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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專升本招生考試工作的通知
閩教考〔2017〕1號
各設區市教育局,有關高校:
根據《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支持高職院校改革發展的若干意見》(閩政辦〔2012〕185號)精神,2017年我省繼續實施選拔部分普通高職(專科)畢業生升入本科階段學習(以下簡稱“專升本”)工作。為做好2017年我省普通高校專升本招生考試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招生對象
2017年普通高校專升本招生考試對象為省內院校(含在閩部屬院校,下同)的全日制普通高職(專科)層次2017年應屆畢業生。
二、招生院校及招生類別
2017年普通高校專升本招生院校以我省應用型本科高校為主。招生類別共設計算機科學類、電子信息類、建筑類、機械工程類、經濟類、財會類、管理類、新聞傳播類、英語類、生物學類、農林類、臨床醫學類、醫學檢驗類、護理學類、藥學類、環境科學與工程類、學前教育類、小學教育類、美術類、音樂類等20個類別。
考生只能選擇以上20個類別中的1個類別報考,所填報的類別須與本人高職(專科)所學專業(類別)相同或相近。其中,報考臨床醫學類的考生必須是臨床醫學專業應屆畢業生;報考醫學檢驗類、護理學類的考生必須是相關醫學類專業應屆畢業生;報考音樂類的考生必須是音樂教育、音樂表演、學前教育(音樂方向)、舞蹈教育、舞蹈表演等專業應屆畢業生。
三、時間安排
2017年普通高校專升本招生考試定于3月18日-19日舉行,招生錄取工作安排在8月進行,被錄取的考生秋季入學。
四、考試科目
2017年普通高校專升本考試各類別考試科目均分為公共基礎課和專業基礎課,總分滿分600分。其中,公共基礎課考2門,每門滿分150分,每門考試時間120分鐘(英語類的專業基礎英語考試時間150分鐘);專業基礎課考1門,滿分300分,考試時間150分鐘(美術類的色彩和素描考試時間分別為120分鐘)。具體考試科目詳見附件1。
五、錄取工作
(一)普通高校專升本招生錄取工作在省招委會和省教育廳的領導下,由省教育考試院牽頭組織實施。
(二)錄取前,根據各類別招生計劃數,按一定比例分別劃定各類別總分錄取控制分數線和英語單科錄取控制分數線。考生通過計算機網絡按時填報志愿(包括征求志愿)。
(三)錄取時,按考生報考類別實行專業志愿平行投檔,由院校擇優錄取。線上生源不足的,經批準,公辦本科院校可在該類別總分錄取控制分數線下10分以內(含10分)、民辦本科院校和獨立學院可在該類別總分錄取控制分數線下20分以內(含20分),在征求志愿有填報該院校專業志愿的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英語單科不降分。未報到考生的招生計劃余額不再組織補錄取。
六、其他事項
(一)參加2017年我省普通高校專升本招生考試報名、且在高職(專科)學習階段獲得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一、二、三等獎,中國“互聯網+”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金獎、銀獎、銅獎,福建省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一等獎(根據國家項目安排應參賽,無正當理由不參賽的除外),福建省“互聯網+”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金獎的考生(以下簡稱“獲獎考生”),將于7月1日單獨組織考試。考試科目為2門單獨命題的公共基礎課(具體考試科目詳見附件2),每門滿分150分,總分滿分300分,每門考試時間為120分鐘。有關院校要認真組織獲獎學生參加單獨考試。
(二)普通高校專升本招生考試工作是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社會關注的熱點。各設區市教育局及有關高校要高度重視,嚴格按照有關規定,精心組織實施,確保該項招生考試工作平安順利。
(三)各招生院校要對通過專升本錄取的新生進行單獨編班,并針對學生的知識結構和職業特點等,研究制定專門培養方案,積極探索技術技能人才培養新模式。
(四)被錄取的學生如未取得普通高職(高專)畢業證書的,由錄取高校及時報送福建省教育考試院,按照規定取消其專升本入學資格。
(五)有關招生計劃安排由我廳另行通知,有關報名、考試、志愿填報、錄取等具體工作安排由省教育考試院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