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人民群眾對我縣經濟發展環境總體上比較滿意,但是,全縣整治經濟環境的工作發展換平衡,少數單位存在的問題仍然比較突出。少數干部,特別是個別執法部門的干部素質與經濟發展的新形勢、新任務、新要求換相適應,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我縣對外開放的形象,影響了經濟發展的速度與質量,突出表現在:
、思想觀念不適應市場經濟的開放性要求。絕大多數表現在內陸意識、小農意識深厚、改革精神不強、“官本位”思想嚴重和經濟環境意識淡薄等問題。
、法治水平不適應市場經濟的法制性要求。一是執法的透明度不夠。透明度原則是wto規則的基本原則。但有的單位在制訂政策性文件時,調查研究不夠,征求群眾意見不多,從上一級政府到下一級政府,一路套用;有些文件僅在執法部門內部傳達,沒有向利害關系人及時、盡可能地公布,對企業、個體工商戶進行普法的力度換夠。二是執法的統一性不夠。在少數單位的干部職工中,有法不依、政出多門、政令不暢的問題仍然存在。一些單位,特別是省市直管單位,往往從本部門本單位利益出發,把上級紅頭文件當做“尚方寶劍”,政出多門,各行其是,有的甚至嚴重脫離了實際。有的部門單位對治理“三亂”不理解、不支持、不合作、明拖暗抗、消極抵制。三是執法的嚴肅性不夠。少數干部有法不依,執法不嚴,以權代法,隨意執法,寬嚴不一,顯失公平等問題仍然存在。四是執法的公正性不夠。個別干部私欲膨脹,“不給好處不辦事,給了好處不辦事”,吃拿卡要,以權謀私,嚴重影響了黨和政府的形象。
、服務水平不適應市場經濟的效益性要求。一是重行政審批,輕市場引導。黨政領導干部、企業內部管理人員中,熟悉經濟工作的少,宏觀管理調控能力換強。二是重執罰,輕教育。有的單位文明服務公約寫在紙上,掛在墻上,講上嘴上,“門難進,臉難看,事難辦”的毛病仍然存在,有利則相互爭搶,無利則相互推脫。有的單位事先不宣傳法律政策,等到群眾違犯了,就去罰款,增加了企業和群眾不必要的負擔,造成干群關系緊張。三是重管理,輕服務。突出表現在:服務意識淡薄。沒有“投資者是上帝,干部是公仆”的服務理念,不能正確處理管理與服務的關系,甚至認為“管理就是收費”,收了企業的錢,很少為企業排憂解難。有的部門在政策的制定上,往往缺乏深入的調查研究、科學分析和長遠規劃,閉門造車,倉促出臺;在政策的執行上,缺乏連續性和穩定性,企業難以適從;在政策的落實上,重政策的制定而輕政策的落實,政策停留在紙上,政策效應發揮不出來。
二、規范服務 ——— 從優化經濟環境的需要,優化干部素質
我縣作為貧困內陸地區,在區域環境相對不利的情況下,優化“軟環境”對促進組織發展起著決定性的作用。而優化“軟環境”的核心就是建設新形勢下的服務型政府和服務型的干部隊伍,真正從優化經濟環境的需要優化干部素質。
一,抓自覺服務治“浮”,營造心齊氣順的人文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