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大學陽光學院是于2001年經福建省人民政府批準成立的本科層次的福州大學二級學院。2003年底經國家教育部批準為實施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本科教育的福州大學獨立學院。陽光學院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的院長負責制,陽光集團總裁林騰蛟先生任董事長,陳躬林教授任院長。陽光學院集中福州大學與陽光集團在師資、教學管理和資金等方面的優勢,堅持以人為本、質量立校、注重人際溝通與團隊合作能力的鍛煉,努力培養身心健康的應用型專業人才。在省教育廳與福州大學的領導與支持下,我院八年來的辦學已取得了一定的成績,在教育部和省教育廳多次組織專家組對我院辦學基本條件、教學管理工作與教學質量的考核與評估中都得到了充分的肯定。我院的影響力不斷擴大,知名度不斷提高。目前學院校園占地面積30多萬平方米,校舍面積12萬多平方米,教學儀器設備總值1857多萬元,F有專任教師283名,其中副高以上職稱139人,比例達到49.1%,在校生5098人。2005年首屆畢業生有269人,其中 238人獲得了福州大學學士學位,就業率達97.7%;2006年畢業生670人,其中559人獲得福州大學學士學位,就業率達90%;2007年畢業生949人,其中945人獲得福州大學學士學位,就業率達97.23%;2008年畢業生864人,其中777人獲得福州大學學士學位,就業率達92%。我院現設有計算機科學與技術、法學、工商管理、會計學、國際經濟與貿易、金融學、英語、電子商務、市場營銷、行政管理、財務管理、電子信息工程、土木工程、日語和應用心理學等15個專業,秋季招生還將增加音樂學和工程管理2個專業。學生經過四年學習,按教學計劃規定的課程和教學實踐環節修滿學分且成績合格者,由福州大學陽光學院頒發國民教育系列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證書,在教育部實行電子注冊。根據教育部26號令,符合授予學士學位條件的畢業生,授予福州大學陽光學院學士學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