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力觀,是對權力的來源,性質、作用、監督等問題的基本看法和根本態度。是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的具體反映和外在體現。下面是思而學教育網小編整理的學習欒慶偉違紀案件心得體會,歡迎大家閱讀參考!
【學習欒慶偉違紀案件心得體會1】
文質彬彬的“跨界”教授官員,何以走上了腐敗之路?高級知識分子又如何向“鬼神”尋求寄托?欒慶偉一案令人警醒。
一是黨員領導干部要正確看待自己。欒慶偉從一個普通的農家子弟成長為黨的領導干部,每一次進步,都離不開組織的培養與信任,但隨著個人的成長、環境的變化,他的“特權思想”萌發,漸漸發展到“思想上不在黨”,熱衷于封建迷信,喪失了黨性觀念和黨員的資格標準,無盡的欲望驅使他走向貪腐的迷途。黨員干部只有正確對待名利、地位、權力,才能戰勝形形色色的錯誤思想。
二是手莫伸,伸手必被捉。欒慶偉善于“巧妙偽裝”,不收小錢小物,借以樹立自己的“廉潔形象”。自以為很聰明,可以瞞天過海,實則“聰明反被聰明誤”。欒慶偉更多的是心存僥幸,不愿相信事實而已。
三是要加強對“一把手”的任用考核和日常監管。在當前反腐敗斗爭形勢依然嚴峻復雜形勢下,必須抓住關鍵少數,進一步加強對“一把手”的監督。要把紀律挺在法律前面,把嚴明黨紀體現到對干部的日常監督管理中,抓早抓小,動輒則咎,發現苗頭及時提醒,觸犯紀律及時處理,不要使小錯誤演變成大問題。
四是權力和貪欲相伴必定導致腐敗。黨員領導干部面對各種形式的誘惑,任何時候都不能自我麻痹,讓別有用心的人乘虛而入。不正當利益的背后往往是陷阱,暗藏著對方更大的利益請托,如果不守住做人、處事、用權、交友的底線,保持定力,就會為自己的行為付出慘痛代價。
【學習欒慶偉違紀案件心得體會2】
按照局教育局黨組的安排,今天上午通過參加預防職務犯罪警示教育學習了欒慶偉案件,感受很深,對于增強反腐倡廉的自覺性和堅定性,推進黨風廉政建設,促進社會風氣的根本好轉,就預防職務犯罪談一談粗淺的認識。
一、正確履行權力觀
權力觀,是對權力的來源,性質、作用、監督等問題的基本看法和根本態度。是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的具體反映和外在體現。牢固樹立正確的權力觀,必須深刻認識馬克思主義權力觀,堅持辯證唯物主義和歷史唯物主義的立場、觀點和方法,樹立人民群眾是歷史的創造者和推動力的觀點,時刻把國家利益、民族利益、人民利益、集體利益放在第一位,全心全意為人民謀利益;牢固樹立正確的權力觀,必須做到執行統一,言行一致,把執行與統一的權力觀扎根在思想中,體現在工作中,落實在行動上。
權力與責任是辯證統一的,有多大權力就要承擔多大的責任。領導干部的職位是為人民服務的崗位,職責是為人民服務的責任,權力是為人民服務的工具,樹立和實踐正確的權力觀,必須具有強烈的事業心責任感,克己奉公,清正廉潔,以“公生明,廉生威”為座右銘,以踏踏實實做事,干干凈凈做人為人生信條。自覺遵守中央、省、市關于領導干部廉潔自律的各項規定,經常對照檢查,警鐘長鳴,防微杜漸,做到慎獨、慎微、慎始、慎終。嚴格落實“約法五章”,堅持一個宗旨,廉潔奉公,勤政為民;管好“兩種人”:配偶、子女和身邊工作人員;管住“三個地點”:管住口、不該吃請的堅決不能吃;管住手,不該拿的東西絕對不拿;管住腿,不該去的地方一定不去;做到“四自”要求:自重、自省、自警、自勵。自覺把握好權力觀,金錢關、名利關、人情關和美色關,努力在思想上、行動上筑起一道拒腐防變的堅固防線。堅持艱苦奮斗,勤儉節約,反對享樂主義;堅持誠實待人,公正處事,反對陽奉陰違;堅持依法行政,依法辦事;不偏三向四,不優親厚友。樹立“名節重于泰山,利益輕于鴻毛”的精神,以“富貴不能淫、貧賤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氣概,以“先天下之憂而憂,后天下之樂而樂”的胸懷,勤政務實,奮發工作,為黨為人民的事業奉獻一切,認真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做到加強教育促廉政,逢會不忘講廉政,健全制度保廉政,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努力把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到實處。
二、強化預防職務犯罪監督
職務犯罪作為腐敗的高級或者極端形式,已成為人類社會生活、經濟生活、政治生活中的一顆毒瘤,它極大地損害著社會正義,破壞著經濟發展,腐蝕著政治清明。廉潔的政府,正直的官員,高效的管理,無腐敗的繁榮,已越來越成為各國政府和人們共同追求和奮斗的目標,采取有效的戰略和對策來控制和預防職務犯罪,越來越成為明智的政府執法治國的重要內容和有識之士關注的重要課題。因此預防職務犯罪是一項全方位的系統工作,主要應該從以下幾方面入手。
(一)強化權力制約。一是要加強權力相互之間的監督和制約。由于權力過于集中,缺乏必要和有效的監督,犯罪分子實施有關職務犯罪的機會增加,犯罪得逞的概率增加,因而其犯罪心理、犯罪動機便容易產生、愈發堅定,并最終付諸實施,導致職務犯罪的發生。同時,過度集中的權力是導致武斷專橫、濫用職權、權責不分、管理混亂的根源。根據歷史和實踐的經驗,適度而又合理的分權,可以在權力和權力之間形成強有力的監督制約,有效地減少權力失控的狀況,從而遏制職務犯罪的發生。
二是要進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用人上的不正之風,是產生腐敗的一個重要源頭。杜絕用人上的不正之風,必須在懲治跑官要官、買官賣官的同時,加快用人制度的改革,減少任命制,擴大選任制,大力推行競爭上崗、輪換交流和實行推薦考核任用干部責任制等,形成優者上、平者讓、劣者下的機制。
三是要充分發揚民主,拓展監督渠道。預防職務犯罪根本的一條就是擴大人民民主,增加政務公開度,使人民群眾在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中發揮更加積極的作用,保證領導干部正確行使權力。在繼續加強黨內監督、群眾監督的同時,要注意拓展監督渠道,重視輿論監督。
(二)加強思想政治教育力度,增強公職人員的自我約束能力。一是加強法制教育,提高國家公職人員的法律意識。使國家公職人員充分感受到法律的神圣和莊嚴,使潛在的犯罪人員充分感受到法律威懾力,認清犯罪行為及其必須的法律后果,嚴格遵守法律,忠于職守,避免違法行為的發生。尤其是要學習《刑法》中關于職務犯罪的有關內容,也就是什么是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賄罪以及侵占罪、挪用資金罪,以便了解在什么情況下構成職務犯罪,這樣就可以增加分辨罪與非罪的能力,這對于我們的干部在工作中有利而無害。
二是加強共產主義職業道德,增強公職人員的從政道德意識。要有效地預防職務犯罪,必須端正工作人員的思想,提倡從政道德,提高工作人員的整體素質,用共產主義道德武裝工作人員的思想,培養工作人員高尚的思想品德和大公無私的優秀品質,是從根本上預防各類職務犯罪的有效措施。我們的干部應做到:省身以嚴,修德以謙,用權以慎,為政以廉。省身以嚴,就是嚴格自我約束和自我完善,做到“外無愧于人,內無愧于心”。修德以謙,就是要牢固樹立正確的權力觀。我們的干部必須弄清手中權力的性質,只有弄明白了這一點,才會正確看待和運用手中的權力。為政以廉,就是固守清廉,兩袖清風,一身正氣。
三是加強自我教育,保持心態平衡。現實生活中不平衡的事到處都有,哪個單位都有,每個人都有,許多違法犯罪的工作人員,遇到不順心的事,心理不平衡時,總想通過歪門邪道找回失衡心理,結果誤入歧途。所以,黨員領導干部要學會自治、自立,實現自我的心理平衡。保持心態平衡,不可盲目攀比。
(三)堅持打防結合、標本兼治。俗話說得好:“打擊是最有力的預防”。“打擊”,從廣義上講是一種特殊預防,通過加大辦案力度,強化辦案措施,突出辦案重點,提高辦案質量,不斷揭露、證實和懲處職務犯罪活動,有效地遏制職務犯罪高發多發的勢頭,發揮懲一儆百的震懾作用。“預防”,是打擊的自然延伸和拓展,通過加強教育筑起思想防線,增強“免疫力”,樹立“不想犯”的意識;通過加強管理健全防范制度,規范辦事行為,創造“不能犯”的機制;通過加強監督形成嚴密制約,編織監控網絡,形成“不愿犯”的格局。“打擊”和“預防”雖然是兩種表現方式,但兩者是相互貫通、相互滲透、相互促進的,有效地打擊必將為預防職務犯罪,方便人民群眾的監督,我們應當盡力擴大職務行為的透明度,使人民群眾的監督進一步發揮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