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市政府印發了《關于調整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待遇等有關事項的通知》,從今年10月1日起,鄭州市提高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相關待遇,為大家帶來2016鄭州退休人員漲工資細則,歡迎大家閱讀參考。
據了解,鄭州市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含中央基礎養老金和地方財政基礎養老金補貼),從10月1日起,在每人每月75元的基礎上增加45元,調整后的基礎養老金標準為每人每月120元。
此外,從2015年1月1日起,對參加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高齡老人的生活補助進行調整:年滿80周歲不滿90周歲,由每人每月50元調整到100元;年滿90周歲不滿100周歲,由每人每月100元調整到200元;年滿100周歲及以上者,由每人每月200元調整到300元。
據了解,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非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及不屬于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覆蓋范圍的城鄉居民,可以在戶籍地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個人,年滿60周歲、累計繳費滿15年,且未領取國家規定的基本養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領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領取人員死亡的,從次月起停止支付其養老金。
記者昨日從市人社局獲悉,全市2015年度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待遇調整發放到位,28.9萬退休職工養老待遇月人均增加215.78元。
2015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范圍包括2015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的企業退休人員。
本次養老金調整,實行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和傾斜調整相結合。其中,定額調整即只要符合調整范圍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05元。掛鉤調整是依據每位退休人員本人的實際情況,按本人實際繳費年限及基本養老金標準增加養老金。傾斜調整則是向65歲以上高齡退休人員適當傾斜,按年齡對高齡退休人員增加基本養老金。
截至4月底,全市2015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待遇調整發放到位。調整后,全市企業退休人員人均每月養老金為2395.52元,月人均增加215.78元。企業高齡退休傾斜照顧人數為12.32萬人,月平均傾斜水平為253.7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