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張家界寒假放假時間是什么時候?各地區中小學的寒假放假時間、開學時間分別是什么時候?小編為你帶來最新資訊。
根據《湖南省義務教育課程計劃(2018年修訂)》和《湖南省普通高中課程方案(2020年版)》規定,結合我市中小學教育教學實際,現就我市2020-2021學年度中小學(幼兒園)放寒假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時間安排
1.全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定于2021年1月23日(農歷臘月十一)放寒假。幼兒園、特殊教育學校放寒假時間參照執行。
2普通高中學校可根據規定的課程計劃,報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后,確定放寒假時間,但最遲不得超過2021年2月5日(農歷臘月二十四)。因各種考試提供考場而影響教學計劃的,可補齊所耽誤時間,但一律不得收費。
3.下學期全市各中小學校(幼兒園)統一定于2021年2月27日(農歷正月十六)教師返校并集中學習,2021年2月28日學生報到,2021年3月1日正式開學上課。
4.全市各中小學校(幼兒園)不得自行變更放寒假和開學時間,如遇冰凍等極端天氣,各區縣教育局可適當調整。
二、工作要求
(一)統籌做好放假前工作
1.各區縣教育局和各中小學校(幼兒園)要對2020年工作進行認真總結,總結成績,查找問題,明確努力方向;要根據學校總體工作部署,認真謀劃2021年工作目標、任務與工作思路,為做好新一年的工作打下良好基礎。
⒉.各區縣教育局及各中小學校要認真組織好期終考試工作,嚴肅考紀,端正考風,嚴禁徇私舞弊、弄虛作假,確保考試的信度和效度。
3.要召開一次全體教職工會議,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精神及考察湖南重要講話精神,進一步抓好學校黨的建設和教育改革發展各項工作,切實維護好校園和諧穩定。要圍繞教育部通報的8起違反教師職業道德行為十項準則的典型問題開展一次警示教育,進一步加強師德師風建設,嚴格要求廣大教職工寒假期間須遵紀守法、勤儉節約、文明過節。要針對寒假和新學期開學前后等重要時間節點,嚴格執行廉潔要求,嚴格遵循師德規范,以身作則,切實防止節日不正之風發生。
(二)切實抓好校園安全工作
1.師生離校前,全市各中小學校要普遍進行一次安全教育,要對假期安全作出具體安排。重點加強冬季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安全、傳染病防控、防一氧化碳中毒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并通過家長會、“致家長的一封信”、微信群等形式,及時將寒假工作有關安排告知學生家長,提醒家長或監護人加強孩子暑假的安全教育和監管,指導家長安排好學生的假期生活。寄宿制學校要妥善安排好學生離校事宜。
⒉.要全面組織一次校園安全隱患排查和整治,對校(園)舍建筑、設施設備、實驗室、食堂、宿舍等重點部位和主要場所進行安全大排查,對查找出的問題,建立隱患臺賬,迅速落實整改,防止各類安全責任事故發生。
3.要安排好寒假期間的領導帶班值守工作,做到有安排表、有值班人員、有領導帶班,加強巡查,確保學校財產安全,確保上傳下達,政令暢通。對各種突發事件和異常情況,必須組織力量妥善處理,并按規定上報信息。有校車的學校(幼兒園)要利用假期做好車輛檢審、維修和保養工作,春季開學前,要組織校車駕駛員、隨車照管員和安全管理人員培訓,確保春季開學安全運行。
4.要始終繃緊疫情防控這根弦,切實抓好常態化校園疫情防控工作。要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勢和要求,正確引導師生外出,從嚴把握外出旅游等活動。嚴格實行校園封閉管理,校外人員和車輛不得進入校園。確需進入的,必須經學校批準并履行登記、體溫檢測、查驗身份以及健康碼等程序后方可由教職工帶入校園。校內場地場館暫停對外開放,校園校舍不得租用外借。切實引導師生和家長嚴格遵守我市疫情防控指揮部各項管理規定,增強個人防護意識,加強體育鍛煉,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和生活方式。
(三)精心安排師生精神文化生活
1.要認真安排寒假期間工作,加強對學生假期生活、學習計劃和社會實踐活動的指導。合理布置學生假期作業,嚴格控制假期作業量,確保學生在假期有充分休息和自主安排活動的時間,提倡布置有利于學生動手動腦、增強體質、適合學生自主完成或在家長指點和簡單幫助下能完成的實踐性、探究性作業。
⒉.要教育和引導學生參加力所能及的家務勞動,參加有益身心健康、陶冶情操的文藝、體育和社會實踐活動。各區縣教育局和中小學校還要根據當地實際,密切與家庭、社區的聯系,充分利用本地青少年校外活動場所、圖書館、博物館等公共資源,為學生提供更多就近、方便、有益的實踐活動項目,滿足學生假期校外活動需要。
(四)務實做好師生走訪慰問工作
1.要深入開展師生特別是困難師生走訪慰問工作,精準細致做好困難師生的幫扶救助和送溫暖活動。各區縣教育局要主動深入學校,深入師生,深入農村偏遠艱苦地區了解實際情況,傾聽意見建議,督促檢查教育各項政策落實情況。
⒉.要充分關注留守兒童、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殘疾少年兒童等特殊群體孩子的假期活動,在生活和學習上予以指導和幫助。對春節期間父母不在身邊的留守兒童要安排專門人員重點關注。
3.2021年春季學期開學前夕,對輟學或疑似輟學對象,各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要會同當地鄉鎮黨委政府,逐一開展一次“五幫一"勸返復學行動。
(五)嚴格規范中小學辦學行為
1.各區縣教育局和各中小學校要嚴格按照《教育部等九部門關于印發中小學生減負措施的通知》(教基〔2018]26號)和《湖南省教育廳印發〈關于進一步規范辦學行為減輕中小學生過重課業負擔的若干規定〉的通知》(湘教發〔2018]21號)等規定,嚴禁學校在寒假期間組織任何形式的補課或出租、出借場地給社會培訓機構舉辦復習班、輔導班;嚴禁在職公辦教師參加由社會培訓機構或家長組織的補課活動;嚴禁在職公辦教師替社會培訓機構進行招生宣傳、組織生源,誘導、強制學生到社會培訓機構參加補課、培訓。
⒉.各區縣教育局要加大督查力度,暢通舉報渠道,加強明察暗訪,嚴格責任追究,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頂風違紀行為要及時采取措施,嚴肅查處,切實糾正教育行業不正之風,樹立教育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