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閩南師范大學一新生開學報名時間及入學考試轉專業安排
閩南師范大學2017級研究生入學須知
一、新生須持錄取通知書到校報到,因故不能按時報到者必須提前向所在學院輔導員申請,辦理正常請假手續(假期不得超過兩周),超過兩周不報到者將取消錄取資格,不給予注冊學籍。
二、入學報到時應攜帶:
(一)欲申請國家助學金的全日制碩士、博士研究生,應于新生入學時(每年9月30日前)向學校提交《閩南師范大學研究生助學金申領表》(以下簡稱“《申領表》”)及以下相關證明(人事檔案已轉入我校的應屆畢業生除外):
1、入學前在黨政機關、事業單位、有人事管理權的國有企業工作以及人事檔案寄存在有資質的人事代理機構的全日制研究生,須提交以下兩項相關證明:
原工作單位人事主管部門出具的工資基金核減單(介紹信)。
‚ 原工作單位人事主管部門出具的行政介紹信,或與原工作單位解除聘用關系證明(須注明經辦人和其辦公電話),或與原工作單位解除勞動關系證明(須注明經辦人和其辦公電話)。
2、入學前在其它單位工作的全日制研究生,須提交與原工作單位解除勞動關系證明(須注明經辦人和其辦公電話)。
3、入學前為待就業的全日制研究生,須提交原人事檔案寄存部門出具的待就業證明(須注明經辦人和其辦公電話)。
(二)錄取通知書注冊聯及本專科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
(三)本人二代身份證;
(四)需戶口遷移者應攜帶戶口遷移證(福建省新生不能遷移戶口,其它省份新生可以自主選擇是否遷移戶口,戶口遷移者需在戶口遷移證背面注明父母姓名及身份證號、本人身高及血型并在入校之后重新辦理身份證),戶口遷移的地址:閩南師范大學,報到時交到校保衛處咨詢點辦理戶口遷移;
(五)共青團員應攜帶團員證,中共黨員應攜帶縣級以上黨委開具的組織關系介紹信(福建省內直接轉到“閩南師范大學黨委組織部”,省外轉到“福建省漳州市委組織部”),報到后交到所在學院輔導員處;
(六)《高等學校學生及家庭情況調查表》:本表供學生申請家庭經濟困難認定和申請免費參加醫保等用途,請如實填寫,并到家庭所在地的鄉(鎮)或街道民政部門核實、蓋章后,報到后交到所在學院輔導員處,由學院認定困難等級后報研究生處備案;
(七)一寸免冠近期照片5張(照片背面寫上名字),報到后交到所在學院輔導員處。
(八)國家助學貸款: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學生,入學前憑錄取通知書,向學生所在地已開通生源地國家助學貸款地區金融機構申請生源地國家助學貸款,由貸出金融機構審批。生源地助學貸款匯入學校,賬戶名稱:閩南師范大學,學校代號:10402,開戶行代號:105399000506,賬號:35001662433050013703;開戶銀行:中國建設銀行漳州市支行營業部。
三、我校學生宿舍實行公寓化管理,生活用品自備。學生住宿費用以報到后安排具體公寓情況而定。一般最高不超過每生每學年1500元RMB。
四、學費收費標準
碩士每生每學年8000元RMB,博士每生每學年10000元RM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