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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條件
開封市合法結婚且無子女(含親生子女、養子女、繼子女)的夫妻。
辦理材料
1.填寫完整且經相關單位核實蓋章的《一孩生育證發放登記表》;
2.夫妻雙方身份證;
3.夫妻雙方戶口簿(女方為流入人口的僅提供《流動人口婚育證明》);
4.結婚證(再婚的還需提供原離婚判決書或調解書、協議書,離婚證);
5.夫妻近期2寸免冠合影照三張。
辦理流程
1.填寫《一孩生育證(證明)發放登記表》。《一孩生育證(證明)發放登記表》可以通過以下方式填寫:
(1)是在河南人口網(http://www.hnjsw.gov.cn/)下載后填寫;
(2)是登錄河南人口網,通過《河南省人口和計劃生育網上便民服務中心》在線填寫;
(3)是到夫妻任何一方戶籍地或現居住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以下簡稱鄉(鎮、街道))或村(居、社區)領取后填寫。
2.材料核實。鄉(鎮、街道)收到登記申請后,對《一孩生育證(證明)發放登記表》中夫妻雙方的結婚、生育情況進行核實。河南省開封市戶籍人口,通過《河南省人口和計劃生育網上公共服務便民平臺》進行核實;跨省婚姻和外省(市、區)流入本地人口,在7個工作日內,通過《河南省人口和計劃生育流動人口管理信息系統》或者其他協調溝通等手段發出協查信息向戶籍地或現居住地進行核實。夫妻戶籍地或現居住地鄉(鎮、街道)應當自接到協查信息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認真核實反饋。對集體戶口、長期和多地流動的流動人口或《河南省人口和計劃生育管理信息系統》中漏登錯登人口,受理地經協查、核實,仍不能掌握夫妻婚育情況的,或在規定的期限得不到協查信息反饋的,由夫妻寫出書面承諾書。
3.發放《一孩生育證(證明)》。申請登記人信息經核查無誤或書面承諾的,受理登記地鄉(鎮、街道)應當即時為其辦理《一孩生育證》(登記人夫妻雙方戶籍均為外省的流動人口只出具《流動人口第一個子女生育服務登記證明》)。受理登記地要將辦理結果在15個工作日通報夫妻戶籍地或現居住地鄉(鎮、街道),由鄉(鎮、街道)再通知登記人所在的村(居、社區)或單位。經核實,夫妻不符合一孩生育條件的,不予辦理,并書面說明理由。
溫馨提示:
當年度生育證有效期為:上年度12月1日至下年度1月31日。 持證人在生育證有效期內不能生育的,應在4月底前憑原生育證及孕育情況證明到發證機關申請換發下一年度生育證。
辦理地點
在河南省轄區內的管理人口(包括市行政區之間、婚姻遷移、省內和跨省流動異地居住),可在夫妻任一方戶籍地或現居住地鄉(鎮、街道)登記;通過《河南省人口和計劃生育網上便民中心》在線登記的,根據上述原則在本人指定的鄉(鎮、街道)登記。
辦理時限及費用
收費標準:生育證由省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分年度統一印制,免費發放。
辦理時限:申請登記人信息經核查無誤或書面承諾的,受理登記地鄉(鎮、街道)應當即時為其辦理《一孩生育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