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高考填志愿選擇學校和專業是考生們頭疼,往往學校定下來了選擇了廈門醫學院,可是專業不知道怎么選擇?所以我們收到很多小伙伴們咨詢關于廈門醫學院的招生專業目錄在哪里可以查詢及廈門醫學院重點優勢專業是什么?還有考生咨詢2018廈門醫學院錄取結果和錄取認識如何查詢,下面小編就2018廈門醫學院招生簡章招生專業人數及錄取結果查詢做一個詳細說明
為規范招生工作管理,維護考生合法權益,確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開,積極推進招生工作依法管理,根據教育部、省教育廳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具體情況,制定本章程。
【院校基本情況】
學校全稱:廈門醫學院
學校代碼:12631(全國代碼)
學校地址:廈門市集美區
主管部門:福建省教育廳
辦學類型:公辦普通本科高等院校
招生層次:本科、專科
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廈門醫學院
學歷證書種類:學生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成績合格,符合條件的畢業生,將頒發國家承認學歷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教育部電子注冊,享受國家全日制普通本科、專科學歷相應待遇。本科畢業生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可授予相應的學士學位。
【2018年經教育部備案的招生專業】
本科專業:臨床醫學(學制五年)、口腔醫學(學制五年)、精神醫學(學制五年)、康復治療學(學制四年)、護理學(學制四年)、藥學(學制四年)、中藥學(學制四年)、生物制藥(學制四年)、海洋藥學(學制四年)、醫學檢驗技術(學制四年)。
★其中臨床醫學(學制五年)除統招外,另面向福建省49個基本財力保障縣招收全日制本科層次定向委培生,招收對象為參加普通高考、戶籍在定向縣(市、區)所屬設區市或平潭綜合試驗區且在當地報考的高中畢業生,考生在錄取后與當地縣(市、區)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安排的縣級醫院簽訂定向培養協議,持定向培養協議入學,未簽訂協議者,取消錄取資格。定向委培生由我院負責培養,在校期間不得轉學、轉專業,不得參加全日制研究生入學考試,達到畢業要求后方可獲得我校頒發全日制本科學歷畢業證書(內頁加注“定向縣級醫院”)。具體工作安排及實施細則以福建省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等六部門發布的《關于印發<2016-2018年為49個基本財力保障縣縣級醫院定向培養本科臨床醫學人才工作方案>的通知》(閩衛科教[2016]38號)文件為準。
專科專業(學制三年):針灸推拿、康復治療技術、護理、助產、口腔醫學技術、中藥學、藥品生產技術、藥品生物技術、藥品經營與管理、藥品質量與安全、食品質量與安全、化妝品經營與管理、眼視光技術、醫學美容技術、衛生檢驗與檢疫技術、衛生信息管理、健康管理。
【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
實際招生計劃以各省教育主管部門下達為準。
【外語要求及男、女比例】
所有專業均招英語考生,所有專業性別不限。
【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考生身體健康狀況要求按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于印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及《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和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有關收費項目、標準及退費辦法】
本科專業:收費標準按照福建省物價局、福建省財政廳和福建省教育廳核定的收費標準(閩價費【2014】183號)執行收費。
專科專業:收費標準按“福建省物價局福建省財政廳關于我省公辦學校高職高專學費標準有關問題的復函”(閩價費〔2012〕356號)執行收費。
退費辦法:按福建省物價局、福建省財政局、福建省教育廳聯合下發的閩價[2005]費435號文件辦理。
【錄取原則】
1、學校招生錄取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開選拔、公正透明、擇優錄取”的原則。
2、學校招生錄取工作遵循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區)教育廳和省(市、自治區)招生委員會制定關于2018年普通高考招生錄取工作辦法執行。
3、學校尊重考生填報院校志愿,依據各省(市、自治區)制定的調檔原則及調檔比例,在各省(市、自治區)劃定的批次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上,根據考生高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調檔錄取,其中采用平行志愿投檔的省份按專業平行志愿進行預錄取,不設級差;采用梯度志愿投檔的省份按專業級差進行預錄取,1-2志愿級差5分,其余志愿不設級差。
4、專業調配原則:學校優先按出檔考生的第一專業志愿安排專業,其它專業志愿遵循“分數優先”的原則,按照分數從高到低安排,最低基準分相同時,原始分高的優先錄取。
專業調配時,考生按高考總分高低排隊,總分相同時,文科按照語文、文科綜合、數學、外語單科成績依次排序;理科按照數學、理科綜合、語文、外語單科成績依次排序,四項都相同時,采用對特長生擇優錄取的方式,即優先錄取具有某方面特長的考生,若本調配方案與考生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區)教育廳和省(市、自治區)招生委員會相關文件規定有出入,以考生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區)教育廳和省(市、自治區)招生委員會為準。
5、如對投檔規則有疑問,請咨詢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區)教育廳和省(市、自治區)招生委員會。
【學校對招生工作的監督及申訴電話】
學校成立招生領導小組和招生監督小組,負責領導和監督學校招生工作。
申訴電話:0592-6260313
【學校招生咨詢及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592-6275566、6375566、5953811
傳真號碼:0592-6275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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