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廣安市人民政府發布了《廣安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促進房地產業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通知中規定:今后,無論是征地拆遷還是城市房屋征收,只要不突破現有征地拆遷補償安置政策,均可實行貨幣化安置,由被拆遷戶在房地產市場自由選擇房源,加快現房的銷售速度,銷減積壓、消化庫存。
以下是通知全文:
廣安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促進房地產業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
廣安府發〔2016〕3號
各區市縣人民政府,廣安經開區、棗山園區、協興園區管委會,市級相關部門:
為貫徹落實中央、省委經濟工作暨城市工作會議精神,進一步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結合中省“去庫存、調結構、穩增長”要求和我市房地產市場發展實際,現就進一步促進房地產業平穩健康發展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允許房地產項目實施分期開發,進一步激發房地產市場活力
各地各部門要加大對房地產業發展的支持力度,在房屋預售資金共管、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允許開發企業取得土地后分期開發建設、分期驗收,分期辦理分戶房屋權屬證書,待最后一期項目竣工后進行指標總核驗。以拍賣方式取得的房地產開發用地,在付清土地首付款的前提下,在未辦理國有土地使用證前,由國土部門出具證明辦理相關行政許可后,可按不超過實際繳納土地價款比例的85%確定預售房屋面積,同時辦理對應部分商品房預售許可。
各地各部門要加強房地產市場監管,對分期開發建設并辦理預售許可的項目,要督促開發企業將銷售資金按銷售合同金額繳入監管賬戶,由住建、國土、各銀行業金融機構、開發商及業主代表共同監管,各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嚴格執行監管賬戶有關規定,預售資金封閉運行,70%用于繳納土地出讓價款及相關規費。規劃、住建、國土等部門要加強聯合檢查,通過發布公告、售房現場宣講政策等方式,禁止開發商在房屋銷售現場收取現金,確保購房者將購房款全額繳入監管賬戶。發現售房資金“體外循環”,應立即停止預售,并按有關規定處理。規劃、住建、城管執法等部門要加強房地產開發項目建設過程監管,確保依法依規建設與銷售。
二、進一步優化土地供應,把控好房地產市場供地節奏
(一)科學把控供地節奏。制定并嚴格執行廣安市土地供應年度計劃,根據市場需求有序供地,做到適時適度、區域平衡,避免過分密集和集中供地。
(二)嚴格執行“凈地”出讓。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進一步加強土地出讓管理規定的通知》(川府發〔2014〕58號)精神,切實加強土地出讓管理,規范土地出讓行為。各區市縣、園區要加快已征收土地補償拆遷進度,形成“凈地”供應條件;對擬采取招拍掛方式出讓的地塊,要進行一級土地整理,使其達到“三通一平”或“六通一平”,保證凈地出讓和及時供地。
(三)打好土地出讓組合拳。根據市場行情和規劃條件,優化供地結構,以整地塊、小地塊、零星地塊相互補充的土地出讓來滿足不同的市場需求,增強城市微循環能力。對已通過方案審批的房地產項目,在總建筑面積不變、不改變核發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等強制性技術指標、未預售的前提下,允許開發企業結合市場需求,對戶型結構作局部調整,報原審批機關核實備案后實施。探索實施擬出讓地塊城市設計或建筑設計,設計方案通過審查后,可分樓盤拍賣土地,降低準入門檻,縮短開發周期。
三、進一步優化規劃審批程序,提升行政審批效率
按照《四川省市、縣城鄉規劃委員會工作規程》,建立廣安市城鄉規劃委員會專家委員會(簡稱市專家委員會)評審制度,將市專家委員會作為市規委會的技術咨詢、項目論證以及審查的專業咨詢機構,具體負責審查由市本級、廣安區、前鋒區、廣安經開區、棗山園區、協興園區審查通過的房地產項目建筑設計方案。審查通過的一般項目,分別由市規劃局、廣安區、前鋒區、廣安經開區、棗山園區、協興園區報市委市政府分管領導、市政府主要領導審批,相關行政許可分級辦理;對城市主要地段、重要節點和規模較大的項目,經市專家委員會審查通過后報市規委會(市規劃領導小組會議)審議。各縣(市)要結合實際,建立完善相應的審批制度,優化項目審批流程,縮短審批時限,實行隨到隨審,進一步提高審批效率。對大型房地產開發項目、知名房地產開發企業,由相關部門落實專人為其提供代辦服務。
四、全面推行貨幣化安置,進一步消化商品房存量
各地各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中省要求,把危舊房棚戶區改造、征地拆遷等貨幣化安置作為去庫存、促進房地產市場平衡健康發展的有力杠桿,認真研究落實措施,全面推進貨幣化安置。今后,無論是征地拆遷還是城市房屋征收,只要不突破現有征地拆遷補償安置政策,均可實行貨幣化安置,由被拆遷戶在房地產市場自由選擇房源,加快現房的銷售速度,銷減積壓、消化庫存。
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兩年。
廣安市人民政府
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