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職(專科)批時間安排
(一)公安類:
投檔: 8月9日8時前
審核、錄取: 8月10日18時前
(二)其他類:
投檔: 8月11日18時前
匯總數據:8月13日18時前
公布第一次征求志愿計劃: 8月14日8時前
公布第二次征求志愿計劃: 8月17日8時前
根據省招委會、省教育廳規定,高職(專科)批:
省內國家級示范性高職院校(專業)原則上不降分錄取;
省內高職院校涉外合作辦學項目、閩臺合作辦學項目專業不降分錄取;
第一次征求志愿投檔后生源仍不足的,經批準,其他省內高職院校(專業)可適當降分錄取:省級示范性高職院校可在專科批錄取控制分數線下10分以內、其他公辦高職院校可在專科批錄取控制分數線下20分以內、民辦高職院校可在專科批錄取控制分數線下30分以內,在第一次征求志愿有填報該校志愿的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投檔,由學校擇優錄取。第二次征求志愿錄取降分政策同第一次征求志愿。
省內高職院校林業技術、木材加工技術、畜牧獸醫、水產養殖技術、輪機工程技術、油氣儲運技術、應用化工技術、印刷媒體技術、染整技術、針織技術和針織服裝、老年服務與管理、家政服務等12個專業第一次征求志愿投檔后生源仍不足的,經批準,公辦院校可在專科批錄取控制分數線下40分以內、民辦院校可在專科批錄取控制分數線下50分以內,在第一次征求志愿有填報該院校專業志愿的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投檔,由學校擇優錄取。第二次征求志愿錄取降分政策同第一次征求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