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福建師范大學協和學院大一新生開學報名時間及入學考試轉專業安排還未公開,請參考往年
一、報到時間:2017年9月16日(星期六)。
二、報到地點:福建師范大學協和學院(福州市閩侯縣上街鎮學府南路)。
三、新生報到時,請攜帶以下有關材料:
(一)請持我院《錄取通知書》辦理入學注冊手續。專升本新生必須提供專科畢業證書原件,進行資格審查。因故不能如期報到者,應事先向所在系請假并附有關證明材料。無故不按時報到者,取消其入學資格。
(二)報到注冊時應一次交清:1.近期一寸彩色(正面免冠半身平光)近照8張,照片背面應注明姓名、專業。2.組織關系介紹信。福建省內學生黨員的組織關系介紹信由原學校黨委組織部門或鄉鎮黨委(街道黨工委),或縣級及以上教育工委,或縣級及以上黨委組織部門開具,接收部門寫“福建師范大學黨委組織部”;省外學生黨員的組織關系介紹信由縣級及以上黨委組織部門開具,接收部門寫“福建省委教育工委組織部”,接收單位為“福建師范大學協和學院”。團員應攜帶團員證,并做好團組織關系轉接手續。黨、團員檔案均應轉入我校。3.新生檔案材料。新生報到時,須將本人檔案材料交到所在系(福建省內考生可持我院錄取通知書到當地教育主管部門領取本人紙質報考材料,福建省外考生按所在省份有關規定辦理)。
(三)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并在新生報到當天繳費的學生,請帶上相應銀行的助學貸款材料復印件1份(即農信社為《高校確認告知書》、國開行為《國開行受理證明》、農業銀行為《續貸確認書》或《受理證明》)。
(四)《中國銀行代收付業務代辦個人開戶委托書》回執單及身份證復印件1份(身份證的正反兩面要復印在同一張A4紙上)
(五)國際化本科教育實驗班的學生在報到時還需額外準備以下材料:一寸彩照5張、身份證復印件1份。
四、關于新生戶口事宜:
省內生源新生一律不辦理戶口遷移手續,外省生源新生根據本人意愿,戶口遷移或不遷移均可。需辦理戶口遷移手續的新生報到時應攜帶個人戶口遷移證,遷移證上信息應填寫完整、準確,遷往地址:福建省閩侯縣上街鎮科技路1號。遷移證不得涂改,如有涂改需加蓋派出所戶口專用章。請于9月30日前在學校辦理好戶口遷移手續。
五、報到路線
新生報到當天,學校在火車北站、火車南站、汽車北站均設有“迎新接待站”,并備有車輛接站(08:00?17:00)。新生也可自行前往,具體線路如下:
(一)從火車北站或汽車北站可乘坐323快線公交車至“大學城師大東門”站下車,換乘192路公交車至“師大協和學院”站下車;或乘坐地鐵1號線至“茶亭”站下車,步行約304米至公交群眾路站換乘89路公交車至“師大協和學院”站下車。
(二)從火車南站可乘坐地鐵1號線至“三叉街”站下車,從B出口出站,步行至公交“三叉街”站,轉乘157路/26路公交車至“師大協和學院”站下車;
(三)從汽車南站可在“安淡站”站乘7路/14路/39路/93路/112路/130路/169路/313路/318路公交車至“旅游集散中心”站下車,換乘89路公交車至“師大協和學院”站下車;或在“安淡站”站乘82路/315路至“尤溪洲橋頭站”下車,換乘26路/157路/89路公交車至“師大協和學院”站下車。
(四)從福州汽車客運西站可乘26路/326路/48路公交車至“師大協和學院”站下車。
(五)地鐵及主要公交線路發車時間:地鐵1號線6:30-22:30;26路7:00-19:30;48路7:00-21:00;89路6:30-22:30;157路6:30-19:30;192路6:30-20:00;323快線6:00-19:00。以上線路發車時間僅供參考,如有變動,請以實際為準。
乘坐飛機抵達的學生,可向機場問訊處詢問乘車路徑。
六、為防止報到時行李混亂,請務必在行李上懸掛行李牌。若托運的行李在報到當天不能到達,應將報到所需證件隨身攜帶,以免影響注冊手續的辦理。
轉專業應遵循的基本原則
1.注重學生個性發展。開展學生轉專業工作,目的是為了尊重學生的志向和愛好,更好發揮學生的個性和專長,因材施教。
2.結合專業辦學實際。學生轉專業工作應以符合各專業現有辦學條件和保證各專業正常教學秩序為前提。
3.公平、公開、公正、規范。學生轉專業是一項政策性很強的工作,應體現公平、公開、公正,嚴格遵守規定的程序和考核紀律,自覺接受監督。
第三條 轉專業條件
(一)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以申請轉專業:
1.擬轉入專業有利于學生就業和創業需要,理由充分并能夠提供相關證明;
2.確有專長、有相關成果,轉專業更能發揮其專長的;
3.因為身體健康原因,不能在原專業學習,但尚能在擬轉入專業學習的(須提供二級甲等以上醫院檢查證明并經學院認定);
4.在原專業學習困難或確因某種特殊情況,不轉專業無法繼續學習的。
(二)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原則上不予轉專業:
1.新生入學未滿一學期者;
2.在校期間已轉專業者;
3.學院或教育主管部門在招生時有專業限制者;(招生時國家已有明確規定不能轉專業的學生(含小語種),藝術類、體育類等專業學生不得跨類別轉專業);
4.申請轉入的專業有特殊的專業要求,而申請者不能達到的;
5.應予退學或應受到開除學籍處分的;
6.在本專業學習已修讀完成教學計劃規定總學分的二分之一及以上且無特殊原因者;
7.申請從國際化本科教育實驗班轉出的(不含實驗班各專業之間的互轉);
8.保留入學資格、保留學籍、休學期間的;
9.其他有失公平、公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