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報考福建江夏學院的考生已經拿到通知書了,可是焦急的在家等待福建江夏學院開學入學考試,那么福建江夏學院開學考試考什么內容呢?福建江夏學院新生如何轉專業已經轉專業的申請條件,小編通過網絡收集整理出關于福建江夏學院新生入學考試和入學轉專業申請的相關信息,請仔細閱讀參考。
申請轉專業學生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轉專業一般限于1年級(或2年級轉1年級)學生;
(2)各學期(科)平均成績(不含公共選修課)70分以上;
(3)在校期間無違法違紀行為,未受過任何處分;
(4)身體條件及學習成績符合轉入專業學習要求。
2.學生有下列情況之一,原則上不得轉專業:
(1)入學未滿1學期;
(2)招生入學考試科目不同;
(3)未加試外語的專業轉入須加試外語專業;
(4)不同科類(如文、理、藝術、醫學、體育、師范等);
(5)需補修課程超過3門(含3門);
(6)應做退學處理;
(7)招生時有特殊要求或特殊形式招生(專升本、二學位、五年一貫制、三二分段制、單獨招生、預科班、民族班等)。
(三)申請轉專業的程序
1.每學年第一學期倒數第3周,有轉專業意向的學生填寫《學生轉專業申請表》及相關證明材料,交給轉出學院。
2.每學年第一學期倒數第2周,各學院對申請轉專業學生的材料進行審核,由學院簽署意見后送教務處。為了控制專業辦學規模,提高辦學效益,各學院擬同意轉出學生后,該年級學生數應不少于專業(方向)計劃招生數的60%且班級學生數不少于30人。
3.每學年第一學期最后1周,教務處將申請轉專業學生名單送交各接收學院。
4.每學年第二學期第1周,接收學院對申請轉入學生進行考核,擇優確定擬同意轉入學生名單、轉入專業及年級,并將結果送教務處。各學院計劃接收專業學生數不得多于專業(方向)計劃招生數的10%。
5.教務處匯總、核實各接收學院報送結果,報分管副校長審批。經批準轉專業的學生名單進行公示3日無異議后,由教務處下達轉專業通知。
6.接收學院根據正式文件通知學生辦理轉專業手續,學生在接到轉專業通知后1周內辦理轉入申請專業學習手續。
(四)對轉入新專業學生的要求
1.學生在校期間只允許轉專業1次。學生轉專業后,其學籍轉入新專業。
2.轉入新專業的學生經過一學期學習后,若未能取得當學期必修課程學分總數的一半以上,應延長修業年限,并編入低一年級相應班級學習。
3.轉入專業學費標準如高于原專業,須補足轉入當年學費差額,之后按轉入專業標準交費。
4.轉入新專業的學生原已領取的教材自行負責處理;新專業教材由教務處協助補訂,但若教務處無法訂購到,則由學生自行解決。
三、附則
(一)海峽財經學院等特殊辦學形式的學生不得轉入本校其他學院。
(二)本辦法自發文之日起執行,其他有關轉學轉專業相關規定與本辦法不一致的,以本辦法為準。
(三)本辦法由教務處負責解釋。
專業 | 科 類 | 學習形式 | 學制 | 成 考 科 目 |
法學 | 法學類 | 業余 | 三年 | 民法、政治、英語 |
工商管理 | 經管類 | 業余 | 三年 | 高數(二)、政治、英語 |
金融學 | 經管類 | 業余 | 三年 | 高數(二)、政治、英語 |
會計學 | 經管類 | 業余 | 三年 | 高數(二)、政治、英語 |
財務管理 | 經管類 | 業余 | 三年 | 高數(二)、政治、英語 |
人力資源管理 | 經管類 | 業余 | 三年 | 高數(二)、政治、英語 |
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 | 經管類 | 業余 | 三年 | 高數(二)、政治、英語 |
經濟學 | 經管類 | 業余 | 三年 | 高數(二)、政治、英語 |
國際經濟與貿易 | 經管類 | 業余 | 三年 | 高數(二)、政治、英語 |
行政管理 | 經管類 | 業余 | 三年 | 高數(二)、政治、英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