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檢程序略有變化
據了解,2018年我省高招體檢工作分為高職招考體檢和普通高考體檢兩個部分,凡報名參加2018年我省高職招考和普通高考的考生均須參加高招體檢。
據悉,今年我省高招體檢結束時間要比往年早一周,各地應于2018年1月19日前完成體檢工作,2月9日前完成復檢工作,具體時間由各市、縣(區)教育招生考試機構與體檢醫院協商后統籌安排。
我省高招體檢終檢時間定于2018年3月24日(比往年推后兩周),終檢醫院為福建省立醫院。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考生應按各地規定時間提出復查申請,逾期不再受理。此外,體檢結束后,各地應及時將《福建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格檢查表》復印件發放給考生本人。從2018年起,考生不再上網錄入體檢信息。
教你看懂體檢結論
每個科室的醫生會根據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中所列條款,結合考生的身體狀況做出各科體檢結論,最后,主檢醫生根據《指導意見》,綜合各科結論,出示給考生一個“報考專業建議”,這個建議就是體檢結論。
體檢結論分為三種類型:“合格”、“合格(專業受限)”、“不合格”。
1、合格:適宜選報普通高等學校各專業
這部分考生為身體條件完全合格,說明他們的身體狀況適合高等院校各類專業的就讀條件,可以選報高校的各類專業。(但軍事院校、國防生和公安類院校等另有規定的除外)
2、合格(專業受限):不適宜選報第二部分中的某條相關專業
這類考生是身體條件合格,但是患有某疾病或某種生理缺陷,身體條件符合《指導意見》第二部分中的某些條款,這些條款中所列的各專業不宜選報,主要是指身體條件不能按照專業培養方案完成學業,主要為視力不足、色覺異常等,考生報考志愿時應避開受限專業。高校在錄取時可根據此條款退檔。
3、不合格:不適宜選報普通高等學校各專業
這類考生為身體不合格,為《指導意見》中第一部分所列條款,主要是因為患有比較嚴重的疾病如:傳染病、精神病、心臟病、血液病等,暫不宜報考各類普通高等學校。這部分考生首先應治療疾病,將來再報考高校。
另外,在《指導意見》第三部分中還有不適宜就讀的相關專業。
這類考生患有某些疾病或某種生理缺陷,身體條件符合《指導意見》第三部分中的某些條款,主要是因為視力不足、屈光不正、聽力障礙、重大手術、肢體殘疾等原因不宜就讀某些專業。條款中所列的各專業,主要是指考生的身體條件雖能堅持專業學習,但今后會影響考生在該專業的就業和發展。考生可根據自身情況自主、慎重地選報。高校不能以此拒絕錄取達到相關要求的考生。
高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
一、患有下列疾病者,學校可以不予錄取
1、嚴重心臟病(先天性心臟病經手術治愈,或房室間隔缺損分流量少,動脈導管未閉返流血量少,經二級以上醫院專科檢查確定無需手術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壓病。
2、重癥支氣管擴張、哮喘,惡性腫瘤、慢性腎炎、尿毒癥。
3、嚴重的血液、內分泌及代謝系統疾病、風濕性疾病。
4、重癥或難治性癲癇或其他神經系統疾病;嚴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質濫用和依賴。
5、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攜帶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6、結核病除下列情況外可以不予錄取。
(1)原發型肺結核、浸潤性肺結核已硬結穩定;結核型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遺有胸膜肥厚者;
(2)一切肺外結核(腎結核、骨結核、腹膜結核等等)、血行性播散型肺結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復發,經二級以上醫院(或結核病防治所)專科檢查無變化者;
(3)淋巴腺結核已臨床治愈無癥狀者。
二、患有下列疾病者,學校有關專業可以不予錄取
1、輕度色覺異常(俗稱色弱)不能錄取的專業:以顏色波長作為嚴格技術標準的化學類、化工與制藥類、藥學類、生物科學類、公安技術類、地質學類各專業,醫學類各專業;生物工程、生物醫學工程、動物醫學、動物科學、野生動物與自然保護區管理、心理學、應用心理學、生態學、偵察學、特種能源工程與煙火技術、考古學、海洋科學、海洋技術、輪機工程、食品科學與工程、輕化工程、林產化工、農學、園藝、植物保護、茶學、林學、園林、蠶學、農業資源與環境、水產養殖學、海洋漁業科學與技術、材料化學、環境工程、高分子材料與工程、過程裝備與控制工程、學前教育、特殊教育、體育教育、運動訓練、運動人體科學、民族傳統體育各專業。
2、色覺異常II度(俗稱色盲)不能錄取的專業,除同輕度色覺異常外,還包括美術學、繪畫、藝術設計、攝影、動畫、博物館學、應用物理學、天文學、地理科學、應用氣象學、材料物理、礦物加工工程、資源勘探工程、冶金工程、無機非金屬材料工程、交通運輸、油氣儲運工程等專業。專科專業與以上專業相同或相近專業。
3、不能準確識別紅、黃、綠、蘭、紫各種顏色中任何一種顏色的導線、按鍵、信號燈、幾何圖形者不能錄取的專業:除同輕度色覺異常、色覺異常II度兩類列出專業外,還包括經濟學類、管理科學與工程類、工商管理類、公共管理類、農業經濟管理類、圖書檔案學類各專業。不能準確在顯示器上識別紅、黃、綠、蘭、紫各顏色中任何一種顏色的數碼、字母者不能錄取到計算機科學與技術等專業。
4、裸眼視力任何一眼低于5.0者,不能錄取的專業:飛行技術、航海技術、消防工程、刑事科學技術、偵察。專科專業:海洋船舶駕駛及與以上專業相同或相近專業(如民航空中交通管制)。
5、裸眼視力任何一眼低于4.8者,不能錄取的專業:輪機工程、運動訓練、民族傳統體育。專科專業:烹飪與營養、烹飪工藝等。
6、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攜帶者不能錄取的專業:學前教育、航海技術、飛行技術等。專科專業:面點工藝、西餐工藝、烹飪與營養、烹飪工藝、食品科學與工程等。
三、患有下列疾病不宜就讀的專業
1、主要臟器:肺、肝、腎、脾、胃腸等動過較大手術,功能恢復良好,或曾患有心肌炎、胃或十二指腸潰瘍、慢性支氣管炎、風濕性關節炎等病史,甲狀腺機能亢進已治愈一年的,不宜就讀地礦類、水利類、交通運輸類、能源動力類、公安學類、體育學類、海洋科學類、大氣科學類、水產類、測繪類、海洋工程類、林業工程類、武器類、森林資源類、環境科學類、環境生態類、旅游管理類、草業科學類各專業,及土木工程、消防工程、農業水利工程、農學、法醫學、水土保持與荒漠化防治、動物科學各專業。專科專業不宜就讀烹飪工藝、西餐工藝、面點工藝、烹飪與營養、表演、舞蹈學、雕塑、考古學、地質學、建筑工程、交通土建工程、工業設備安裝工程、鐵道與橋梁工程、公路與城市道路工程、公路與橋梁工程、鐵道工程、工業與民用建筑工程專業。
2、先天性心臟病經手術治愈,或房室間隔缺損分流量少,動脈導管未閉返流血量少,經二級以上醫院專科檢查確定無需手術者不宜就讀的專業同第三部分第一條。
3、肢體殘疾(不繼續惡化),不宜就讀的專業同第三部分第一條。
4、屈光不正(近視眼或遠視眼,下同)任何一眼矯正到4.8鏡片度數大于400度的,不宜就讀海洋技術、海洋科學、測控技術與儀器、核工程與核技術、生物醫學工程、服裝設計與工程、飛行器制造工程。專科專業:與以上相同或相近專業。
5、任何一眼矯正到4.8鏡片度數大于800度的,不宜就讀地礦類、水利類、土建類、動物生產類、水產類、材料類、能源動力類、化工與制藥類、武器類、農業工程類、林業工程類、植物生產類、森林資源類、環境生態類、醫學類、心理學類、環境與安全類、環境科學類、電子信息科學類、材料科學類、地質學類、大氣科學類及地理科學、測繪工程、交通工程、交通運輸、油氣儲運工程、船舶與海洋工程、生物工程、草業科學、動物醫學各專業。專科專業:與以上相同或相近專業。
6、一眼失明另一眼矯正到4.8鏡片度數大于400度的,不宜就讀工學、農學、醫學、法學各專業及應用物理學、應用化學、生物技術、地質學、生態學、環境科學、海洋科學、海洋技術、生物科學、應用心理學等專業。
7、兩耳聽力均在3米以內,或一耳聽力在5米另一耳全聾的,不宜就讀法學各專業、外國語言文學各專業以及外交學、新聞學、偵察學、學前教育、音樂學、錄音藝術、土木工程、交通運輸、動物科學、動物醫學各專業、醫學各專業。
8、嗅覺遲鈍、口吃、步態異常、駝背,面部疤痕、血管瘤、黑色素痣、白癜風的,不宜就讀教育學類、公安學類各專業以及外交學、法學、新聞學、音樂表演、表演各專業。
9、斜視、嗅覺遲鈍、口吃不宜就讀醫學類專業。
此部分內容供考生在報考專業志愿時參考。學校不得以此為依據,拒絕錄取達到相關要求的考生。
備注:
1、未列入專業目錄或經教育部批準有權自定新的學科專業,學校招生時可根據專業性質、特點,提出學習本專業對身體素質、生理條件的要求,并在招生章程中明確刊登,做好咨詢解釋工作。
2、公安類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按公政治[2000]137號文件執行。
3、中國人民解放軍院校招收學員體格檢查按[1997]后聯字2號文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