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東華理工大學大一新生開學報名時間及入學考試轉專業安排還未公開,請參考往年
一、入學報到手續辦理
(一)務必于2017年8月20日至9月5日期間登錄東華理工大學新生服務網(輸入域名http://freshman.ecut.edu.cn:84或登錄東華理工大學校園網http://www.ecut.edu.cn點擊新生服務網鏈接),按新生自助報到系統操作指南要求辦理網上自助報到手續。
(二)憑錄取通知書辦理黨(介紹信抬頭:中共江西省委教育工作委員會組織部)、團組織關系轉接和戶口遷移,到校后交至所在學院。
(三)新生入學報到時間:2017年9月7日。新生憑“錄取通知書”、本人高考準考證和身份證原件按時到校辦理入學報到手續。如不能按時入學報到者,應事先向所在學院請假,并出具有關證明材料。根據相關規定:逾期三天無故不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入學資格。
新生應征入伍保留學籍:
1.新生如因參軍入伍需保留學籍的,須持“入伍通知書”,在我校新生報到規定時間內到學校保衛處(征兵辦)領取、填寫《東華理工大學新生應征入伍保留學籍申請表》(聯系人:何老師,15979087897),并按規定辦理保留學籍手續。如暫未取得“入伍通知書”的,須持縣(市、區)人民政府征兵辦公室或人民武裝部開具的入伍證明。
2.若報到前已在部隊服役或其他原因,新生本人不能到校辦理保留學籍手續,可委托直系親屬到校辦理。
3.在規定時間內,未到校辦理保留學籍手續者,視為自動放棄入學資格。
(四)到校方式:
1.火車:學校將安排工作人員于9月7日7:30至24:00在南昌站、南昌西站接待新生,其它時間乘火車到南昌請按下述方式轉乘公交到校。
2.公交:
南昌廣蘭校區:
(1)南昌站(西廣場北公交站)乘232路到東華理工大學站;
(2)南昌西站乘公交車(高鐵4路)到范家新村站;
(3)南昌市各長途汽車客運站可轉乘232路、211路、251路、213路、214路到東華理工大學站或范家新村站。
南昌楓林校區:
(1)南昌站(西廣場北公交站)乘232路到楓林大道站;
(2)南昌西站乘公交車(高鐵4路)到楓林大道站;
(3)南昌市各長途汽車客運站可轉乘232路、211路、853路到楓林大道站。
3.自駕:
南昌廣蘭校區:江西省南昌市經濟技術開發區廣蘭大道418號;
南昌楓林校區:江西省南昌市經濟技術開發區楓林大道892號。
(五)每位新生需帶一寸免冠正面藍底照片10張。
(六)部分省份新生的中學紙質檔案請新生持錄取通知書、準考證到所在市、縣(區)招生辦公室辦理相關手續,采用郵寄或自帶的方式轉至學校(咨詢電話:學工處電話0791-83897248)。
1.郵寄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經濟技術開發區廣蘭大道418號(330013);
收件單位:東華理工大學學生工作處;
2.自帶:新生報到期間將檔案交至所在學院,由學院統一交至學生工作處,自帶期間請妥善保管好檔案。
二、新生戶口遷移辦理
按照公安部門的相關規定,請認真按以下要求辦理戶口遷移手續,咨詢電話:東華理工大學保衛處0791-83897998。
1.按照遷戶自愿原則,新生可以不辦理戶口遷移;需“農轉非”的,請持錄取通知書到新生戶口所在地辦理有關手續;
2.戶口遷移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公安局經濟技術開發區分局雙嶺派出所;
3.辦理戶口遷移的新生,其錄取通知書、戶口遷移證、居民身份證三證件上的姓名、出生日期等信息必須絕對一致;
4.戶口遷移證欄目中的出生地、籍貫填至縣。原住址填到單位地址;居民身份證編號欄中,寫明身份證號碼,身份證號碼必須是18位數,如為15位數的由戶口遷出地予以升位,號碼第7?14位數反映的出生年月日必須與遷移證上的出生年月日相符,倒數第2位數為性別碼,男性單數,女性雙數;無身份證號碼者不能落戶;
5.戶口遷移證一般由計算機打印,如有手寫的戶口遷移證,必須用碳素墨水鋼筆楷體填寫。凡戶口遷移證上有誤填寫、改寫內容,必須加蓋公安機關戶籍專用章,否則該證無效;(嚴禁私自涂改戶口遷移證,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擔)
6.新生入校后一個月內需將戶口遷移證、二張標準身份證照片以及錄取通知書、居民身份證復印件交到保衛處戶籍室(可由學院或班級統一收齊)辦理戶口落戶手續,如遺失或過期造成不能順利落戶的責任由本人承擔。
三、溫馨提示
(?)樹立目標,規劃大學學業
1.樹立成長目標。家長可以協助學校,引導孩子結合未來的人生和社會的發展,為個人成長明確目標和方向,力爭成為品德兼優的有用之才。
2.做好學業規劃。我校將在新生入學后,大力開展學業規劃教育,希望各位新生主動了解所在學院、所學專業,在思想上提前進入大學生活,思考大學學業規劃和人生職業規劃,并給予持之以恒的努力。各位家長要積極關注孩子的學習過程,配合學校加強教育。
3.了解學籍管理。認真研讀《東華理工大學學生學籍管理辦法》,特別對注冊、學習紀律、課程考核、學業預警等規定要深入了解。學生一學期無故曠課累計超過50學時者,給予退學處理;考試作弊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學籍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請家長教育、提醒孩子不要因違反相關紀律或規定而不能正常畢業或無法獲得學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