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最大黑惡勢力“塔城李忠慶團伙”的橫行和囂張引起了全國打黑除惡專項斗爭協調小組辦公室、自治區“打黑辦”以及自治區公安廳的高度重視,2010年2月2日,“2?2”打黑專案組成立,一張天羅地網拉開了……
然而,打黑專案組成員在展開前期秘密偵查核實工作時,卻發現偵查工作面臨重重困難。只要偵查人員提到李忠慶的名字,被詢問的人眼神中都會閃過一絲驚恐,要么說不知道,要么就推脫再三,就連寫過檢舉信的人都躲著偵查人員。在塔城,辦案人員開著車在前面找人辦案,李忠慶的幾輛車就保持距離跟在后面,向警方示威。盡管秘密偵查核實工作面臨困難重重,但是專案組成員堅守著現有的線索艱難前行。經過一年零兩個月的偵查工作,專案組經過艱苦的排查,全面掌握了團伙成員的犯罪事實。
2010年4月27日零時整,抓捕行動在塔城市、各鄉場、額敏縣、烏魯木齊市、克拉瑪依市、阿勒泰北屯鎮等地同時展開,身在各地、包括李忠慶本人在內的29名李忠慶團伙主要骨干成員成了甕中之鱉。在審訊中,專案組人員同黑幫成員斗智、斗勇、拼韌性、比耐力,掌握了確鑿的證據。今年6月,“塔城李忠慶團伙”成員以及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的相關人員接受法律的審判。
2009年10月19日,全國打黑除惡專項斗爭協調小組辦公室向自治區“打黑辦”下發了群眾舉報線索督辦通知,要求組織力量調查核實,深挖該團伙涉黑涉惡犯罪線索。
自治區公安廳刑偵總隊立即安排有組織犯罪偵查支隊主要領導組織人員,對群眾舉報材料進行梳理,并向公安廳提交了《群眾舉報塔城市涉黑涉惡案件線索情況報告》。
2009年12月13日,自治區公安廳廳長朱昌杰對報告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刑偵總隊核查群眾舉報犯罪線索,針對犯罪事實、證據基本清楚的案件進行專案偵查,堅決依法嚴厲打擊,絕不姑息。
2010年1月25日,公安廳主管刑偵的副廳長親自帶領刑偵總隊重案支隊一行人馬前往塔城,與塔城地區領導和相關部門領導就群眾舉報塔城市涉黑涉惡案件線索情況進行了溝通交流,并達成一致意見。
2月2日,“2?2”打黑專案組成立,并從各地抽調了90名干警,從國稅、地稅、審計等部門借調了稽查、審計人員,分烏魯木齊、塔城兩個戰場,采用異地用警、異地關押、異地審判的方式全面展開調查工作。
3月1日,“2?2”打黑專案組進駐塔城,開展前期秘密偵查核實工作。
執行秘密偵查任務的重案支隊副支隊長告訴新疆都市報記者:“據說李忠慶的耳目很多,所以為了調查順利,我們選了一個遠離城市的小地方做根據地。我們的調查也都是盡量在秘密中進行的。我們發現,只要我們提到李忠慶的名字,被詢問的人眼神中都會閃過一絲驚恐,要么說不知道,要么就推脫再三,有的干脆直接質問:‘你們到底能不能解決問題?不要到最后問題解決不了,還走漏了風聲,李忠慶什么人物啊?我們可惹不起。’就連寫過檢舉信的人都躲著我們。聽說,我們來調查的消息還是傳到了李忠慶他們那里,他們警告了我們曾問詢過的人,嚇得那人躲了起來,再找不到人了。”
重案支隊二大隊隊長對新疆都市報記者說:“在塔城,我們開著車在前面找人辦案,李忠慶的幾輛車就保持距離跟在后面,他們是在向我們示威。”
刑偵總隊副總隊長趙培新感嘆道:“當地群眾對李忠慶的懼怕心理和行為讓我們感到驚訝。有的連李忠慶長得什么樣都不知道,但一提及李忠慶也恐懼三分。據說,誰要是受到李忠慶之托幫辦個事,受托的人甚至感到榮幸和自豪,鞍前馬后地去效力。我們把這種聽之任之和無條件服從就叫做被心理控制。心理控制是最高級別的控制了,它不是表面控制人的行為,而是深層次地控制人的心理活動。李忠慶對當地人達到了心理控制的程度,可見他的淫威耍到了什么程度。”
刑偵總隊黃亞波總隊長在接受新疆都市報記者獨家專訪時說:“李忠慶團伙是一個既具有傳統性,又富有現代性黑社會團伙的代表,要打掉它,如何打?對于我們新疆公檢法隊伍來說,都是一次挑戰和考驗。”
盡管秘密偵查核實工作困難重重,但專案組成員堅守著現有的線索艱難前行。經過艱苦的排查,全面掌握了團伙成員的犯罪事實,抽絲剝繭地將李忠慶等人涉嫌綁架帕某案、某歡唱城尋釁滋事案、李忠發等人涉嫌綁架彭某案、徐瑞生等人涉嫌敲詐勒索李某案最先剝離了出來,并以此為突破口,擴線、擴案、擴人,通過多種偵查手段對涉案人員的活動情況及外圍基本信息了如指掌……
抓捕:統一行動
經過一年零兩個月的偵查工作,專案組充分掌握了李忠慶團伙的組織特征、經濟特征、行為特征和危害特征。
一張天羅地網正在鋪開。
2010年4月26日,自治區公安廳主管刑偵的副廳長和刑偵總隊長先后趕往塔城,一個重要的行動即將開始:4月27日零時整,塔城市、各鄉場、額敏縣、烏魯木齊市、克拉瑪依市、阿勒泰北屯鎮等地同時執行抓捕任務。
當日零時,隨著副廳長一聲令下,身在各地、包括李忠慶本人在內的29名李忠慶團伙主要骨干成員成了甕中之鱉,同時警方還搜查、扣押、查封、凍結了大量相關證據。
抓捕行動結束后,自治區公安廳立即在塔城市組織召開了新聞發布會,通報了李忠慶團伙違法犯罪情況,呼吁塔城群眾積極提供證據、線索,檢舉揭發,積極協助公安機關開展偵查工作,同時敦促其他未歸案的團伙骨干成員主動投案。
2010年5月4日,李忠慶團伙涉黑案被全國“打黑辦”列為2010年全國涉黑督辦案件。
審訊:證據確鑿
犯罪嫌疑人是抓到了,但要在犯罪嫌疑人被關押的規定時限里拿出充分的、確鑿的證據和完整配套的“被害人陳述、證人證言、犯罪嫌疑人的供述”來認定構成犯罪的事實,用鐵證將犯罪嫌疑人移送到檢察院,則是擺在專案組成員面前更繁重、更艱巨的任務,再一次嚴峻的考驗擺在了警員面前。
完成了偵查和抓捕任務的專案組成員抽身出來又投身到了審訊和取證當中。
因為要調查的案件時間跨度長、頭緒多,取證工作的困難明顯地擺在面前。而審訊工作則是偵查員和“油子”之間面對面的較量。
重案支隊二大隊隊長說:“那段日子我們審訊組的成員幾乎是在警車上度過的。我們把車停在看守所外,吃在車上,睡在車上,其實那都不該叫睡,叫打盹。”
“我在審訊這些疑犯時,發現他們和別的疑犯不太一樣,他們總盯著你的眼睛看,似乎就想從你的眼睛里讀懂些什么一樣。我當時還以為是這些家伙有一定的心理素質,故作鎮靜。直到一個家伙說,他是想從我們的眼神里看到是‘自己人’的暗示,因為以往這樣的過場他們走得多了,老大總會找到人撈他們出去的,所以他們以為這次還是會像以前那樣走過場。”
專案組成員迎難而上,“不達目的不收兵、不搞清犯罪事實不收兵,不擠清余罪不收兵”,為了這個信念,他們用超負荷的體力和黑幫成員斗智、斗勇、拼韌性、比耐力,更多的證據就在這樣的信念中被一一固定下來。
審判:大快人心
專案組在偵辦這起涉黑涉惡專案中,共破獲刑事案件76起,繳獲各類槍支10支、各類子彈200余發、管制刀具40余把;扣押機動車22輛;凍結銀行賬戶資金人民幣700余萬元、凍結地產1000余畝、房產30余套;凍結扣押涉案的塔城綠源公司、三杰公司、旅游賓館房產、地產多處,折合人民幣6000余萬元。
截至2011年4月底,專案組共抓獲犯罪嫌疑人92人,逮捕72人,移送起訴72人,其中44人以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向吐魯番地區檢察院移送起訴,剩余28人分別以聚眾斗毆罪、故意傷害罪、非法持有槍支罪另案起訴。
2011年2月28日,專案組以詳實的證據,以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等20余個罪名移送吐魯番地區檢察院審查起訴。
5月17日,吐魯番地區檢察院向吐魯番中級法院提起公訴,指控被告人李忠慶等37人分別犯有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逃稅罪、騙取出口退稅罪、強迫交易罪、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罪、強奸罪、非法拘禁罪、綁架罪、搶劫罪、盜竊罪、詐騙罪、職務侵占罪、挪用資金罪、敲詐勒索罪、聚眾斗毆罪、尋釁滋事罪、開設賭場罪;指控李忠慶團伙控制下的塔城地區綠源農副產品進出口有限公司、塔城地區三杰商貿有限責任公司分別犯騙取出口退稅罪、逃稅罪;指控被告人閆軍等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的6名國家工作人員和1名律師涉嫌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徇私枉法罪和辯護人偽造證據罪。
6月7日至6月30日的24天里,吐魯番中級法院依法組成合議庭開庭進行審理。根據各被告單位及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實、犯罪性質、情節和對社會的危害程度,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條第一款的解釋》、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處理自首和立功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197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相關條款的規定,判決:新疆塔城地區綠源農副產品進出口有限公司,犯騙取出口退稅罪,判處罰金人民幣3683萬余元,追繳違法所得人民幣736萬余元;塔城地區三杰商貿有限公司犯逃稅罪,判處罰金人民幣450萬元,追繳違法所得人民幣95萬余元;團伙頭目李忠慶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犯逃稅罪、故意傷害(致人死亡)罪、犯敲詐勒索罪、聚眾斗毆罪、尋釁滋事罪、開設賭場罪;數罪并罰,被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罰金人民幣1472萬余元,追繳違法所得人民幣186萬余元。
團伙骨干王圍數罪并罰,被判無期徒刑;其他骨干人員徐文廣、徐瑞生、李忠發、史學成、高澤洪、周偉、吳俊男均數罪并罰,判處15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在并處罰金或追繳違法所得的數額中,排在李忠慶名后的是牛寶江,919萬余元;徐瑞生771余萬元;閆文軍540余萬元……而被黑幫視為“保護傘”的犯有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和徇私枉法罪的6名國家公職人員和1名犯有辯護人偽造證據罪的律師分別判有緩刑及2年至5年半有期徒刑。
8月16日,44名被告人及2個被告單位的訴訟代表在吐魯番中級法院當庭接受了一審宣判。
明天請繼續關注本報《深度策劃》推出的《新疆最大黑惡勢力“塔城李忠慶團伙”覆滅記》之三《“黑團”背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