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經》讀書筆記
馬克思指出:“在不同的所有制形式上,在生存的社會條件下,聳立著由不同的情感、幻想、思想方式和世界觀構成的上層建筑。”在《詩經》產生的年代,我們的先人在自然條件相當艱苦的黃河流域以宗法制度建立起一個農業社會。這個社會為了生存發展,需要強大的集體力量,需要內部秩序的穩定與和諧,而相應地需要抑制其社會成員的個性自由和與之相聯系的浪漫幻想。正是在這種“生存的社會條件下”,形成了《詩經》的思想和藝術特色。并且,由于中國——尤其中原社會的基本特點維持甚久,作為中國文學重要起點、又被奉為儒家經典的《詩經》,其特色對于后代文學的影響,也就非常之深遠。
《詩經》是以抒情詩為主流的。除了《大雅》中的史詩和《小雅》、《國風》中的個別篇章外,《詩經》中幾乎完全是抒情詩。而且,從詩歌藝術的成熟程度來看,抒情詩所達到的水準,也明顯高于敘事詩。而與《詩經》大體屬于同時代的古希臘的荷馬史詩,卻完全是敘事詩。正如荷馬史詩奠定了西方文學以敘事傳統為主的發展方向,《詩經》也奠定了中國文學以抒情傳統為主的發展方向。以后的中國詩歌,大都是抒情詩;而且,以抒情詩為主的詩歌,又成為中國文學的主要樣式。
《詩經》里大量運用了賦、比、興的表現手法,加強了作品的形象性,獲得了良好的藝術效果。所謂“賦”,用朱熹《詩集傳》的解釋,是“敷陳其事而直言之”。這包括一般陳述和鋪排陳述兩種情況。大體在《國風》中,除《七月》等個別例子,用鋪排陳述的較少;大、小《雅》中,尤其是史詩,鋪陳的場面較多。漢代辭賦的基本特征就是大量鋪陳。雖然從《詩經》到漢賦還間隔許多環節,但說其原始的因素源于《詩經》,也未嘗不可。“比”,用朱熹的解釋,是“以彼物比此物”,也就是比喻之意。《詩經》中用比喻的地方很多,手法也富于變化。如《氓》用桑樹從繁茂到凋落的變化來比喻愛情的盛衰;《鶴鳴》用“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來比喻治國要用賢人;《碩人》連續用“葇荑”喻美人之手,“凝脂”喻美人之膚,“瓠犀”喻美人之齒,等等,都是《詩經》中用“比”的佳例。(szftgk.com)“賦”和“比”都是一切詩歌中最基本的表現手法,而“興”則是《詩經》乃至中國詩歌中比較獨特的手法。“興”字的本義是“起”。《詩經》中的“興”,用朱熹的解釋,是“先言他物以引起所詠之辭”,也就是借助其他事物為所詠之內容作鋪墊。
《詩經》表現出的關注現實的熱情、強烈的政治和道德意識、真誠積極的人生態度,被后人概括為“風雅”精神,直接影響了后世詩人的創作。
總之,《詩經》的語言形式形象生動,豐富多彩,往往能“以少總多”、“情貌無遺”(《文心雕龍·物色》)。但雅、頌與國風在語言風格上有所不同。雅、頌多數篇章運用嚴整的四言句,極少雜言,國風中雜言比較多。小雅和國風中,重章疊句運用得比較多,在大雅和頌中則比較少見。國風中用了很多語氣詞,如“兮”、“之”、“止”、“思”、“乎”、“而”、“矣”、“也”等,這些語氣詞在雅、頌中也出現過,但不如國風中數量眾多,富于變化。國風中對語氣詞的驅遣妙用,增強了詩歌的形象性和生動性,達到了傳神的境地。雅、頌與國風在語言上這種不同的特點,反映了時代社會的變化,也反映出創作主體身份的差異。雅、頌多為西周時期的作品,出自貴族之手,體現了“雅樂”的威儀典重,國風多為春秋時期的作品,有許多采自民間,更多地體現了新聲的自由奔放,比較接近當時的口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