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我向大會報告集團公司上半經濟活動情況。
一、公司系統在集團公司黨組的正確領導下,真抓實干,克服困難,實現了“時間過半、任務過半”的目標
上半集團公司經濟運行主要呈現以下特征:
(一)電力生產和基建安全形勢總體良好。
上半,未發生電力生產、基建人身死亡事故和群傷事故,未發生特別重大事故,未發生責任性重大設備事故,未發生垮壩和水淹廠房事故,未發生重大火災事故。發生發電生產人身重傷事故次,同比增加次;發生一般設備事故次,同比減少次;發生設備一類障礙次,同比減少次;發生非計劃停運次,同比減少次。
(二)在電力供應緊張形勢下,充分挖掘現有機組潛力,克服煤炭供需矛盾突出和南方來水偏枯等不利因素影響,發電量和售電量保持穩步增長。
上半,集團公司發電量.億千瓦時,同比增長.%,完成全計劃的.%。其中:火電.億千瓦時,占總發電量的.%,同比增長.%;水電.億千瓦時,占總發電量的.%,同比增長.%。
從區域來看,華北地區的發電量占集團公司總發電量的.%,同比增長.%;東北地區占.%,同比增長.%;華東地區占.%,同比增長.%;華中地區占.%,同比降低.%;西北地區占.%,同比增長.%。
火電機組利用小時進一步提高。上半火電設備平均利用小時達小時,同比增加小時。比全國火電設備平均利用小時高出小時。
水電來水呈現“北豐南枯”態勢。福建、江西、湖南由于降水量少,來水相對偏枯,發電量均有所下降。福建減少.億千瓦時,同比降低.%;江西減少.億千瓦時,同比降低.%;湖南減少.億千瓦時,同比降低.%。西北地區的青海、甘肅、寧夏來水較好,發電量增加.億千瓦時,同比增長.%。
新投產機組對發電量增長貢獻較大。新投產機組發電量.億千瓦時,占發電量增量的.%,為緩解電力供需矛盾和發電量穩步增長發揮了積極作用。
上半,售電量增長速度高于發電量增長。集團公司售電量.億千瓦時,同比增長.%。其中:火電.億千瓦時,水電.億千瓦時。
(三)供電煤耗和綜合廠用電率均有下降,節能降耗工作取得成效。
上半,集團公司綜合廠用電率.%,同比下降.個百分點。其中:火電.%,同比下降.個百分點;水電.%,同比下降.個百分點。
上半,集團公司供電煤耗.克/千瓦時,同比下降.克/千瓦時。
(四)銷售收入增長幅度高于電量增長。售電量的增加和火電售電單價的提高推動了電力收入的增長。
上半,集團公司實現銷售收入.億元,同比增長.%,與預算執行進度基本同步。其中:電力銷售收入.億元,占總銷售收入的.%,同比增長.%;熱力銷售收入.億元,占總銷售收入的.%,同比增長.%。
電力收入中,火電.億元,占電力收入的.%,同比增長.%;水電.億元,占電力收入的.%,同比增長.%。電力收入增加中,七成來自于電量增長,三成來自于電價提高。
上半,平均售電價格.元/千千瓦時,同比提高.元/千千瓦時。其中:火電受厘錢調價和電價矛盾疏導作用影響,售電均價同比提高.元/千千瓦時。水電因價格相對較低的黃河上游電量比例升高,售電均價同比下降.元/千千瓦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