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出:“公權為民,一絲一毫都不能私用。領導干部必須時刻清楚這一點,做到公私分明、克己奉公、嚴格自律。”這些要求充分說明,落實“三嚴三實”,“嚴以用權”是關鍵。嚴以修身、嚴以律己最終都要體現在嚴以用權上,都要通過嚴以用權來檢驗。權力是把雙刃劍,正確用權就能為民謀利,為民造福;濫用權力就會損害群眾權益,敗壞黨和政府形象。只有嚴以用權,才能不逾規矩,遵守黨紀國法,廉潔行政從政。
一、正確認識手中的權力,為嚴以用權打好基礎
保持對權力的清醒認識,是正確使用權力的前提。領導干部只有深刻認識“嚴以用權”所必需的三個問題,才能正確用權、科學履職盡責。
首先要認清手中的權力是誰的。也就是要弄清“權是什么”。憲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力屬于人民。各級領導干部作為國家權力的具體執行者操作者,手中的權力是為人民服務和謀事創業的工具,雖然權力掌握在領導干部個人手里,但決不是屬于領導干部個人的,領導干部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現實生活中,一些領導干部錯誤地認為,自己手中的權力是上級封的、領導給的,跟群眾毫無關系,使權利成為徇私舞弊的工具。一些領導干部之所以走上違法犯罪的道路,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不能正確認識手中的權力,把權力當成了自己的私有物,從而濫用職權,最終走上了貪圖享受、腐化墮落的不歸路。
其次要認清手中的權力是為誰的。也就是要明白“權為誰所有”。反復強調,“始終做到秉公用權、不以權謀私,依法用權、不假公濟私,廉潔用權、不貪污腐敗,始終保持共產黨人的政治本色。”這是領導干部踐行“三嚴三實”,嚴以用權的為官之法。一個領導干部,不管從事什么工作,也不論職務有多高,手中的權力再大,都不能憑借手中的權利為自己服務,謀一己之私。縱觀領導干部違法亂紀現象,一個共同特點就是用手中的權力為自己、為家人、為身邊的人謀取不正當利益。在封建社會一些官員都具有“當官不為民做主,不如回家賣紅薯”這樣樸素的權力觀。作為當今時代的黨員領導干部必須深刻認識到,我們手中的權力組織賦予的,只有始終將群眾利益放在第一位,才能保證權力的正確行使,才能贏得群眾的擁護和支持。相反,如果在權力行使問題上搞小集團主義、特權主義,甚至將權力視為謀取一己私利的工具,不僅背離了黨的宗旨,而且會滑向腐敗的深淵。
第三要認清手中的權力是干事的。也就是要懂得“怎么用權”。對待手中的權力,一定要保持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的約束,具備責任擔當意識。要清醒認識到,任何一個領導崗位都是組織和群眾對我們的一份信任、一份重托、一份使命,只有把組織和群眾的信任,轉化為履行職責、一心干事的動力,而不能渾渾噩噩地混日子,才對得起黨、對得起人民、對得起自己。糧食部門職能雖然弱化,但作為一級政府行政機關的領導干部和公務人員,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工作崗位,都肩負著一定的責任,手中或多或少有一定權力,必須要正確履行自己的職責,牢固樹立群眾觀點和群眾意識,把權力真正用來保護種糧農民和糧食消費者、經營者利益,維護糧食流通秩序,保障國家糧食安全。做到有多大權力就要擔多大責任,有多大責任就要有多大作為。
二、敢于使用手中的權力,體現嚴以用權的根本要求
嚴以用權必須敢于擔當、勇于作為,這是對領導干部的根本要求。中央強調政治紀律、政治規矩,不是讓領導干部為官用權時縮手縮腳,而是要自覺在政治紀律、政治規矩的規范和約束下履職盡責。特別是八項規定的出臺,對領導干部的作風和行為要求作出了更加具體嚴格的要求,一些領導干部感到當官越來越不容易了,致使有些干部思想上產生了抵觸或消極情緒,不愿多干事;有的怕工作出現失誤要擔責,信奉”不做事沒事,做事會出事”“多干多出錯,不干不出錯”,得過且過;有的主觀上都想把工作做好,但隨著經濟進入新常態,過去擅長的方法不管用了,一些過去湊效的措施也不靈了,使一些工作停留在概念層次,出現了不會干的現象。在這種情形下,作為一名領導干部,越是“不容易”,越就應倍加珍惜自己謀事創業的機會,把責任放在第一位,積極主動履行好責任。
一是既要敢于用權又要用好權。嚴格遵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不等于無所作為。嚴以用權和謀事創業不是矛盾和對立的,要正確理解嚴以用權與勇于擔當的關系。嚴以用權并不是說少用權或不用權,只要是為了事業,不是為自己撈好處,充分用權才是正確的。組織賦予干部一定權力,如果不用權去干事、促發展,就是對組織不負責任。隨著作風建設的深入推進,一方面領導干部的特權思想和特權行為越來越少了,另一方面又在一些領導干部身上出現了為官不為的“權力休眠”現象。一些干部認為,現在條條框框多了,束手束腳,履職盡責越來越難,干脆就“為官不為”;還有的認為,現在“油水”沒了,干和不干一個樣,今天重復昨天的故事,干脆懶得去干。指出,凡是有利于黨和人民事業的,就堅決干、加油干、一刻不停歇地干;凡是不利于黨和人民事業的,就堅決改、徹底改、一刻不耽誤地改。就是教導各級領導干部不要怕擔責任,不要懶政怠政,要大膽使用手中的權力為經濟社會發展服務。
二是既要堅持原則又要敢于擔當。指出,對各級領導干部來說,權力就是責任,權力越大責任也越大。針對當前一些領導干部程度不同的存在的缺乏開拓精神,不愿直面問題,遇到矛盾繞道走,工作標準不高,只求過得去,不求過得硬,怕得罪人,怕惹麻煩,不敢嚴格要求,放松管理等問題,必須要自覺把高標準、嚴要求作為履職盡責的基本要求,做到日常工作能盡責、難題面前敢負責、出現過失敢擔責,面對歪風邪氣敢于較真碰硬。同時,在堅持依法依規辦事的前提下,多干一點、多辛苦點、多示范點,以實際行動提高勇于擔當的意識,既克服懶政惰政意識,增強服務意識;又摒棄踩紅線、打擦邊球,甚至頂風違紀的做派。
三是既要敢說話又要說真話。領導干部都有一定的話語權,不論在任何時候,一定要實事求是,說實話,建真言,做到不唯上、不唯書,不媚俗、不逢迎。要做到堅持原則,堅守立場,言之有理,言之有據。我們作為糧食部門的干部,肩負著執行國家糧食流通政策的職責,既要知上情,認真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及中央關于保障國家糧食安全的戰略思想,在深刻領會精神實質的基礎上,確立工作思路和重點,也要注意多接地氣,深入農村、企業和市場,了解掌握糧食工作的基本情況,了解群眾所思所想,善于發現問題,為推進糧食產業發展建言獻策。
三、善于使用手中的權力,把好嚴以用權的關鍵點
敢于用權和善于用權是一個事物的兩個方面。有些干部不求有功,但求無過,寧可權力放空,也為所謂的不犯錯誤而不作為,這是違背權力的本意的,也是慵、懶、散、浮、拖的表現。權力有風險,用權須謹慎,關鍵是要以如履薄冰的心態,善于使用手中的權力,在任何時候都不濫用職權。
一是要做到依法用權。依法治國,最重要的是依法治權,使權力在憲法和法律范圍內活動。一個領導干部,無論在宏觀決策還是在具體實施過程中,必須清醒認識到“法無授權不可為”的原則,保證權力在法治的軌道上安全運行。梁啟超曾說:“法者,天下之公器”。這個“法”,指的就是制度。要嚴格用制度管人和管事,依靠制度把各項規定和要求落到實處。俗話說,上梁不正下梁歪,中梁不正倒下來。上行下效的道理誰都懂,關鍵是要做到從我做起,真正起到領導干部帶頭遵規守紀的表率。我們的工作千頭萬緒,稍不注意就容易出現執行政策和紀律的漏洞與盲區,決不能以工作忙、精力跟不上為由而無視法紀,也決不能用工作中的一點成績來掩蓋執行政策和紀律的缺失。這就要求領導干部必須要行之有規,權力的邊界就是法制,權力運行要遵循法律的軌跡,按規則、按制度行使權力,時刻警示和告誡自己,國有國法,黨有黨規,只有不踩“黃線”、不越“紅線”,自覺做到依法用權,才能擔負起執政為民的重任。
二是要做到科學用權。權力有大小,亦有邊界。領導干部要切實掌握用權規律,樹立正確政績觀,把握好權力的尺度和使用范疇,做到主動不越位,積極不添亂,既不膽小怕事,又不任性妄為,力爭在合理合法的范圍內作出最好的決策,讓權力發揮最大功效,為自己謀事創業創造積極的條件。作為糧食部門的領導干部要保持和弘揚求真務實的優良傳統,堅持從實際出發謀劃糧食事業,做到明國情、知糧情、曉民意、熟業務、懂方法,以推進糧食產業發展為目標,以促進農民增收為己任,抓住政策機遇,著眼問題導向,破解發展難題,堅持依法管糧,推進行業發展,以糧食流通工作的實際成效取信于民。
三是要做到公正用權。嚴以用權,要用之為公。嚴以用權的核心在一個“公”字,公平正義是嚴以用權的根本標準。領導干部在行使職權時,一定要拒絕各種特權,做到公正、公平、公開、正義。要牢記“權力是把雙刃劍”的道理,時刻提醒自己知敬畏,守規矩,明底線;要認識到個人的成長進步歸根到底是組織教育培養的結果,沒有組織提供的機會、崗位和平臺,縱有再大的本事也沒有用武之地,用權切不可肆意妄為,必須要嚴格按照黨紀國法和各種規章制度辦事,自覺公開辦事程序和結果,始終做到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
四是要做到廉潔用權。要求黨員干部心有戒尺,干凈做事,廉潔律已、廉潔用權,可謂語重心長。作為領導干部一定要牢記教導,做到權力公用而不私用、慎用而不濫用,管得住自己,管得住身邊的人。一要樹立廉潔意識。廉潔從政是對黨員領導干部的剛性要求,是做人做事的底線,是從政不可逾越的一條紅線。一定要警鐘長鳴,時時刻刻認識到腐敗對個人、對家庭、對社會的嚴重危害性,增強拒腐防變能力。二要嚴于律己。自覺遵守黨的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嚴格按照法定程序行使權力,決不能把權力變成以權謀私、假公濟私的工具。具體講,就是要管住自己的心,不該想的不想;管住自己的手,不該拿的不拿;管住自己的嘴,不該吃的不吃;管住自己的腿,不該去的不去;自覺遵守《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干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確保權力不受腐蝕。三要管好身邊的人。對干部職工的思想和行為,多約束、常提醒、勤教育,培育一支廉潔從政的干部隊伍,防止他們打著單位或領導的旗號干違法亂紀的事情,敗壞單位風氣,玷污領導干部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