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高考填志愿選擇學校和專業是考生們頭疼,往往學校定下來了選擇了龍巖學院,可是專業不知道怎么選擇?所以我們收到很多小伙伴們咨詢關于龍巖學院的招生專業目錄在哪里可以查詢及龍巖學院重點優勢專業是什么?還有考生咨詢2018龍巖學院錄取結果和錄取認識如何查詢,下面小編就2018龍巖學院招生簡章招生專業人數及錄取結果查詢做一個詳細說明,可供2017年招生簡章參考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范招考招生工作,保證工作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條 學校名稱:龍巖學院(國標代碼:11312)。
第三條 學校地址:福建省龍巖市東肖北路1號,郵編:364012。
第四條 辦學性質:省屬公辦普通本科高等學校,主管部門為福建省教育廳。
第五條 辦學層次:全日制本科,學制四年。
第六條 學生完成學業并達到畢業條件的,由我校頒發國家承認的龍巖學院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由我校頒發國家承認的龍巖學院學士學位證書。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七條 學校成立招生委員會,全面負責學校招生工作,制定學校招生章程、審定招生計劃,并對重大問題做出決策。學校設立招生工作小組,是招生工作的執行機構;招生辦公室為學校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其主要職責是:執行教育部及省教育廳有關招生政策和規定;草擬學校的有關招生規定和實施細則,編制招生計劃,組織招生宣傳和錄取工作。
第八條 學校成立招生工作監督小組,負責監督招生政策的貫徹落實,保證招生錄取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
第三章 招生條件
第九條 按照教育部最新頒布的當年度有關文件精神執行。
第四章 招生計劃與收費標準
第十條 招生計劃以各省(市、自治區)招生考試機構發布的為準。
第十一條 學費標準參見閩價費〔2014〕183號、256號,閩價費〔2015〕342號,閩價費〔2016〕197號,閩價費〔2013〕310號,閩價費〔2004〕16號等相關文件,如學費標準遇國家政策調整,按新標準執行。
第十二條 根據省、市物價管理部門的相關規定收取住宿費。
第十三條 學費和住宿費清退根據《福建省物價局、福建省財政廳、福建省教育廳 關于規范高等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收費管理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閩價〔2005〕費435號)規定執行。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十四條 學校堅決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十五條 學校錄取新生,執行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教育廳制定的錄取政策和有關規定。
第十六條 錄取新生調檔比例按考生所在省教育廳有關文件執行,錄取名單由學校統一審核,經考生所在省教育廳核準并加錄取專用章后生效。
第十七條 普通專業錄取規則
1.對進檔考生不設置專業分數級差,以全國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考試成績為主要依據,按“專業清”的規則錄取,即根據考生的專業志愿順序錄取。
2.在進檔考生填報的所有志愿都無法錄取的情況下,愿意調劑的考生在綜合考慮考生的專業志愿及其德、智、體等方面后、擇優調配至錄取未滿專業;不愿意調劑的考生,做退檔處理。
3.在投檔成績相同的情況下,有排名分省份按照排名分排序,沒有排名分的省份按照單科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進行排序擇優錄取。排列順序:文科類按語文、文科綜合、數學、外語;理科類按數學、理科綜合、語文、外語。
第十八條 有關專業錄取要求:
1.外語類本科專業要求考生口試成績合格以上,沒有組織外語口語考試的省份不作要求。
2.福建省藝術類專業進檔考生原則上按專業志愿和綜合分從高到低順序錄取(文考總分和專業統考成績均達線上)。綜合分計算方法如下:
音樂類綜合分=(考生文考總分+固定照顧分)×30%+考生省級專業統考成績×2.5×70%
美術類綜合分=(考生文考總分+固定照顧分)×40%+考生省級專業統考成績×2.5×60%
綜合分相同的情況下,按單科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進行排序,排列順序:文科藝術類按省級專業統考成績、語文、文科綜合、數學、外語;理科藝術類按省級專業統考成績、數學、理科綜合、語文、外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