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開展全民健身日活動通知
6月15日國務院印發了《全民健身計劃(2016-2020年)》。組織開展好“全民健身日”活動,對于切實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宣傳貫徹落實《全民健身計劃(2016-2020年)》,推動全民健身運動發展、倡導全民健身新時尚、引導廣大群眾增強體育健身意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為切實做好“全民健身日”活動的組織實施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和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結合我省實際,通過創新形式,整合資源,動員和引導各級體育部門和社會力量廣泛組織開展貼近生活、豐富多彩、特色鮮明、注重實效、方便參與、利民惠民的體育健身活動,不斷增強廣大人民群眾主動參與體育健身的意識,為提高全民健康素質,促進富民強省,實現中國夢作出貢獻。
二、活動主題
全民健身促健康 同心共筑中國夢
強健體魄 陽光生活 共享青運
三、活動原則
就近就便 因地制宜 簡樸務實 公益惠民
四、活動時間
“8月8日”為全國也是全省集中組織開展“全民健身日”活動的時間,各地、各單位可以結合多年來組織開展的“全民健身月(周)”、“全民健身節”等有效形式,適當拓展“全民健身日”活動的時空范圍。
五、宣傳口號
“每天鍛煉一小時、天天都是健身日”、“我健身,我快樂”、“天天健身,天天快樂”、“好體魄,好生活”、“全民健身,你我同行”等。各地區、各行業、各單位可結合實際,提出特色鮮明、具有廣泛感召力的其他宣傳口號。
六、活動內容
省體育局將于8月8日上午在山西省全民健身中心舉行“慶全民健身日”山西分會場活動。
鼓勵社會力量組織舉辦各種健身活動,鼓勵支持各級工會、共青團、婦聯、殘聯等群眾團體和學校、企事業單位以及各類社會組織、健身俱樂部、健身團隊、體育科研院所、各種各類新聞媒體和熱心全民健身事業的各種社會力量,組織開展適合不同人群、不同年齡、具有地方和行業特色的全民健身科普宣傳、咨詢輔導、項目推廣、交流展示以及比賽等活動。
七、活動要求
(一)各級體育部門、各行業體協、省局有關直屬單位要高度重視“全民健身日”活動,結合《山西省“強健體魄?陽光生活”全民健身系列活動實施方案》統籌安排,制定系列活動計劃,并認真組織實施。組織開展系列活動時要崇尚簡樸、厲行節約、務實求效,力戒形式主義、奢華浪費。
(二)大力倡導各級各類公共體育場館設施免費或低收費向廣大群眾開放,并將開放措施提前在全社會進行公示,為群眾健身提供條件;鼓勵和支持其它各類體育設施和學校免費或優惠開放體育場館,吸引更多人群就近、就便參加健身活動;充分利用國民體質監測車和監測站點開展體質測試以及其他科學健身指導活動。并將擬采取的公益惠民健身服務舉措向社會公告。
(三)積極開展全民健身志愿服務活動。廣泛動員和引導優秀運動員、教練員、各級社會體育指導員和學校體育教師和體育院校學生開展義務健身輔導,利用豐富的體育專業技術知識,向廣大群眾講解健身知識,推廣健身方法,普及科學健身理念,為全民健身活動提供技術指導服務;有條件的單位可開展針對貧困家庭、殘疾人、老年人、進城務工人員等群體的資助、免費或優惠的健身體驗活動。
(四)加強宣傳,形成氛圍。在開展活動過程中要使用并大力宣傳全民健身日標志、全民健身日歌曲(可在大眾大體育網下載);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平面媒體、互聯網、新媒體等傳媒方式,圍繞 “全民健身促健康 同心共筑中國夢”和“強健體魄 陽光生活 共享青運”主題,全方位、多視角報道各地組織開展活動情況以及廣大人民群眾積極參與全民健身活動、追求健康文明生活方式的生動事例,倡導健康生活方式,普及科學健身知識,樹立體育健身是健康生活方式最重要組成部分的理念,形成濃厚的輿論宣傳氛圍;同時發揮各類媒體的輿論監督作用,對違反《全民健身條例》及有關規定的單位和個人應及時曝光,加強輿論監督。
(五)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切實加強對舉辦活動的安全防范工作。根據活動規模、參與人群特點等,制定切實可行的安全防范預案,落實安全責任人,并對活動場地、設施等進行事故隱患排查,確保活動安全順利舉行。
八、有關事項
為便于統一宣傳,擴大影響,形成集中濃厚的宣傳氛圍。請各市體育行政部門及時收集、整理各地、有關部門全民健身日開展的地域特色活動材料,于8月底前將歸納、整理的材料(電子版)反饋回省體育局群體處。
聯系人:山西省體育局群體處 尹永京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寇莊北街2-6號
聯系電話:(0351)7686265
傳 真:(0351)70645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