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高考復讀生有哪些新政策
福建高考改革政策實施時間是2021年高考,即2018年秋季入學的高一新生開始啟動改革,因此并不影響高三學生復讀。
改革考試科目設置。2021年起,統一高考科目為語文、數學、外語3門,不分文理科,其中外語科目提供2次考試機會。
考生總成績由語文、數學、外語3門成績和普通高中學業水平等級性考試3門選考科目成績組成。選考科目由考生根據自身興趣、特長和高校選考科目要求,在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等6門科目中自主選擇3門。
復讀有什么作用
對于高考時因為一些特殊的原因導致的失誤,或者因為在報考的時候志愿填報出現了失誤,最后導致自己去了一個非常不滿意的學校,這樣的考生通過復讀是能夠極大地彌補自己的遺憾的,但是考生必須有極大地意愿想要復讀,可以付出足夠的努力二次備戰高考,如果是在正常的情況下通過復讀幾乎能夠提高30分左右,二次備戰高考應該注意方式方法的總結,總結第一次高考失敗的教訓,規避高考誤區,利用科學的方法備戰高考。
福建高考改革相關政策
2018年,啟動高考綜合改革;2020年,實施新的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制度;2021年,實施新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制度。
到2021年,形成分類考試、綜合評價、多元錄取的考試招生模式,健全促進公平、科學選才、監督有力的考試招生機制,基本建立順應時代要求、科學規范、運行有效、具有福建特色的教育考試招生制度。
福建高考改革內容
1.完善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制度。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是學生畢業和升學的重要依據。語文、數學、外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信息技術、通用技術、體育與健康、音樂、美術14門科目均列入考試范圍,實行全面考核,設合格性考試和等級性考試。14門科目均設合格性考試,同一科目提供2次考試機會。普通高中在校學生須參加所有科目的合格性考試,成績合格作為畢業依據。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6門科目還設等級性考試,同一科目提供1次考試機會。學生可根據興趣、特長和高校選考科目要求,在6門等級性考試科目中選考3門,成績作為高校招生錄取依據。
2016年省教育廳制定福建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實施辦法并報教育部備案后,向社會公布。2017年秋季,普通高中新生開始實行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2018年秋季,普通高中新生開始全面實行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和等級性考試。
2.建立中等職業學校學業水平考試制度。中等職業學校學業水平考試是學生畢業和升學的重要依據,實行“文化素質+職業技能”評價方式。學業水平考試為合格性考試,考試科目包括公共基礎知識、專業基礎知識、專業技能3門科目,同一科目提供2次考試機會。中等職業學校在校學生須參加所學專業的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合格作為畢業依據。
2017年8月底前,省教育廳制定出臺福建省中等職業學校學業水平考試實施辦法。2017年秋季,中等職業學校新生開始實行學業水平考試。
3.建立完善高中階段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制度。綜合素質評價主要反映學生德智體美全面發展情況,作為學生畢業和升學的重要參考。普通高中評價注重考察學生社會責任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評價內容主要包括學生思想品德、學業水平、身心健康、藝術素養、社會實踐等。中職學校評價注重考察學生公民素養與職業道德、基礎知識與專業技能的學習能力、專業學習成果以及職業創新能力,評價內容主要包括基本素質、文化素質、職業素質等。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由學校負責組織實施。評價程序包括寫實記錄、整理遴選、公示審核、錄入系統、形成檔案等。要加強組織管理,嚴格程序,強化監督,確保評價過程公開透明、結果真實可信。
2016年省教育廳制定福建省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辦法并報教育部備案后,向社會公布;2016年秋季,在部分普通高中開展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改革試點;2017年秋季,全省普通高中新生開始全面實施學生綜合素質評價。2017年8月底前,省教育廳制定出臺福建省中等職業學校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辦法;2017秋季,全省中等職業學校新生開始實施學生綜合素質評價。
4.推進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改革。高職院校考試招生與普通高等學校相對分開,實行“文化素質+職業技能”評價方式。2020年起,普通高中畢業生報考專科高職院校,參加職業適應性測試,文化素質考核使用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參考綜合素質評價。2020年起,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報考專科高職院校,參加省里統一組織的職業技能測試,文化素質考核使用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參考學生綜合素質評價。2017年,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成為高職院校招生主渠道,學生也可參加統一高考進入高職院校。
2016年,省教育廳制定出臺高職院校分類考試實施辦法。2018年,省教育廳制定出臺普通高中畢業生職業適應性測試實施辦法和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職業技能測試實施辦法。2020年起,實施新的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制度。
5.深化考試內容改革。堅持立德樹人,有機融入、中華優秀傳統文化、依法治國理念等。科學設計命題內容,增強基礎性、綜合性、時代性、實踐性,著重考查學生獨立思考和運用所學知識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加強普通高中學生實驗能力、動手操作能力考查,加強中職學生專業基本技能與基本實踐操作能力考查。積極探索筆試、面試、實踐操作等多樣化的評價方式,科學有效地評價學生的綜合能力。2016年起,統一高考使用國家卷。
福建高考改革相關政策
1.改革考試科目設置。2021年起,統一高考科目為語文、數學、外語3門,不分文理科,其中外語科目提供2次考試機會。考生總成績由語文、數學、外語3門成績和普通高中學業水平等級性考試3門選考科目成績組成。選考科目由考生根據自身興趣、特長和高校選考科目要求,在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等6門科目中自主選擇3門。
2.改革錄取機制。建立基于統一高考和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參考綜合素質評價的多元評價的普通高校招生錄取機制。2018年6月底前,招生高校要根據本校辦學特色和人才培養需要,按專業提出對考生學業水平考試選考科目要求和綜合素質評價使用辦法,并向社會公布。
3.改革完善高校人才選拔制度。高校要把考試招生制度改革作為提升辦學質量、促進內涵發展的重要抓手,從科學選拔人才、促進學生健康發展、增加學生選擇權的高度,統籌考慮辦學定位、學科特色、培養需求等,改革學科專業設置,研究制定不同學科門類或專業(類)的錄取要求。
2018年6月底前,向社會公布高考綜合改革實施方案。2021年起,實施新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