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設課程:主要課程:人類學、民族學導論、文化人類學、民族學、人類學史、生態人類學、民族學調查方法、中國民族概論、世界民族概論、民族考古學、民族經濟學、族群與家族等。
培養目標:本專業培養堅持四項基本原則,適應改革開放和與發展要求,德、智、體等方面全面發展,具備系統的民族學理論與知識,能夠運用民族學方法調查和分析問題的實踐能力的人才。本專業學生要有開闊的學術視野,了解相近學科知識和當代學術發展前沿,學生不僅具有在本學科和相近學科領域繼續深造、發展的科學素質,而且能夠成為從事黨政部門和企事業單位的社會、文化等方面工作,特別是民族、宗教、民政等行政機構管理以及基層民族社區工作的應用型、復合型和創新型人才。
培養要求:本專業學生主要學習民族學的基本理論和知識,接受民族學學科的全面訓練,具有良好的學科理論、知識體系和運用民族學田野工作技術探析問題的實踐能力,熟練掌握一門外國語并了解國內外民族學發展的前沿,熟知黨和國家民族理論與政策,具有在學科領域繼續深造、發展的科學研究素質,能夠從事黨政部門管理工作和基層社區工作的能力。
畢業生應獲得以下幾方面的知識和能力:
1、掌握民族學的基本理論和知識體系;
2、掌握民族學研究方法和民族志技術;
3、具有運用民族學理論和方法分析、解決社會問題的實踐能力;
4、熟悉黨和國家的民族、宗教的方針、政策和法規;
5、了解當代民族學學科的前沿理論和發展動態;
6、具有開闊的學術視野、寬厚的學科知識和反思批判的學術素養;
7、具有在學科領域繼續深造、發展的科學研究素質和能力;
8、具有在黨政部門特別是民族、宗教、民政等行政機構管理以及基層民族社區工作的良好能力。
主干學科:民族學、社會學、歷史學。
核心課程:民族學導論、考古學導論、社會學概論、語言學概論、中國民族志、世界民族志、民族學與人類學史、中國民族史概論、民族理論和民族政策、體質人類學、民族學調查方法。
主要實踐性教學環節:至少從事三個月的田野調查(二年級和三年級)。
修業年限:四年。
授予學位:法學學士。