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按照市委、市紀委部署要求,自己認真學習了《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通過學習,自己深切的體會到,正如黨章規定“黨組必須嚴格執行和維護黨的紀律,共產黨員必須接受黨的紀律約束”。作為黨員領導干部必須在工作生活中明確底線紅線,從嚴遵規守紀,自覺踐行嚴于自律,嚴格律他,接受他律,維護黨紀生命線,遠離違紀逾矩紅線,做一名為民務實清廉、忠誠擔當干凈的黨員干部。
一、認真學習,明確標線
《準則》《條例》是黨組織和黨員工作生活的標桿、準繩。《準則》和《條例》的頒布實施,是全面從嚴治黨的重大舉措,是管黨治黨制度創新的重要理論成果,是全面依法治國、全面從嚴治黨條件下依規治黨管黨,切實加強黨內監督的重大舉措。《準則》和《條例》對全面從嚴治黨、加強黨的建設、強化黨內監督,具有重大而深遠的意義,為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提供了堅強紀律保證。作為黨員領導干部要學習好、宣傳好、貫徹好,確保《準則》和《條例》落地生根,讓鐵規發力,讓禁令生威,堅持理想信念宗旨“底線”,守住紀律“高壓線”,自覺做守紀律、講規矩的模范,永葆清正廉潔的政治本色,以實際行動維護黨紀權威,維護黨的團結統一。
二、注重修身,嚴于自律
號召全黨,特別是領導干部要時刻保證黨風廉潔自律的工作作風,加強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促進黨員干部廉潔自律。新修訂的《準則》和《條例》是在黨長期執政和依法治國條件下,落實全面從嚴治黨戰略部署,實現依規治黨,切實加強黨內監督的重大舉措和制度創新,體現了高標準和守底線相結合,體現了依規治黨和以德治黨有機統一,為廣大黨員工作、學習和生活提供了修身依據和行動指南。作為黨員領導干部要牢記規定,自覺踐行,堅持高線、堅守底線,帶頭維護黨規黨紀的嚴肅性和權威性,發揮黨員的“少數關鍵”作用,以身作則,嚴格遵守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把遵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擺在首要位置,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與以*同志為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堅決維護黨的團結統一。
三、履職盡責,嚴格律他
作為黨員領導干部要切實增強貫徹執行的自覺性堅定性,帶頭擔負起全面從嚴治黨的政治責任,切實擔負起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作為黨組書記,要學會善于當“班長”,自覺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廉潔自律的帶頭人,以上率下,學深悟透、融會貫通,把握《準則》和《條例》主要內容和精神實質,內化于心、外化于行。切實抓好局機關和全市司法行政系統的學習宣傳活動,讓每一個黨員干部都知曉紀律、認同紀律、敬畏紀律,真正讓紀律和規矩意識深入骨髓、融入血液、潛入意識。切實擔起從嚴治黨的責任,認真落實黨組主體責任和黨組書記第一責任人責任,層層傳導壓力,把學習宣傳貫徹《準則》和《條例》落在實處、見諸行動。旗幟鮮明地堅持正確的用人導向,從嚴管理班子成員和下屬,經常開展教育提醒和談心談話活動,督促黨員干部勤“照鏡子”、常“正衣冠”。真正做到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切實加大執紀問責力度,全力支持局紀檢監察部門嚴格履行執紀監督責任,嚴肅查處違紀行為,維護《準則》和《條例》的嚴肅性和權威性。
四、心懷敬畏,接受他律
作為一名黨員領導干部,要把堅定理想信念、增強拒腐防變意識作為嚴守《準則》和《條例》的基礎和前提,認真學習,系統掌握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綱領和基本經驗,主動接受從政道德教育、黨的優良傳統和作風教育、黨紀條規和國家法律法規教育,堅定道路自信、理論自信、制度自信,踐行三嚴三實,自覺接受監督,恪守忠誠為民、務實擔當,清廉干事,在監督中履職盡責、做人干事成為常態,成為自覺。作為zd戰線的黨員領導干部,堅持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謀,把從嚴治黨和黨風廉政建設貫穿于司法行政工作的全過程、各方面,切實規范強制戒毒社區矯正執法,加強律師、公證、司法鑒定、法律援助和基層法律服務等法律工作隊伍建設和管理,強化職業道德和執業誠信體系建設,加快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為平安寶雞、法治寶雞、和諧寶雞建設做出貢獻。
【篇二】
在縣委中心組(擴大)理論學習會上,省安監局副局長陳忠偉作的題為《強化紅線意識、關注安全生產》專題講座。講座中,陳局長闡述了關于安全生產的重要思想、全省的安全生產形勢以及針對當前形勢的具體對策與措施,為我縣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安全生產工作指明了方向。通過這次學習,我有以下幾點體會:
一是強化紅線意識,堅決落實責任制。紅線是高壓線,也是底線,碰不得,傷不起。我們要牢固樹立“抓好經濟發展是政績,抓好安全生產也是政績”的觀念,把安全生產作為“一把手”工程來對待。
二是強化紅線意識,嚴格落實主體責任。要將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的落實作為安全生產工作的第一要務,在繼續督促企業認真貫徹安全生產有關法律法規的基礎上,對企業法人、投資人、實際控制人要進行強制培訓,真正提高企業的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意識。
三是強化紅線意識,狠抓責任追究和警示教育。一是加大對事故隱患的事前責任追究和問責力度。對不執行上級機關、主管部門有關安全生產的決定、指令等,不能全面履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打擊非法違法行為不力,安全生產防范措施落實不到位,安全隱患排查治理不徹底的各級單位、部門和企業負責人、相關人員,依法依規進行責任追究,嚴肅處理。二是加大對事故或隱患信息報送過程中失職行為的追責力度。嚴格事故(隱患)信息上報時限和程序,建立事故(隱患)信息聯動機制,及時、全面掌握各類生產安全事故及重大隱患信息。對遲報、漏報、謊報、瞞報事故,或明知是重大隱患而隱匿不報的,一經查實,依法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