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被依法執行逮捕的16名犯罪嫌疑人中,以楊隆吉、張水富為首的15名犯罪嫌疑人系“太平幫”,是帶黑社會性質的犯罪團伙。長期以來,該犯罪團伙以幫人看守賭場、強搶工程、強攬工地砂石運輸和幫人了難等方式,將非法所得的收入作為日常開支和購買槍支等作案工具,先后在吉首市青山灣污水處理廠工地強運砂石敲詐老板7000元,在州中保人壽公司工地強賣砂石轉包他人非法獲利3萬元,在吉首市人民醫院插手“醫患”糾紛,敲詐醫院10萬元,并引發了一系列尋釁滋事、敲詐勒索、故意傷害等違法犯罪案件。另一名犯罪嫌疑人張明喜,因組織并帶頭在吉懷高速公路“望城坡”隧道強行阻工,被依法執行逮捕。被吉首市人民法院公開宣判的12名罪犯人員系“乾州幫”,是帶有黑社會性質的犯罪團伙。該團伙的首犯滕小明2004年刑滿釋放后,糾集張正喜、張志強、吳靜等人,通過暴力、威脅、堵工等手段爭攬工程,先后在施工隊承包的州工商局便道工程、州人民醫院B區三通一平工程等建設項目中,非法獲取利潤20余萬元。滕小明、張正喜犯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非法買賣槍支罪、故意傷害罪、非法持有槍支罪,數罪并罰,均被判處有期徒刑20年,張志強等10名團伙成員犯參加黑社會組織罪、非法買賣槍支罪、故意傷害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14年、11年、7年、6年、5年、3年不等。
本次召開的公捕公判大會,是吉首市委、市政府嚴懲黑惡勢力犯罪,積極治理經濟發展環境的舉措之一,對保障社會公平正義,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為經濟建設發展保好駕、服好務具有積極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