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費標準及退費辦法
專業名稱 學制 學費(元/學年) 收費標準批文
中醫學 5 6200 閩中〔2004〕95號
針灸推拿學 5 6200 閩中〔2004〕95號
中西醫臨床醫學 5 6200 閩中〔2004〕95號
臨床醫學 5 6200 閩中〔2004〕95號
中藥學 4 5800 閩中〔2004〕95號
藥學 4 6200 閩中〔2004〕95號
藥物制劑 4 5800 閩中〔2004〕95號
制藥工程 4 6200 閩中〔2006〕29號
市場營銷 4 5000 閩中〔2006〕29號
康復治療學 4 6200 閩中〔2011〕59號
公共事業管理 4 5000 閩中〔2004〕95號、閩中〔2010〕73號
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 4 5000 閩中〔2011〕59號
護理學 4 5800 閩中〔2004〕95號
醫學影像技術(閩臺合作項目) 4 18000 閩價費〔2012〕410號
食品科學與工程(閩臺合作項目) 4 15000 閩價費〔2012〕410號
康復治療學(閩臺合作項目) 4 15000 閩價費〔2015〕288號
以上學費標準已經福建省物價局批準。其中,中醫學專業(“5+3”一體化)學費在本科生階段按每學年6200元收費(收費標準批文:閩中〔2004〕95號),研究生階段按當年上級部門批準的標準執行;閩臺合作項目專業學生第三年到臺灣合作高校學習,學費按臺灣合作高校當年學費標準繳交。
退費辦法:根據福建省物價局、福建省財政廳、福建省教育廳(閩價〔2005〕費435號)通知中的相關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