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關于做好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
各市、縣(區)招生委員會:
福建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以下簡稱“普通高考”)報名工作即將開始。為確保報名工作順利進行,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資格
(一) 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可以申請報名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符合教育部、省招委會及省教育廳頒布實施的招生考試有關管理規定;
3.身體健康(執行標準為教育部、衛生部和全國殘聯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
4.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含應屆畢業生)或具有同等學力的福建省戶籍考生;或具有我省高級中等教育學校學籍并有我省高級中等教育學校三年完整學習經歷的非福建省戶籍考生;或在中國定居并持有福建省公安廳填發的《外國人永久居留證》的外國僑民。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名
1.具有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校在校生;
2.高級中等教育學校非應屆畢業的在校生(符合報考少年班條件者或省招委會、省教育廳另有規定者除外);
3.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應屆畢業年份以弄虛作假手段報名并違規參加普通高考(含全國統考、藝術類、體育類專業省級統一考試、高校單獨組織的招生考試、高職招考等)的應屆畢業生;
4.因違反國家教育考試規定,被給予暫停參加高校招生考試處理且在停考期內的考生。
5.因觸犯刑法已被有關部門采取強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