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著奔馳車,拒交10元過路費
5月2 日凌晨零點 10 分左右,一名中年男子開著一輛奔馳轎車,從江都方向路過九龍收費站時,拒交10塊錢過路費。
“什么?10塊錢?為什么要給錢?我家就住在這附近,我不需要給!”男子把車停在攔車桿前,激動地跳下車和收費員理論。收費員跟男子解釋說,收費站有規定,收費站附近兩個村的村民從這里經過確實不需要交費,但需要出示身份證或者駕駛證以示證明。
隨后,男子掏出了證件,收費員查看發現,男子的戶籍地址并不在免費范圍內,遂讓男子繳費。
“我不交,我不交,我就是不交,今天不是小長假嘛,你們不應該收費!”男子提出另一個不繳費的理由,可是此時已是5月2日凌晨時分,過了免費的時間,收費員再次向男子作出解釋。男子仍是不聽,與收費員爭執起來。
糾纏收費員,見了警察就想溜
收費站一名姓邱的班長聞訊趕來,先是聞得男子一身酒氣,然后就聽見男子一口一個“大哥”地叫女收費員,讓她還錢。原來,男子經收費員勸說后,交了10塊錢,不知怎的,又反悔了,一個勁地要收費員將10元錢退還給他。邱班長怕影響過路的車輛,趕緊報了警。
民警到場后,男子開始躲躲閃閃,先是說自己壓根沒開車,坐的別人的車,開車的司機已經離開了。隨后,收費站工作人員現場調出了當時的監控錄像,監控錄像里顯示,這名男子當晚就是一個人開得車,并沒有其他人,男子的謊言不攻自破。
在民警的一再詢問下,男子終于承認自己是喝酒了,還喝得不少!眼看情況不妙,他拿出手機假裝拍視頻,趁機開溜。
醉酒駕駛,后果很嚴重
“往哪里跑!”幾名民警立即上前攔截,很快將男子控制,并對他現場進行了吹氣式酒精測試,誰料,測試的結果竟然是 192ml/100mg,遠遠超過80mg/100ml的醉駕標準,按規定,如果經吹氣檢測酒精含量達到酒駕或醉駕標準的,應抽取血液進行檢測。隨后,交警第一時間對男子進行了抽血檢測并將他的血液樣本送檢。
前兩天,男子酒精檢測結果出來了,他的血液中酒精含量竟達到 303.5ml/100mg,這已經屬于嚴重醉酒駕駛機動車,構成了危險駕駛罪。
根據相關規定,醉酒駕駛機動車的,應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處拘役,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