200元。新書院住宿費標準按政府物價管理部門核定標準執行。
第二十四條 獎助學金項目:學校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等多種政府獎助學金;設有優秀新生獎勵計劃、學業優秀獎學金、專項獎學金、優秀學生獎學金等多種學校獎學金;設有汕頭大學獎章、汕頭大學體育精神獎章等李嘉誠基金會學生獎學金項目;設有企業及個人捐助的獎助學金80多項。
學校與北美、歐洲國家多所大學的學生交流項目獲得國家留學基金委優秀本科生國際交流項目資助;還設有學生國際交流獎學金,支持優秀學生在校學習期間到伙伴學校交流。
第二十五條 助困措施: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在校可申請國家助學貸款,貸款最高額每年不超過8000元,還貸款期限最長可至畢業后6年。學生在校就讀期間的貸款利息由國家和省政府給予全額貼息,畢業后的貸款利息由學生個人承擔。學校還通過設置勤工助學崗位、發放困難補助、開通綠色通道等“獎、貸、勤、減、免、補、助”等多元化助困措施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進行資助,以確保學生不因經濟困難而輟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