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通過的《決定》明確指出“黨規黨紀嚴于國家法律”,這是我們黨歷史上第一次在全會文件中提出的鮮明觀點和重要論斷,對進一步推進黨的紀律建設、依規依法加強反腐倡廉工作有十分重要的指導作用。
要求紀檢須帶頭依規依法履職
依規依法加強執紀辦案工作。重點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嚴明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檢查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的執行情況,是黨章賦予紀委的重要職責。因此,加強對政治紀律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堅決查處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為,保證中央政令暢通,是各級紀檢監察機關首要的政治任務,也是依規依法履職的應有之義。二是堅持依紀依法辦案。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線,也是反腐敗查辦案件工作的生命線。按照事實認定符合客觀真相、辦案結果符合實體公正、辦案過程符合程序公正的要求,堅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紀為準繩,把依紀依法的要求貫穿于辦案工作全過程,尤其要重視證據的收集與使用,做到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定性準確、處理恰當、程序合法、手續完備,把每個案件都辦成經得起實踐、歷史和法紀檢驗的鐵案。三是強化以案治本工作。全面把握當前反腐敗斗爭的立場、目標和重點,在繼續加大辦案力度、堅決遏制腐敗蔓延勢頭的同時,圍繞辦案中暴露出來的問題,按照個別案件發生從干部思想上找原因、普遍發生案件從制度上找原因、反復發生案件從機制上找原因的要求,總結教訓、研究規律,有針對性采取措施,切實加強廉政風險防控,推動辦案成果向治本成果轉化,構筑“不能腐”的制度防線。
依規依法開展監督問責工作。一是加強對紀律執行情況的監督。自覺履行《黨章》和《行政監察法》賦予紀檢監察機關執紀監督職責,堅決維護黨的各項紀律,帶頭同違反黨紀的行為作斗爭,確保黨規黨紀的剛性約束。二是依規依法反對和克服“四風”。重點查處十八后、“八項規定”出臺后、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后仍然頂風違紀的行為,同時針對作風問題具有頑固性、反復性等特點,要進一步完善暗訪、查處、曝光、問責“四位一體”的長效工作機制,使作風建設落地生根、成為新常態。三是依規依法開展問責工作。以落實黨風廉政建設黨委主體責任和紀委監督責任為抓手,突出問責,堅持“一案雙查”,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組織紀律,“四風”問題突出、發生頂風違紀問題,出現區域性、系統性腐敗案件的地方、部門和單位,既追究主體責任、監督責任。通過加大問責力度,把責任落實下去,切實解決當前群眾反映強烈的“為官不為”現象。
依規依法推進制度建設。四中全會提出要“形成配套完備的黨內法規制度體系”,這是法治體系的重要內容。近年來,各級黨組織高度重視制度建設,建立了一套針對性強、行之有效的反腐倡廉制度體系。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應著眼于解決制約反腐敗工作的深層次問題,以深入貫徹四中全會精神為契機,以遏制和預防腐敗現象為目標,以強化權力監督,以完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為主線,堅持以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推進反腐倡廉法規制度建設,著重建立健全“兩個體系”。一方面,按照“法無授權不可為、法無規定皆可為、法定職責必須為”的原則,督促有關職能部門加快建立權力清單、負面清單、責任清單制度,推動權力規范公開運行,努力形成科學有效的權力運行監督體系。另一方面,認真抓好中央懲防腐敗體系五年規劃工作任務落實,堅持把以案治本、跟案預防作為抓手,進一步建立健全防止利益沖突工作規范,深入開展制度廉潔性評估,積極探索“制度十科技十文化”源頭防腐新路子,不斷健全反腐倡廉法規制度體系,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機制。
要求紀檢須做遵紀守法的模范
強化“依規治黨、依法執政”的理念。四中全會《決定》明確要求“黨的各級組織和廣大黨員干部不僅要模范遵守國家法律,而且要按照黨規黨紀高標準嚴格要求自己”。作為黨的專門執紀監督機關,我們不僅要依照憲法法律履行職責,更要根據黨章開展執紀監督工作,教育引導黨員干部樹立黨的觀念,學習黨章、遵守黨章、貫徹黨章、維護黨章,加強黨性修養,履行黨員義務,遵守黨的紀律,切實維護黨規黨紀的嚴肅性和權威性。
強化“德法相依、尊法尚德”理念。再好的法規制度體系,最終還要靠人來執行。反腐敗的實踐一再證明,黨員干部走上違紀違法道路,根本在于思想滑坡、道德蛻變。因此,應加大理想信念和法紀教育力度,引導廣大黨員干部信守宗旨、心存敬畏、慎獨慎微、勤政廉政。應大力推進廉潔文化引領工程,繼承和弘揚中華民族優秀傳統文化,把“孝悌忠信禮義廉恥”的理念融入廉潔文化建設之中,實現德治與法治相統一、他律和自律相結合、道德教化和法制手段兼施,讓道德和法制內化于心、外化于行,這也是我們黨治國理政的重要理念,是的鮮明特色。
強化“正人先正己、打鐵自身硬”的理念。強化法治意識,帶頭深入學習四中全會精神,系統學習法律法規和黨內規章制度,提高依紀依法履職水平,增強以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反腐敗的能力;強化黨性意識,對黨忠誠,堅持原則,敢于碰硬,勇于擔當,自覺維護和執行黨的各項紀律;強化廉潔意識,不負組織的信任和重托,心存敬畏和戒懼,做忠誠、干凈、擔當的模范,當遵紀守法的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