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把全面推進依法治國這一重大問題作為會議的重要議程。9月30日,中央政治局召開會議,研究全面推進依法治國重大問題,會議提出“形成完善的黨內法規體系”,在促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過程中,必須堅持依法治國與依紀治黨一體推進。
依紀治黨,這是法治理念在黨的政治生活中的體現。“嚴格執行和維護黨的紀律”“自覺接受黨的紀律的約束”,是黨章對黨的組織和黨員提出的基本要求。黨要管黨,管什么,就是要管“黨的紀律”。從嚴治黨,怎么治,就是要依據“黨的紀律”從嚴執紀。黨不治,則國不治;黨無綱常,則國無綱常,依紀治黨是依法治國的保證。
依紀治黨是我們黨的光榮傳統和獨特優勢。實踐證明,黨面臨的形勢越復雜,肩負的任務越艱巨,就越要依紀治黨。當前,少數黨員干部紀律松弛仍是黨的建設面臨的突出問題。在政治紀律上,缺乏政治敏感,不講是非觀念。在組織紀律上,缺乏黨性觀念,不講組織原則,不是“少數服從多數”,而是“家長制”“一言堂”;不是個人服從組織,而是凌駕于組織和集體之上;不是下級服從上級,而是“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甚至在貫徹中央決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選擇、搞變通。而現實中,一些黨員干部“由亂紀始,至犯罪終”,腐敗和作風問題的后面是紀律的缺失,許多問題就出在“不守紀律”上。
黨無紀律,黨將不黨,黨內決不允許“和尚打傘無法無天”。如果黨的紀律成了擺設,就會形成“破窗效應”。黨的章程、原則、制度、部署失去嚴肅性和權威性,黨就會淪為各取所需、各行其是的“私人俱樂部”,黨就無以成為堅強的領導核心。特別是當前改革進入深水區,各項改革正深化發展,面臨的機遇和挑戰前所未有。改革的巨輪要破浪前進,必須有紀律保駕護航,“以鐵的手腕抓鐵的紀律”。
依紀治黨的根本是遵守黨章。黨內政治生活若干準則、黨員領導干部廉潔從政準則、黨內紀律處分條例等,都是貫徹執行黨章的具體體現。黨員干部除了遵守法律之外,還必須遵守黨的紀律。事實上,黨員干部違法犯罪,必定先違反黨的紀律,在受到法律制裁前,也必定要受到黨紀的處理。紀律對違紀者是鐵面無情的,無論是誰,無論職務有多高,也無論過去作過什么貢獻,獲得過什么榮譽,只要違反了黨紀國法,都要受到嚴肅追究和嚴厲懲處。
治黨必須執紀,執紀必須從嚴。在十八屆中央紀委三次全會上指出,“遵守黨的紀律是無條件的,要說到做到,有紀必執、有違必查。不能把紀律作為一個軟約束或是束之高閣的一紙空文”。以鐵的紀律維護良好政治生態,黨的事業將一往無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