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學費:
(1)一般本科專業每學年5040元,重點學科一般專業(漢語言文學、漢語國際教育、生物科學、生物技術)每學年5460元;
(2)藝術類本科專業每學年8640元,重點學科藝術類專業(音樂學、舞蹈學)每學年9360元;
(3)閩臺合作項目:一般專業每學年15000元,藝術類專業每學年18000元;
(4)軟件學院(校企合作):本科專業每學年13000元。
以上學費標準如有調整,按主管部門文件標準執行。閩臺合作項目學費標準指在泉州師范學院學習期間的收費標準,在臺灣學習期間,學費根據聯辦協議由臺灣合作高校收取。
2.住宿費:東海校區每學年870元,詩山校區每學年770元,江南校區(軟件學院)每學年1000元或1200元。以上住宿費標準以物價部門核定為準。
第七條 退費辦法
根據《福建省物價局 福建省財政廳 福建省教育廳關于規范高等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收費管理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閩價〔2005〕費435號文)精神,學生注冊足額繳費后,因故轉學、退學和死亡,以及其他原因終止學業的,其入學時繳交的代辦費一律按實結算,學費和住宿費按以下辦法清退: 來源:高考網WWw.gXedUW.Com
1.繳費后未入讀的,學年的學費和住宿費按收費標準的90%予以清退。
2.繳費后入讀未滿一個月的,學年的學費和住宿費按收費標準的80%予以清退。
3.繳費后入讀超過一個月至一個學期(含讀完一個學期)的,學年的學費和住宿費按收費標準的50%予以清退。
4.繳費后入讀超過一個學期的,學年的學費和住宿費不予清退。
5.被開除學籍的,學年的學費和住宿費不予清退。
6.學生辦理退費時要提供原繳費的有關票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