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寒假放假時間暫無公布,以下是寒假放假情況,供大家參考。
各縣(區)教育局、直屬中小學校:
中小學寒假將至,為了安排好師生假期生活,使廣大師生度過一個豐富多彩、健康活潑、愉快安全的假期,按照省教育廳要求,結合我市實際,現提出本溪市中小學寒假工作安排意見:
一、寒假時間
小學、初中學生自1月18日起至2月28日止,教師自1月18日起至2月22日止;普通高中學生自1月25日起至2月28日止,教師自1月25日起到2月22日止。
教師2月23日上班,24、25日教研,26至29日備課;學生2月29日報到,3月1日正式上課。
二、工作要求
1.大力開展教育。要在假期前集中開展以為主要內容的思想道德教育,開展“少年傳承中華傳統美德”系列教育活動和第四屆全民讀書節閱讀活動,增強學生社會責任感和公民意識。在廣大教職工中,認真開展十八屆五中全會精神和系列重要講話學習宣傳踐行活動,加強教職工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和個人品德建設,培養正確的道德判斷和道德責任,提高道德實踐能力尤其是自覺踐行能力,培育知榮辱、講正氣、作奉獻、促和諧的良好風尚。
2.認真做好學生假期學習生活及社會實踐活動指導和管理。各中小學校要與學生家長溝通,提醒家長不要盲目讓子女參加各種補課班、輔導班,指導家長學習掌握科學的教育方法,營造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長的家庭環境。學校圖書館(室)、實驗室、計算機室及各種文體活動場地、設施設備等要有計劃地向學生開放,鼓勵學生參加研究性學習、社區服務、家務和社會公益性勞動,提高學生的社會實踐能力;鼓勵學生每天堅持體育鍛煉一小時。學校組織學生集體活動,必須經主管部門批準,并由學校領導和教師帶隊,同時要制定周密的安全預案,開展好安全教育。對于未經批準擅自安排集體活動而引發校方責任事故的,要堅決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3.切實加強安全工作。各縣(區)、各學校要在貫徹落實《遼寧省教育廳關于做好近期學校安全工作的通知》(遼教辦電〔2015〕41號)的基礎上,在假期前集中進行一次安全教育,教育學生不接觸淫穢、兇殺等不良的影視作品和書刊,不進社會網吧,不參加危害身心健康的游戲活動;提醒家長和監護人認真履行監護責任,預防學生交通事故、火災、食物中毒、一氧化碳中毒和滑冰溺水、觸電、外出活動等引發的安全事故以及治安案件、刑事案件。寒假期間,要切實加強校園安全管理,安排領導值班,做好防火、防盜、防破壞等安全防范工作,尤其要加強重點部位和重點時段的安全巡查工作;對發生重大緊急事件,要立即上報,堅決防止遲報、瞞報和漏報現象發生;有施工現場的要加強對施工工地的管理,防止發生安全生產事故。
4.嚴格規范中小學辦學行為。各縣(區)、各學校要認真開展規范中小學辦學行為專項整治行動,嚴禁學校、教師組織學生集體補課和上新課,嚴禁學校、教師組織學生參加社會舉辦的文化課補習班,嚴禁中小學教師有償補課。要依法加強教育行政執法,強化執法監督,對出現違規行為的學校要依法責令改正,并對直接責任人實施嚴格責任追究;對出現違規行為的教師,將按照《本溪市教育局違規辦學行為處分的暫行規定》(本教發〔2014〕60號)、《本溪市教育局違規辦學行為處分的補充規定》(本教發〔2015〕79號)中的相關規定嚴格處理。
5.重視和安排好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農村留守兒童和殘疾學生的寒假生活。各中小學校要及時了解和掌握留守兒童的學習生活和思想狀況,認真解決他們在假期生活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耐心細致地做好思想工作。嚴格貫徹落實《未成年人保護法》和《禁止使用童工規定》,禁止參與組織或介紹未成年學生非法外出打工,堅決抵制社會上各類針對在校未成年學生的非法招工行為,尤其要警惕和抵制企業、中介機構在假期以社會“實踐”、“實習”為名組織在學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非法打工行為。
6.認真做好創建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示范縣(區)的資料歸檔工作。各學校要認真對照《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督導評估細則》標準,對相關資料進行收集、整理、歸檔,充分做好迎接省審核評估及驗收評估的準備工作。開學后,市教育局將成立專項檢查小組到各校督導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