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快棚戶區改造工作的實施意見》在省政府網站上公布,該《意見》明確,廣東4年內改造13.8萬戶棚戶區,省財政按照每戶1萬元的補助標準支持省屬國有工礦棚戶區改造。各地可將城市更新及城中村改造統一納入城市棚戶區改造范圍。
《意見》明確,2014-2017年全省改造各類棚戶區約13.8萬戶,其中城市棚戶區改造約7.4萬戶、國有工礦棚戶區改造約4.6萬戶、華僑農場危房改造約1.8萬戶。
棚戶區實施改造后,新建安置住房的戶型面積標準,原則上按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等五部門《轉發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等部門關于推進城市和國有工礦棚戶區改造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執行,以60平方米左右的中小戶型為主。對零星分散、改造難度較大、單獨項目運作成本較高的城市棚戶區,可與其他城市棚戶區改造、危舊房改造、城市更新和城中村改造項目就近整合,實行統一規劃、統籌建設、連片開發、系統改造。
根據《意見》要求,省財政按照每戶1萬元的補助標準支持省屬國有工礦棚戶區改造,對于中央財政加大補助力度的省屬國有工礦棚戶區改造項目,省財政相應加大補助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